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公共化托育補助
這篇文對於托育無實質幫助
當泡茶閒話可以 但也別傷了和氣
還沒上路就吵得沸沸揚揚 就我所知吵了2個月有 並不是新聞說的5天上路
先貼爸媽們最關心的補助 (地方政策我們先不討論 太多太雜)
https://i.imgur.com/MLqLNUn.jpg
一行一行來看吧
公托不變沒差
(+)私托/保母參加準公托=>父母領6000 <原3000(+3000)>
(-)私托/保母未參加準公托=>父母領2500 <原3000(-500)>
(0)爸媽自己帶=>父母領2500<原2500要未領留停津貼>
(+-)親屬(阿公嬤)照護
=>都領2500 <原126小時結訓2000(+500) 考保母照後3000(-500)>
這張表應該可以很清楚的看得出利弊得失了
以財務面來說
政府:
每年多編110E上下 今年執行的是行政命令 明年開始則要進立院編預算
財務缺口如何填補會是未來隱憂(看看隔壁棚的長照&年金)
家長:
如果選參加的直接多+3000 也會產生誘因希望自己送托的單位能讓他領這$
反觀如果該單位沒參加補助活生生-500(我覺得這是變相處罰)
*親屬保母(阿公嬤):
這個最慘 好不容易上完課可以領2000 考保母照可以領3000
(課堂中得到成就感和家人中專業的肯定 每個月還能發點紅包給孫子)
現在不論有沒有上課都給2500 自費花錢去考保母照的還被-500......wtf
私托/保母:無直接的財務變動
以市場面來說
前一篇講過托育需求和現況分析
這邊在講一下現況重點
公(3):私(含保母)(7)
托育需求>市場供給
私托/保母價高 品質高低落差大
政府在托育服務的實質落實是有求於私托/保母的
政府:
目前立場:
由於公托供給遠低於市場需求
而主要篩選家長的制度是由"抽籤"這種完全運氣的規則
使家長產生財務付出的不平衡 而對政府施壓
所以想藉由補助來補足其他家長的支出缺口
未來希望:
對於私托/保母透過參與準公托政策並輔導該單位未來能轉型成公托 所以才叫"準"公托
對於家長希望藉由財務的補助讓家長對市場產生主導作用
家長:
目前立場:
托育需求大 公私托價格落差大 心態不平衡
未來希望:
托育服務品質提升 物美價廉 選擇多 素質平均穩定
私托/保母:
目前立場:
出來做的時候完全沒拿政府的補助 並在立案時須合法還有定期訪視管理
大部分的保母還得犧牲原生家庭的生活空間 使居住環境與工作綁定
政府有求於業者完善托育環境 補助卻是給家長
讓家長給予業者壓力 可能產生對立關係
未來希望:
開放市場 家長不應該因補助與否成為選擇時的主要條件
政府直接給予業者補助和輔導環境改善整體托育品質
總歸一下目前三方角力的狀況和因果關係
(1)一部分的家長由於抽不到公托產生不平衡(壓力根源)=>施壓政府
(2)政府本身公托產能不足=>希望私托/保母一起加入來平衡市場
(其實這個環節就產生根本的矛盾了公托是福利機構 私托是營利機構 保母也是要有飯吃)
(3)私托/保母不願意(憑甚麼要犧牲我的付出幫政府做面子)=>反彈給政府
(4)政府藉"補助"介入市場 並希望這個政策能間接改變市場=>家長出現價差的選擇
(5)家長希望業者能加入政策並讓他領到補助=>業者如果願意則就能轉(2)
但我前面也說有根本上的矛盾 所以目前業者都不願意加入
會演變成目前這樣根本的原因就是 (1)抽不到公托
如果公托比例能往上提升則政府的話語權就越大
但因為現在政府因"其他"原因 想快速的改變現況
所以才會出現這種自相矛盾的政策
而可悲的是 目前討論了那麼多利益得失 供需平衡
卻鮮少聽到真正站在"嬰幼兒"的立場思考
也就是所謂的"托育品質"
檯面上只聽的到三方在講誰沒做事誰賺太多
卻沒聽到如何確實的改善托育品質
政府當然也希望透過參與準公共化的單位來一起提升托育品質
但這也是有根本上的矛盾
就我去參觀過的案例來說 業者(不論是私托/保母)都推往極端的話可以分兩種
A
這一種是真的愛小孩關心小孩的 真心想做這行並能賺到錢
他本身就比誰都在乎托育服務品質和環境管控
這種根本不需要政府去管理 評鑑也都輕鬆達高標
(但這種生存的很辛苦 為了品質師生比得控制 為了環境清潔成本得拉高)
B
這一種主要是想營利想賺錢的 只是剛好看上這個行業
這一種可能當保母時就拼命超收 最後被檢舉到沒辦法只能成立機構
結果當然是繼續超收 但此時它罰錢已經不怕了 帶的人多 又不一定罰的到
或是各種巧立名目的跟家長收取多餘的費用
(這種即便是台北市我還是有看過 那更不用說外縣市和沒立案的...)
那一推行準公共化 哪種業者會較願意加入? 答案是B 為什麼?
因為B的實際競爭力是弱的 而他可以透過這個補助落差讓家長選B的意願提高
而A因為本身競爭力強 還是有家長願意付這個$ 但當收支出現紅字的時候 就不得不加入
那家長會說兩者都加入很好阿 我當然選A 反正都有補助可以領
但A的立場會怎想?做好做爛結果都跟B一樣 師生比相同 單位空間人數比相同
那實際的軟硬體層面我花再多努力也只是跟B賺的一樣多
最後A會黯然退去 而B很有可能還在超收 繼續提供低品質低服務的托育環境
當一個政策想要齊頭平等時的直接後遺症 就是所謂劣幣逐良幣
*而且以目前政府的基層人力 是根本不足去真正的去改變B的環境(技術面就不多談)
最後希望家長在選擇托嬰機構/保母時
不要單以有沒有補助當選擇條件
總結一下
就我的觀點來看
政府因為自己的產能不夠要給人民交待
結果想請民間業者幫忙 又低不下頭 才會想出此策略
此政策除了造成托育人員與家長的對立
幾乎對托育產能的增加跟品質的提升基本毫無助益
一個產業要能做大做好是要讓產業能進入正循環
而不是政府不自量力的想要"管控/介入"這個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