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環境的歷史發展和現況
先說這個主題對托育上的實質幫助不大
當故事看可以(如果有念歷史相關的也歡迎討論指教)
在接下來的政策討論上也希望各位爸媽能理性看待
我會盡量用客觀的角度分析目前四大角色
"政府" "*嬰幼兒" "父母" "托育人員"的歷史和現況
那麼就開始吧
話說緣起
有人知道"托育機構"和"保母"是甚麼時候為什麼出現的嗎?
日治時期
日本人為了解決台灣農村勞動力需求和加強皇民化運動(日語推行)而設立
比如說農忙時節 農村口就會有臨時的"農繁託兒所"
而日本在台灣開始設立的托育機構可分成"幼稚園" "託兒所" "國語保育園"
從目的性與階段性大概來區分三者不同
幼稚園(初期):
大多由日台籍社經地位高的子女就讀
打算從嬰幼兒開始培養皇民化體制下的精英階層(階級需求)
但也因為階級和統治概念 數量極少且失敗告終居多
從業人員雖說不是老師但以"先生"稱呼
託兒所(中期):
為了婦女的農務勞動需求產生(經濟需求)
原為短期農忙而設立 政府發現生產力大增而轉而常設
日本政府開始介入管制
從業人員以"保母或阿姨(日文)"稱呼
國語保育園(後期):
為了普遍推行日語的幼兒教育產生(教育需求)
雖說是教育需求 但是很基礎的"語言"教育
如說日文故事 唱日文兒歌 講故事等
從業人員以"保母或阿姨(日文)"稱呼
*此階段托育服務的年齡是6y以下
*學齡前教育在此階段只能說是最基礎的語言教育和學前思想改革
國民政府初期
而在國民政府來台初期
為了加強學前教育 政府研究日治時期做法而廣設公立幼稚園(教育需求)
國語保育園:
轉型為托兒所或廢止
託兒所:
更名為"托"兒所(經濟需求)
如政府設立的"農村托兒所"
從業人員為"教保員"(專職專科的技術派)
幼稚園:
執行學前教育(教育需求)
但因初期數量極少 想由國小附設來補足缺口
如國小附設幼稚園 師範學校附設幼稚園
所以從業人員多為國小"教師"(師範等學院派)
而此時公立幼稚園數量遠大於私立
(公立177間 私立26間 1951年)
*此階段托育服務的年齡是2y~6y
*學前教育雖已經開始出現分工和教育概念
但尚無對嬰幼兒發展的專業上的人力資源和整體規劃
國民政府中期
因經濟快速起飛 主要產業也由農業轉成工業 勞動力需求大增
此時政府在國民義務教育的產能也出現缺口
政府開始把原先附設於國小的幼稚園使用場地收回
因為幼稚園繼續使用國小教室 進而與國小體系分割
並轉而附設於大人的工作或生活空間
如工廠附設幼稚園 教會附設幼稚園 軍眷幼稚園等
也讓私立的托兒所/幼稚園出現發展的空間
政府也開始意識到托兒所與幼稚園間的矛盾和重疊
(幼稚園:公立202 私立385 1972年)
(托兒所:公立9 私立81 1978年)
*此階段托兒所也出現更低年齡的托嬰部門0y~2y(1988)
*其餘則是2y~6y
*居家式托育(居家保母)也因需求而大量出現
*算是托育產業的戰國時期 政府管控效力差 百家爭鳴
*學前教育開始落實
由師範學校聘請國外嬰幼兒教育專家於假日講課並給學生實習(1968)
此階段私立機構因市場需求而開始引進"蒙特梭利" "福祿貝爾"等嬰幼兒教育體系(1985)
國民政府近期
在101年開始了"幼托整合"
也就是開始合併幼稚園和托兒所並統稱"幼兒園"
但卻出現托育年齡層的落差(原幼稚園:2y~6y 原托兒所0y~6y)
也因此政府把幼兒園的托育年齡規定在2y~6y由"教育部"管轄
而托嬰中心/居家保母等托育年齡規定在0y~2y由"衛福部"管轄
目前的公托(3):私托(7)
現階段台灣不斷的往都市化發展 城市人口增加 托育需求也增加
照顧者結構改變(105年 父母照顧:非父母照顧 = 1:1)
而政府目前必須還是得依賴私托/保母來解決托育的這個社會問題
但私托/保母收費較高 托育品質落差也大
而政府卻不能真正的根除違法業者(如未立案 超收等)
家長們開始出現抱怨並給政府施壓
希望政府能增加公托比例與有效的管理私托/保母
在
市場需求大於供給(多)
想加快增加公托比(快)
從業人員素質要求高(好)
價格要便宜(省)
的壓力鍋環境與要求之下
於是乎就開始了托育產業的大躍進政策"準公共化"
至於其內容以及各立場 下回分曉
參考資料
兒少權益法
行政院主計處
鄭青青(2011)。臺灣教育評論月刊。
翁麗芳(2012)。從臺灣史觀點論臺灣幼兒教育的發展。
翁麗芳(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