我和先生工作分隔兩地,我工作和娘家都在A地,育嬰假期間搬到先生工作地(B),小孩一歲了,復職原本計劃請先生調職到A地,但公司只願意放一週兩天在A地。想請問如果是各位會如何取捨?
住A地(暫時住娘家):我上下班時間固定,可5:30接小孩回家,但娘家空間小,家人都要上班,後援有限,頂多晚餐時間幫忙看著小孩,分擔家務,先生一週有三天住B地,兩天在A地工作,相處時間短。
住B地:我每天高鐵通勤,來回花2個小時,六點半趕到家再準備晚餐,先生負責接送小孩和處理臨時事情,但一起吃完晚餐得回公司加班,家務事勢必得小孩睡了之後處理。若遇到學校停課,可請婆婆來幫忙幾天。
兩邊都有找到托育地點,生活費用也差不多,想聽聽大家的意見,很怕自認有體力通勤卻事後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