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大家不要被簽帳金融卡騙了

作者: peter98 (新兵)   2023-11-30 21:33:19
上次發文因為太有針對性所以刪文,重發一篇。
授權金額 < 實際扣款金額,這是很常見的事情,
(類別不多,算少數,但其類別卻是常見的消費)
諸如餐廳用餐給小費、加油、旅館、訂閱甚至Uber也是,
這種情形,就算你使用信用卡也是無法解決,
原因在於這些東西都是合法的交易,使用者付費是天經地義,
你使用信用卡跟金融簽帳卡唯一的差別是:
信用卡公司比較容易有底氣去跟對方公司把錢要回來,
原因源自於多數信用卡有所謂的消費保護政策(Purchase Protection)
但是金融簽帳卡沒有。
我就一句: 簽帳卡本來就是個有風險的東西,其風險大於信用卡,美國5歲小孩都知道。
整個事件,你唯一能夠理直氣壯嗆銀行的點只有一個:
那就是(1)你原文說銀行當初打電話說的金額遠小於實際扣款金額,
(2) 而電話中說的金額並非授權金額而是當下真正的扣款金額,
兩點均成立的話,我100%支持你去槓上銀行,這真的就是銀行端有義務負責你這筆錢,
但是如果當初電話中跟你說的錢,是當下公司向銀行要求pre-authorized金額的話,
你只能認倒楣,銀行願意負責的話是你賺到,銀行不願意負責的話你只能吞下去。
因為如果是這種情形,銀行完全沒有錯,而且也沒有廣告不實的問題,
你之後多扣的錢是基於pre-authorize合法交易的前提之下被扣的,
銀行並沒有讓你超支,當下對方公司真的是只向你的銀行要這麼一筆小錢(授權),
之後真正扣款金額,銀行有義務支付對方公司,銀行不付錢給對方公司才是有問題,
你要吵的對象是對方公司,不是銀行,again,你可以跟銀行吵,吵贏你賺到,
但吵不贏真的不要再一直說甚麼銀行的廣告有問題了,因為銀行他真的沒問題。
我支持你去告,這種東西的電磁紀錄幾乎無法造假,
你當初的電話也應該都有錄音,錄音洗掉的話,我認為銀行會被金管會電得不要不要的,
先去釐清電話中跟你說的那筆錢(也就是只有5x鎂)到底是甚麼扣款,這才是你應該做的,
你一直糾結於銀行廣告簽帳卡的優點這一點,是之後的事情了,
銀行廣告有無問題,必須要看當初客服告知你的那筆錢到底是授權金額還是實際扣款金額
如果那筆5x鎂是授權金額 => 你不佔優勢
如果當初扣款就是大額扣款,銀行卻跟你說成只有5x鎂 => 你優勢多到掉渣了
事情就是這麼簡單。
最後我必須說,仗著餘額不足時交易不會成功這點是非常不好的習慣,
這點你不改,你今天這虧就算銀行願意幫你解決,你未來也會再遇到一樣的事情,
你有沒有能力購買一項產品或服務,必須由你自己來把關,而不是靠別人或甚麼產品,
以上。
※ 引述《DustToDust (活得痛快 死得年輕)》之銘言:
:
作者: MikageSayo (御影佐夜)   2023-11-30 21:40:00
推倒數第四行
作者: flypenguin (企鵝)   2023-11-30 22:03:00
記得之前版上還有人鼓吹用 Debit card 去訂閱可疑網站
作者: stocktonty (前田憂佳)   2023-11-30 22:18:00
這邏輯才是對的 自己的消費好好注意很難?
作者: tonyian (巨水瓶)   2023-11-30 22:19:00
我覺得餘額不足等同沒有意願購買+持續)消費,不構成交易才對
作者: flypenguin (企鵝)   2023-11-30 22:23:00
餘額只是多一道額度驗證,那是在保護銀行不是保護持卡人;減少刷完繳不出來的機率。但有很多特例交易是可以無視三重額度檢查的。單卡額度、單筆額度、餘額額度。你去吃完飯說你皮夾裡錢不夠,本來沒打算點這麼貴0.0?
