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就要結束育嬰假回去上班了, 已經找到合適的保母,大家建議提早一週送寶寶去且
由媽媽陪適應嗎 ?適應指托育時間短一點、媽媽早點去接回來、以及在保母同意的前提
下,媽媽一起在保母家陪伴寶寶一兩個小時的時間,讓寶寶至少在媽媽的陪伴下熟悉環境
,這樣會對寶寶及保母有幫助嗎?
另外,合約內容請教:
保母表示發燒需請家長帶回,但病假大於五天才退費。發燒的狀況回家我可以接受,畢竟
要保護其他小朋友;但若因發燒(非腸病毒等法定傳染病)保母拒絕托育也是五天以上才
退費嗎?或是大家的合約內容都是怎麼簽訂的呢?如果這是常態那也ok,畢竟能找到好保
母比什麼都重要,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