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警示帳戶限制期間 3年縮短為2年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520004445-260410
工商時報 即時新聞
為了防範金融詐騙,被警察機關、檢察署、法院通報為「警示帳戶」者,被警示的期間將
縮短;金管會20日公告新的管理辦法,將警示帳戶的警示期由現行的3年縮短為2年,同時
警示帳戶持有人原先僅能新開薪資轉帳戶,這次也新增貸款或其他法律得開帳戶者,如國
民年金或社會救助帳戶。
前幾年金融詐騙案橫行時,許多人頭帳戶被用來作為詐騙受害者轉入金錢的帳戶,金管會
即訂出「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被列為警示帳戶者帳戶資產
完全不得移動或提領,同時帳戶持有人除了新開薪資轉帳戶外,不得再開立其他新帳戶。
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近幾年因為管理警示帳戶,防範詐騙效果顯著,如101年時金
融詐騙案有7896件,去年降為6830件,今年首季僅1477件,考慮到已有效果且被列為警示
帳戶的持有人生活影響極大,所以考慮修正警示帳戶的期間由現行限制3年,縮短為2年,
同時在警示期間除了薪資轉帳戶外,可再增開貸款帳戶或其他法律規定需開立的帳戶。
【新聞】警示帳戶 年限縮短為2年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4/8689034.shtml
【聯合報╱記者薛翔之/台北報導】
金管會昨宣布,警示帳戶年限3年縮短至2年,現行規定在警示期間,警示帳戶所有人只准
使用薪資入帳的薪資帳戶,不得開立其他銀行帳戶,新增警示戶得開立銀行貸款專用戶頭
,以及社福專用的撥款帳戶。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說,現行規定,警示戶在帳戶警示期間除了薪資專用帳戶之外
,不准開其他戶頭,不但造成帳戶所有人不便,更嚴重影響其權益。
邱淑貞說,金管會放寬警示戶開戶限制,准許開立銀貸款專用的帳戶,讓警示戶所有人可
辦理銀行融資,人,另外,鑑於許多警示戶所有人為弱勢族群,為使社會救助、老農津貼
、身心障礙等順利撥款,也開放帳戶所有可開立社福撥款專用戶頭。
「警示帳戶」是法院、檢察署或警察單位,因偵查需要,通報金融機構將當事人的存款帳
戶列為警示;過去若被列為「警示帳戶」,帳戶所有人無法以自動櫃員機(ATM)提款、
轉帳,即使臨櫃,也無法使用帳戶。目前國內的「警示帳戶」現有1萬4223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