作者: stocktonty (前田憂佳)   2023-11-30 22:34:00
放不夠導致請款失敗 也是信用瑕疵 講得好像銀行該幫擋
作者: DustToDust (抱著她想著妳 )   2023-11-30 22:35:00
是的 我很確定當初是說5X美金 我猜這就是行員搞錯的點因為當下我的餘額是超過的 所以她搞錯金額才會授權
作者: stocktonty (前田憂佳)   2023-11-30 22:37:00
銀行電話通知了也授權了 結果說人家騙你 上網散播恐懼
作者: DustToDust (抱著她想著妳 )   2023-11-30 22:37:00
我並不是說我不付錢 我的意思是 如果當初這筆5XX美金
作者: stocktonty (前田憂佳)   2023-11-30 22:38:00
說什麼有會請款更多金額來逼你繳 這個就真的多了
作者: DustToDust (抱著她想著妳 )   2023-11-30 22:38:00
銀行須跟我電話確認 有做把關 這表示他其實可以不用放行的 也就是其實是一般簽帳卡交易的程序
作者: stocktonty (前田憂佳)   2023-11-30 22:40:00
什麼其實可以不用放行 你就說沒問題了 銀行又不會通靈
作者: DustToDust (抱著她想著妳 )   2023-11-30 22:40:00
我認為他就是作業疏失 現在要根據合約書霸王條款要我先付錢而已我聽到5X美金 以為是另一筆交易 我只有說我知道了
作者: premh104 (一聲不知百事不來)   2023-11-30 22:40:00
使用產品有風險,簽約前請詳閱公開說明書。
作者: stocktonty (前田憂佳)   2023-11-30 22:41:00
你以為是另一筆它怎麼知道你以為是哪一筆
作者: DustToDust (抱著她想著妳 )   2023-11-30 22:41:00
我確定當下餘額足夠 我也沒有要求銀行墊付5X美金 跟5XX美金差很多好嗎
作者: DustToDust (抱著她想著妳 )   2023-11-30 22:42:00
你不要把其他版的恩怨扯來這裡好嗎 我前面都有講了
作者: stocktonty (前田憂佳)   2023-11-30 22:43:00
聽到5X美金沒確認是什麼公司請款沒異議 你也有疏失
作者: DustToDust (抱著她想著妳 )   2023-11-30 22:43:00
這就利弊要怎麼衡量而已 要不要花那個時間去跑程序你拿合約書出來有我的簽名 我一定是穩輸
作者: DustToDust (抱著她想著妳 )   2023-11-30 22:44:00
我有什麼疏失 那如果是五萬美金 他講成5美金 那我不就死了如果你可以不用電話確認就放行 那我也認了 你不要假裝有一堆把關的動作 然後跟我說金額講錯沒差
作者: stocktonty (前田憂佳)   2023-11-30 22:47:00
它沒確認直接放行你反而比較有可能沒事...
作者: DustToDust (抱著她想著妳 )   2023-11-30 22:47:00
你說那個不可能 我已經去確認過了 當天沒有5X的金額
作者: stocktonty (前田憂佳)   2023-11-30 22:48:00
它可能先圈你帳戶僅有的金額?裡面當時剩50幾鎂?
