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 黃俊中事件

作者: Johnason (Milk Tea)   2005-11-25 21:32:23
http://blog.xuite.net/johnason/milktea/4462330
最近筆者對這位獨在異鄉為自己夢想奮鬥的年輕投手面臨的遭遇實在感到萬分不
平,因此筆者在這裡重新整理了事情的始末,希望能夠讓球迷知道黃俊中的遭遇
,並期待能引起大家的共鳴,挽救台灣棒球的另一塊瑰寶。
體委會的陳全壽主委一向對協助國內棒球運動的發展不餘遺力,但是現在看起來
,他似乎並不甚了解去年奧運代表隊成員黃俊中遇到一些狀況,而這樣的困境可
能會影響到他整個生涯。
黃俊中肩部的關節唇(Labrum)部位從2004年底開始漸漸有明顯的疼痛症狀,今
年二月,當他開始進行球季前最後的加強訓練時,肩部疼痛的症狀加劇,才使他
意識到自己真的受傷了,這個傷是不是去年奧運會期間就已經存在,雖未獲得證
實,但是依照醫學的角度來思考,這是很有可能的現象。
因為有很多時候,韌帶、肌腱受傷會先從輕微的症狀開始,等到傷勢變嚴重的時
候,才會出現各種嚴重的症狀,所以黃俊中雖然在今年二月份開始才有明顯症狀
,但是他的傷勢應該是在二月之前就形成了。
而因為受傷的緣故,加上黃俊中的前任經紀人張世祺(雖然事實上,黃俊中本人
與張世祺從無任何白紙黑字的契約簽訂。而當黃俊中出事之後,願意出面幫忙與
體委會協調的人,反而是當初簽下黃俊中的球探)和球團鬧得不快,因此當黃俊
中到紅襪隊報到準備參加春訓時,球團決定要將他解約。一夜間,黃俊中變成沒
有球隊的受傷孤兒。但是黃俊中並沒有喪志,為了及早恢復健康回到球場上繼續
奮鬥,他向體委會提出申請,希望可以在美國接受治療並進行復健。
這件事情體委會同意了,體委會體恤黃俊中的狀況,答應讓他復健到年底。
黃俊中執意選擇在美國接受治療的原因很簡單,因為美國對運動傷害的治療技術
遙遙領先其他國家,尤其眾多醫學專家投入運動傷害研究,職業運動選手的醫療
已經精細到有各種不同身體部位的專門醫師。
黃俊中目前是在Dr. Lewis A. Yocum(公認最權威的投手上肢傷害專家之一)所
開設的醫療中心進行治療與復健,而本來 Torn Labrum是需要開刀的,但是由於
黃的情況並不是嚴重到非動刀不可,Dr.Yocum建議黃俊中先進行復健,然後依照
復健的狀況來決定是不是需要開刀。
由於體委會當時准許黃俊中在國外就醫到年底,於是他一面復健一面上課,以學
生身份繼續留在美國,照醫師的指示進行復健,等待恢復健康的那一天。
但是由於黃俊中的簽證最近到期,今年11月 5日他回到國內想要重新辦理學生簽
證,他的戶籍所在地的屏東縣潮州鎮公所最近則恰巧主動寄發兵單給他,所以他
覺得「反正是盡一份義務」,於是按照兵役單位的安排,去服了12天的補充役。
12天過後,黃俊中向體委會報告他已經服完12天的補充役,並準備在簽證辦妥後
到美國就醫並就學,然而體委會卻認為黃俊中應該受到體委會管制,所以規定他
必須到左訓中心報到接受管制。
體委會認為依法行事的部分恐怕有待商榷,24位奧運國手中,被這麼「確實」管
制的只有黃俊中一人,體委會的理由是「他不是現役球員」。
然而,查閱相關規定,所謂「管制」並沒有強制球員要到左訓,只要按照體委會
的指示去特定地點受訓,都可以稱之為接受管制。
以黃俊中的現況來說,他目前迫切需要做的是復健 (Rehab),而不是到左營訓
練中心去跟隨國訓隊練球,事實上,體委會如果指派他繼續出國把復健做完,這
也是一種適當的安排,筆者不了解為什麼體委會會對這位已經很不幸的受傷球員
忽然這麼嚴苛,堅持他一定要去左訓接受管制。
體委會根據會內的「專業評估」之後,認為他的復健其實在國內就可以做,但是
事實上肩關節唇撕裂傷(Torn Labrum) 在國內沒有專門醫生,一般手術後的復
健如果沒有夠專門的醫生來引導,恢復的程度往往無法達到理想,更別提這個所
謂的投手絕症了。
現在體委會還規定黃俊中一定要參加本月份28日的代訓選秀,強迫他接受國內球
團的代訓,但這並不是他目前最需要的,他最需要的只有一件事情,那就是「復
健」!
