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概要:無失卡,卻在4/8看到遭冒名使用的款項入帳。
除了於3/26在EZ訂上刷卡,同時使用了「郵局」「渣打」VISA金融卡。
詳情:#1JCdDRtl (Lifeismoney)
在此之前,已超過一年沒有使用渣打VISA金融卡。
如果要說電腦中了木馬程式,是完全不可能。
畢竟本人工作就是與資安相關,刷卡時也是使用公司電腦。
在資安這塊做得十分完善。
且,幾乎每天都在網路刷卡消費的我,前後其他幾家信用卡都安然無恙。
04/08 14:15左右,發現莫名款項*3筆,$967 $2417 $2417。
摘要說明:MSFT*WINDOWSPHON,3筆皆相同。
怪的是,其實我是用iPhone,家裡也沒有人使用windows phone。
而且,帳戶狀態仍在「扣款中」。
立馬致電渣打客服,客服表示辦理掛失。
另外提供「渣打VISA金融卡 爭議款聲明書」。填寫後傳真回渣打。
同時有詢問「扣款中」的冒名消費紀錄。
客服表示,仍有3筆刷卡紀錄,同樣都是MSFT*WINDOWSPHON。
再晚一點,另一名渣打人員來電通知帳戶有盜刷行為。
而我有表示已向渣打客服反應。
18:30下班後前往家中附近派出所報案。
(很多類似案子都是親人盜刷,但我以詢問過家人,確定不是家人。)
至於為什麼我通篇都是使用「冒名消費」,是因為報案時,
警方表示,沒有失卡的狀況下,正確用詞是「冒名消費」,而非盜刷。
抱歉,老實說我沒有什麼法律概念。那就依照專業的用詞來說吧。
4/10 至楊梅分行辦理補發金融卡,不開啟刷卡功能。
原本是要酌收100元補辦費用,但我表示,我並沒有失卡。
只是於網路上,遭冒名消費。
4/11 當天另外被冒名消費的3筆款項也入帳,於在再次傳真給渣打。
同樣,摘要說明也是:MSFT*WINDOWSPHON。
4/14 收到補發的卡片,是幾米款。覺得蠻開心的。
4/21 再次接到渣打客服來電,詢問,
如何得知被冒名消費?剛好要查帳。
gmail是否有異常?無。
4/28 收到「VD爭議款沖正」的款項,是全額退回。
上個月初被冒名消費時,有爬文,
退款時間要拉多長?有人說2個月。
是否退全額?幾乎都說無失卡的狀況下都是退全額。
以我本身經歷,不到1個月的時間就全額退還。
老實說,處理效率真的不錯。
這張卡片,跟著我超過7年。
當初開通刷卡功能,也是因為還是學生,對於信用卡也不熟悉。
出社會後,再也沒有使用這張刷卡。
但也沒有想到要把額度調為0,或是關閉刷卡功能。
某種程度上,我覺得有一部份是我自己的疏失。
發這篇也是希望可以提醒大家,快把VISA金融卡的刷卡功能關閉吧。
VISA金融卡面對盜刷與信用卡的條款相比,是非常非常不利於持卡人。
沒有絕對必要的話,就關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