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兩個小孩,大寶快三歲,小寶四個多月,沒有與公婆同住,但每個週末會回公婆家一天。當初我婆婆本來要幫我帶小孩,後來她說她沒辦法顧整天,要我們請一個保姆去婆婆家協助她,所以我就離職自己帶。
今天下午,我婆婆來我家附近辦事,就來我家把大寶帶出門走走,帶了一包小饅頭回來。大寶請我幫他開,我跟他說「因為你中午沒有把飯吃完,所以不能吃零食,晚餐吃完媽媽再給你吃可以嗎?」大寶說好,也沒有哭鬧。
結果,晚餐大寶依舊沒有吃完,我把飯收走的時候大寶一直說「可以吃小饅頭了嗎?」,我先生沒有正面回應他,只是敷衍說「你吃成這樣還敢說要吃小饅頭」,大寶還是繼續問是否可以吃。
這時候,我婆婆就說「你今天沒有吃到小饅頭睡不著覺齁...」。我對孩子一向都是吃完飯才有零食,沒有吃完就不能吃,所以我聽到我婆婆這樣說,我馬上就說「奶奶買給你的小饅頭你今天不能吃,因為你沒有好好吃飯,明天?
事後,我老公和我妹都覺得我應該要讓大寶吃,這已經不是原則問題了,是一種「尊重」。我沒有不尊重,但我不想讓孩子覺得,有別人在媽媽的標準就可以改變,所以我真的應該讓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