這時候如果因為這一段時間的耽誤,影響到復健的成效,或者讓一位為國家付出
過,理應接受完整復健的優秀球員,竟然無法繼續出國接受最完善的醫療時,何
況整個復健療程已經進入了最關鍵的最後三個月,現在這樣半途而廢實在是一大
失策。
體委會現在的決策實在讓人看不到所謂的專業。明明是籠統不明確的規定,體委
會卻在這個時候才忽然把他解讀成黃俊中需要到左訓列管,並且必須由國內職棒
球團代訓,實在是草菅球員的健康。
當黃俊中完成復健,不管是回到國內還是留在國外,都會繼續他的職棒生涯,但
是既然他現在需要復健,體委會的長官實在不該用官僚、缺乏妥當性的行政命令
視之,應當考量選手的權益與需要來調整命令的內容。
就算體委會規定是對的,那麼之前同意黃選手在國外就醫,就等於是公然違法在
先了,顯然體委會的思維有很大的問題。
何況黃俊中因為體委會的決定而打亂復建過程,那麼以後若有其它球員碰到類似
的情形,不論是受傷,還是臨時被球團解約,誰還會選擇歸國? 這對以後中華隊
的球員組成也將有不利的影響。
筆者很遺憾這位曾經為國家在奧運會效命,現在需要完成復健的優秀選手,不能
夠儘早回到美國做他該做的事情,而可能在錯誤的行政決策中,讓台灣的棒球界
再度失去一塊瑰寶。
作者: p1227   2004-04-19 18:02:00
看完這篇 科科 假球黃
作者: hochirijay (uni)   2004-04-25 21:27:00
科科 白手套黃
作者: jiangyy (風如雪)   2005-11-25 21:40:00
寫的很好.問題就在體委會
作者: hihiwill   2005-11-25 21:43:00
事情真的成定局的話黃心裡一定幹到死
作者: louii   2005-11-25 21:49:00
不知道為什麼總覺得是為了要硬逼他留在台灣才這樣做的...
作者: risingsun   2005-11-25 21:50:00
作者能把文章寄給體委會跟各立委辦公室嗎?
作者: risingsun   2005-11-25 21:51:00
雖然不見得有用...有點聲音總是比較好
作者: postino09 (What a pain...)   2005-11-25 21:52:00
推一個 推一個
作者: danelbulls   2005-11-25 21:58:00
這是人才阿 當官的是腦殘看不到嗎
作者: blackdevil (過了︿︿)   2005-11-25 21:58:00
真的要推.........官員真是腦殘
作者: kinray (不就是這樣)   2005-11-25 22:05:00
奶茶大真是好文....好好復健才有未來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05-11-25 22:06:00
找立委比較有用,網路的輿論根本沒有力量
作者: etmummy   2005-11-25 22:07:00
體委會又不是吃飽閒著.沒事幹麻特別為難黃俊中一個人...
作者: kinray (不就是這樣)   2005-11-25 22:07:00
糟糕我按道噓了..orz 幫你推回來
作者: dogkid (C'est la vie)   2005-11-25 22:12:00
轉寄給立委蕭美琴嗎?不知道有沒有用 @@
作者: nervouschang   2005-11-25 22:15:00
這篇好
作者: mtgun (槍山)   2005-11-25 22:15:00
可以轉貼到象板嗎?
作者: ThomasHSNU (mimura *^^*)   2005-11-25 22:16:00
這事要趕快處理喔...11/28以後就來不及了!
作者: starshine (醉星夢,共話天長)   2005-11-25 22:16:00
寄吧 能做的什麼都做吧...orz
作者: zero1111   2005-11-25 22:21:00
http://0rz.net/4c0RK 蕭美琴陳情專區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05-11-25 22:36:00
頭鎚人還一副勢在必得的樣子,對黃俊中的復健卻不關心
作者: snipper (每到夏天我要去海邊)   2005-11-25 22:38:00
黃是一個人才....不想再看到這種事發生...
作者: snipper (每到夏天我要去海邊)   2005-11-25 22:39:00
否則以後沒人敢被解約..會被外國球團吃死...
