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6-11-19 06:16:00在美國搞到信用破產,印象裡會接寸步難行,以前看過個故事,由於信用通報系統的特性,大家只傳遞有問題客戶的資料,在一個金融機構出了事,它傳出資料,等於您各家都出了事,但更正可麻煩了,資料未同時更新,可能永遠身份都是問題戶,該公司訴諸法律,您有打算回美國請律師答辯嗎?民事一方辯論裁判可能有啥下場,找些法律故事看看,運氣差點再進美國在海關就很有可能被逮捕了,當然更慘的不是沒有,我想您待過美國,應該有聽過美國式告法的懲罰性賠償,相信您不會想當懲罰性賠償的執行對象,如果那本來是您該付的錢,請想辦法付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