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去翻了很有歷史的孕婦手冊
關於超音波說明其中一項寫,由於胎兒常處於握拳或活動狀態,幾乎無法由超音波確切診
斷指趾異常
http://i.imgur.com/95hfLKd.jpg
國健署寫出手指或腳趾異常是看不出來的,問題來了,所以是代表四肢看得出來,但手指
腳趾不能看出來?不然它為什麼不直接寫四肢無法確切診斷?
還有,很多人把健保給不給付,贈不贈送都搞混了,你說因為市場競爭,贈送必然,但是
,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因為市場競爭,飲料店買一送八(九次產檢)
送的八杯都壞了,那一杯買的也壞了,怎麼回事?大腿骨是要照的,九次都剛好照到左腿
骨的機率是2的幾次方?
讓人很難理解有照大腿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