作者: DustToDust (抱著她想著妳 )   2023-11-30 22:49:00
當時餘額是大於5X美金 是傍晚才跟我說是5XX美金叫我要去補繳
作者: ewayne (ec)   2023-11-30 22:50:00
越講越只是表示你現在是不甘心要繳這筆錢…你自己都說你以為是另一筆交易,你已經表示你知道了,那銀行還有什麼問題?他已經盡到跟你確認消費的義務,是你自己不追問清楚
作者: DustToDust (抱著她想著妳 )   2023-11-30 22:51:00
所以你們確認金額是有通知就好 隨便講多少都可以嗎
作者: stocktonty (前田憂佳)   2023-11-30 22:52:00
你無法舉證他跟你說5X美金是授權金還是整筆消費
作者: ewayne (ec)   2023-11-30 22:52:00
這麼幾篇看下來,這事件的po真的一直在迴避自己該負的責任。合約不看清楚,確認電話也不問清楚…
作者: DustToDust (抱著她想著妳 )   2023-11-30 22:54:00
我很確定 我現在是再考慮要不要走法院而已
作者: stocktonty (前田憂佳)   2023-11-30 22:55:00
那就去找出它當初跟你說整筆5X鎂的證據 這樣你會贏
作者: DustToDust (抱著她想著妳 )   2023-11-30 22:56:00
你跟我講是5XX美金 我就知道是這筆款項 當初我就是看到這各三倍的價格才沒有結帳的對 就是當時他電話通知 我沒有先錄音 才再考慮要不要跑法院 還是先繳錢再說我很確定是他講錯 反正都吵到這裡 他就是跟我說56美金最後才跟我說是566美金 你覺得是公司請款寫錯嗎不好意思 我火氣有點大 總之還是謝謝大家的幫忙我只是在考慮要先繳錢再去追討 還是先不繳等訴訟程序
作者: BabyWolf (閒愛孤雲靜愛僧)   2023-11-30 23:09:00
這篇的重點就是 真的可能會有兩種金額 所以你確定他說5X而不是5XX是真的沒有用的 要確定那5X"是什麼"
作者: ewayne (ec)   2023-11-30 23:11:00
就算走法院,我也不覺得你會贏…你在這爭是整筆5x還是5xx美金,問題是你這交易其實是“兩筆”款項,只要銀行有辦法舉證他們跟你確認時所表達的意思是「圈存款5x」,之後再跟你要求「完整消費5xx」,那你根本連吵的機會都沒有。這就是這篇po文者要你去確認的。你在這抓著實際整筆金額是5xx不是5x,如果人家來請求授權是5x,銀行人員也就只能看到這用來請求授權的5x。難道你要銀行人員通靈知道你這筆交易最終產生的金額嗎?
作者: BabyWolf (閒愛孤雲靜愛僧)   2023-11-30 23:12:00
不過我覺得 台灣消費者跟基層行員可能都不習慣這種模式所以有可能根本也沒講清楚是什麼
作者: suifong (小火柴)   2023-11-30 23:14:00
我有一張金融卡,打電話去銀行問不能終止,客服說要終止只能把整個戶頭關掉,再開一個:(
作者: DustToDust (抱著她想著妳 )   2023-11-30 23:18:00
你是怎麼通靈的知道這是兩筆款項 不是講錯我如果是去加油 我也認了 反正油也加了我不吃虧阿今天這是預付 不是我已經用了三年的服務你跟我要錢
作者: BabyWolf (閒愛孤雲靜愛僧)   2023-11-30 23:20:00
他一開始就說了 台灣幾乎只有加油會 但國外不是啊
作者: DustToDust (抱著她想著妳 )   2023-11-30 23:21:00
我擺爛不付錢 這樣我一定乖乖把錢繳了
作者: ewayne (ec)   2023-11-30 23:25:00
…就說你是不甘心被扣錢還不承認…既然你要堅持銀行人員存心誤導你,那就上法院,這只有法院能讓你知道銀行人員是不是在誤導你。只要銀行法務在法庭上說他們看到的就是5x,所以他們也只有講5x,而非你爭執的5xx,你看法官會不會打你是你自己沒盡到你該行使的求證權力。這位原po,你是有權力在銀行來跟你確認款項時,求證這筆款項的請款方是誰。你問了嗎?你確定你知道這筆款項是誰來請款了嗎?