作者: snipper (每到夏天我要去海邊)   2005-11-25 22:40:00
球員也因此會被經紀人薛爆...實在是很不利的事
作者: ucs1 (open咧)   2005-11-25 23:28:00
沒什麼價值的文章 僅管有些看似專業的名詞 鑽法律漏洞罷了
作者: ucs1 (open咧)   2005-11-25 23:29:00
FUUUCK兄 我可以叫你頭鎚人嗎!? 請自重!!!
作者: greengreen42 (綠)   2005-11-25 23:32:00
樓上的是在說什麼東西?
作者: jiangyy (風如雪)   2005-11-25 23:32:00
樓樓上的有什麼好噓的?原po寫的很好啊
作者: mtgun (槍山)   2005-11-25 23:34:00
ucs板友想討戰的話..可挑到魔神人級的喔..跟DS打..加油吧
作者: rainf (天天都orz)   2005-11-25 23:34:00
等一下他會叫你們請自重...
作者: jiangyy (風如雪)   2005-11-25 23:37:00
剛發現熊版18065篇,ucs1:幹卿底事!?
作者: blackdevil (過了︿︿)   2005-11-25 23:38:00
XD
作者: greengreen42 (綠)   2005-11-25 23:40:00
這個UCS1經常這樣
作者: luke (鳥嘴)   2005-11-25 23:40:00
ucs1是頭槌人吧??
作者: UnknownX (ドラ)   2005-11-25 23:41:00
早該習慣了各位  ̄▽ ̄
作者: Fuuuck (歐麥古德尼士)   2005-11-25 23:41:00
原來頭鎚人也會上ptt,失禮失禮....
作者: ucs1 (open咧)   2005-11-25 23:42:00
齁齁 原來寫得出這些文字就是好文阿 我問你 制度你說了算!??jiangyy 你先去看強納森兄的文章 再來看我為啥說:干卿底事
作者: ucs1 (open咧)   2005-11-25 23:43:00
fuuuck頭鎚人
作者: mtgun (槍山)   2005-11-25 23:44:00
你要不要挑明說哪部分的論點是鑽法律漏洞..
作者: luke (鳥嘴)   2005-11-25 23:47:00
ucs1頭鎚人
作者: mtgun (槍山)   2005-11-25 23:47:00
你真的看懂本篇文章了嗎
作者: luke (鳥嘴)   2005-11-25 23:52:00
你覺得頭鎚人會把這種文章當一回事認真看嗎??
作者: Fallanakin (國民版慘了)   2005-11-25 23:53:00
ucs1頭槌人
作者: examination (流光流不來妳)   2005-11-25 23:58:00
這篇可以轉給立委嗎 真的不想再看到人才消失了 orz
作者: smallpurple (i don't want to think)   2005-11-25 23:59:00
轉熊版給劉保佑董事長看吧!
作者: examination (流光流不來妳)   2005-11-25 23:59:00
樓上幾位大大別生氣了 讓我們把焦點轉回到黃俊中吧
作者: jiangyy (風如雪)   2005-11-26 00:04:00
是啊,現在都26號了...後天就是28號了
作者: GhostMonkey (瘋狂上班族~~)   2005-11-26 00:04:00
可惡阿...體委會
作者: KeeperOf7Key (七把鑰匙的主人)   2005-11-26 00:10:00
usc1頭槌人 XD
作者: blueness1103 (blueness)   2005-11-26 00:17:00
ucs1是不是頭槌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俊中兄阿
作者: ting0315   2005-11-26 01:15:00
作者: catcake (孤獨的絕滅)   2005-11-26 01:59:00
掯 看了真難過~"~
作者: harryrain (初戀那件小事)   2005-11-26 07:04:00
推本文,噓ucs1
作者: hellowilliam   2005-11-26 07:40:00
去你媽的體委會.贛
作者: edison321 (我偏要動幾動)   2005-11-26 11:01:00
不推就是頭槌人
作者: scjh123 ( )   2005-11-26 11:41:00
推...
作者: ray0906 (冷眼旁觀)   2005-11-26 12:53:00
幫推
作者: blue911 (小Ooooooooooooo)   2005-11-26 18:21:00
推一個.希望黃能順利復健...
作者: altr (畢竟依(菜菜))   2005-11-27 20:29:00
推,不過我還是不知道誰是頭槌人...
作者: july (沒有最好只有更好)   2005-11-28 15:46:00
寫得太好了....(崇拜中)
作者: jiatodao (吃土豆)   2005-12-29 07:18:00
假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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