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開學時被幼兒園告知大寶(中班)班上會多來三個孩子
所以會從原來的15人 變成18人,一班是一個老師
後來去查了一下法規,法規如下:
招收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之班級,每班招收幼兒十五人以下
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一人,十六人以上者,應置教保服務人員二人。
於是去跟幼兒園反應的答案居然是
"沒錯~我們這樣違法,不過我們都是取得家長同意後才超收的"
"而且我們全校的總師生比還是控制在合法範圍內"
我心中的OS是
WTF~超收時你又沒徵詢過我意見,還好意思說取得家長同意?
明明就違法 還能硬凹說成全校師生比沒違法?
後來真的不爽打電話去附近區域的三四間幼兒園詢問有無缺額可以轉學
結果在詢問過程中頗傻眼的是
詢問到的"所有"幼兒園,都"剛好"超收到18個!?
這是聯合哄抬師生比的起手勢嗎? (怎麼可能全部都剛好18個?)
想在這請問大家各區域的幼兒園也都這樣搞嗎?
我們這邊是台中海線(大肚&烏日)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