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版友
目前性平法還是沒三讀通過
但請問是否有人有經驗
一方勞保(需配偶就業證明)
一方公保(不需配偶就業證明)
夫妻同時請成功的?
另外公保的那一方提出申請就業證明的時機又該為何呢?如果被機關知道兩方都要請留停
是否會被刁難
謝謝大家
※ 引述《carlbiddy (carlbiddy思,還是看不杗)》之銘言:
: 各位版友好
: 請問目前父母雙方 可於同一小孩下同時育嬰留停嗎
: 之前7月因性平法尚未修過 所以仍須檢附配偶在職文件
: 但9/22立法院審議資訊如連結
: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88&pid=211746
: 請問這樣是法案通過 可以同時請了嗎
: 還是亦得等性平法修改呢
: 因遍尋不到解答
: 還請專業的版友開導
: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