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貸款好像應該發在隔壁版,但隔壁版都是業務,我怕問不到正確答案)
請問一下,我上週申請兩家銀行貸款(A跟B),A條件比B好,所以已對保簽約。
但因為額度被B卡住導致A不能撥款,所以今天打去B請他們取消申請時,
B又給我更優惠的利率,讓我想要轉跟B貸款。
經詢問AB兩家銀行,
A表示「不得取消貸款方案,因為已經簽約所以會有違約金」,
B表示「可以取消A,絕對不會有違約金」。
由於兩家銀行說法不一(當然可能是話術,但有錄音)
我後來打到金管會跟銀行局諮詢,主管機關表示無法給我確切答案,須回歸合約規定。
但我的理解是,貸款合約是要物契約,應該是要等銀行交付貸款後合約才會成立。
因此,我如果取消A,因為A也尚未撥款,應該不會有違約金。
不知道我的理解是不是對的?有版友有上述這樣的經驗嗎?謝謝
(A說簽約後取消要付提前還款的違約金(4%),但我實際上也還沒拿到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