作者: p520888 (Peter Cheng)   2023-11-30 23:31:00
還是必須推這篇,有些癥結點只能我們消費者自己要留心了
作者: sora0115 (Yi)   2023-11-30 23:38:00
認同錢應該自己把關 不過銀行這樣標榜簽帳卡能控制收支真的很容易衍生爭議
作者: IanLi (IanLi)   2023-11-30 23:40:00
這篇真的寫得很清楚,peter98大也很有耐心
作者: slchao (slam)   2023-11-30 23:46:00
認同授權後,銀行代墊代追償,信用卡也是會遇到刷爆依然給過,之後依然要付款,重點在於授權但簽帳卡比起信用卡,當初廣告最大的亮點就是圈存制,帳戶不透支,這個在很多銀行官網都還是存在行銷和合約說法不一致,也是社會現實的常態啦,保險 投資更多XD
作者: aljust12 (ALJUST)   2023-11-30 23:48:00
這篇寫得很清楚peter98很有耐心告訴你了 那個DustToDust如果你還看不懂 建議你隨你的意思上法院驗證一下原文最後4行就是結論 簽帳卡危險 我都用信用卡就是如此
作者: flypenguin (企鵝)   2023-11-30 23:50:00
話術就是這樣,只會告訴你優點,但不會說缺點Debit Card 我最不能接受的就是爭議款也要先繳清
作者: WiserWilly (打你屁鼓手)   2023-12-01 01:10:00
看你文也知道年薪沒300,在乎這種小事ˊ_>ˋ
作者: dantes1013 (dantes1013)   2023-12-01 01:11:00
slchao大,您可能忽略了,廣告視同合約的一部份
作者: aa85720tw (Cielo)   2023-12-01 01:22:00
推寫得清楚又有耐心
作者: ewayne (ec)   2023-12-01 02:52:00
銀行這廣告方式沒有錯!合約裡面就已經有載明特殊情形,也有說明銀行會有代付的狀況!合約都有寫清楚!不是一直抓著廣告方式就可以迴避不仔細看合約的責任!
作者: lessonone (Zaki)   2023-12-01 08:09:00
推,餘額和契約是兩回事,對方在契約成立後就開始提供服務了,怎麼能用我沒錢所以單方面毀約
作者: distellable (不能說的秘密)   2023-12-01 08:21:00
自動續訂也要公司扣得到錢才成立阿餐廳的例子 消費者是真的已經吃了 原原PO 有真的用到服務了嗎?有的話 原原PO也只能吞了 XD
作者: Klauhal (赤)   2023-12-01 08:35:00
上法院銀行一定贏,原PO還要多浪費一筆訴訟費應該用原原PO?
作者: tonyian (巨水瓶)   2023-12-01 10:09:00
其實銀行合約就說明不應該用簽帳卡了,其他說的現在都是多說,因為銀行立於不敗之地,那份合約把銀行的行銷話術責任都轉給廠商/消費者了所以現在開始就是宣傳大家不要用簽帳卡就好了,況且我真的不懂,民眾應該要分期付款利率都應該斤斤計較的,到底為何要使用你的錢“立馬”被圈存的簽帳卡,簽帳卡所有好處不是消費者,是發卡組織/銀行/廠商,真的是白癡才用簽帳卡,真的被賣了還在幫忙數錢(現在吵合約等同數錢)但我還是覺得Dusttodust 出來跟大家說清楚這狀況是非常好的,感謝初po
作者: rz759 (rz)   2023-12-01 10:17:00
推最後一段!
作者: tonyian (巨水瓶)   2023-12-01 10:21:00
如果餘額不足還能成立交易扣款了,那簽帳卡同時具有帳戶扣款+部分信用卡功能,照道理他被監理的緊度應該更甚信用卡,甚至大家對他的警戒程度不能小於信用卡
作者: matlab1106 (牛)   2023-12-01 12:00:00
你來美國找個有debit card 的五歲小孩看看
作者: joy2105feh (三峽堯神不服來辯)   2023-12-01 12:31:00
說真的 上法院不如去金管會鬧 銀行比較怕金管會
作者: hsupeter92 (浮雲)   2023-12-01 18:33:00
推這篇,我在原 Po 那文也是覺得怪怪的我當時就覺得銀行只管金流方面的問題想說為了這個而去銷戶,你要吵應該是跟那家國外公司吵
作者: ewayne (ec)   2023-12-02 02:30:00
tonyian,你要去問台灣人啊阿,一堆台灣人就會左手哭么政府管太多,右手哭么政府管太少
作者: WiserWilly (打你屁鼓手)   2023-12-04 22:09:00
笑死了 不知道我薪水多少在那邊沒你一半 笑死喔計較這種錢大概時間也不值錢 還自以為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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