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615/945913.htm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45歲的林姓保母沒有執照,受鄰居所託24小時照顧一名1歲1個月大的女嬰,2015
年間卻多次拉女嬰手臂導致骨折,後又不耐女嬰哭鬧,撞擊其頭部,顱內出血致死,事後
沒有和家屬和解,且沒有勇於認錯,遭台中高分院判處9年5個月徒刑,最高院維持原見解
,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林姓保母沒有執照,2015年8月接受鄰居委託,以一個月2萬2000元的代價,
24小時照顧當時9個月大女嬰,不過就在11月13日,女嬰爬到床邊,她伸手拉人時,將對
方手臂拉斷,導致右手肱骨閉鎖性骨折,隔年1月31日,又因為受不了女嬰哭鬧,竟然多
次撞擊她頭部,導致昏迷送醫。
女嬰1歲1個月大時被送到醫院,診斷出顱內及視網膜出血,而且身上還有舊傷痕,緊急通
報警方和社工單位,住院3天搶救還是宣告不治。林姓保母卻辯稱,是抱著餵奶時不小心
跌到著地。
台中高分院認為,保母和女嬰的死有因果關係,加上犯後沒有坦承犯行,又沒有和家屬和
解,依照傷害致死罪嫌判9年徒刑、業務過失傷害部分判刑5年,可以易科罰金。經上訴後
,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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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小朋友剛出生,本來想跟老婆討論,她育嬰假休半年之後,可能找個保母來幫忙帶,但是
我老婆一直很不相信保母,所以只好小朋友滿月去排公托,也很幸運被我們排到,雖然剛開
始在公托很常感冒,現在看到這新聞,覺得要找到好保母真的很看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