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希望有媽媽可幫忙解惑~
3/6生完就請了半年育嬰假,因為本身公司美商待遇不錯,但後來工作獎金改制,如果復
職一個月薪資僅有33K-35K,月休十天。
我老公因為有自己的設計工作室,但收入因有淡旺季差別,收入有時不太穩定,所以
老公傾向自己帶孩子,我的收入變的重要,才有辦法應付小孩的日常開支。
後來有找到一份新工作,月薪45K-55K月休約十天,因本身住台南,需跨縣市到桃園
上班(公司有宿舍)。
所以很糾結是否需因為多一點的薪資,而跨縣市去上班,不知道有沒有媽媽也遇到同樣情
況,希望聽聽大家的意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