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CPBL根本就一整個爛透了
成立新聯盟來取代它是必要的,不然台灣的棒球想追上南韓比阿婆仔生小孩還難
我的想法如下︰
一.解散CPBL
將CPBL就地解散,正所謂斬草要除根,反正CPBL經營了16年依然還是草創期,新聯盟從
零開始進步個兩三年搞不好就能超過CPBL十六年來的進度。
新聯盟的名子不要再使用四個英文字母簡寫,應該符合世界潮流改用三個英文字母簡寫
(NPB、KBO、CBL、MLB)。且以T開頭,因為在亞洲,提到C開頭的國家大家第一個想到的
是China,絕對不是ROC。
因此新聯盟應命名為TPB、TBO、TBA、TBL都行,拜託不要再叫做CPBL了。
(大家都對CPBL過敏了)。
新聯盟承認CPBL及TML的紀錄。
二.新聯盟初期由政府與財團合作成立
台灣經歷過CPBL跟TML兩個聯盟的失敗後,已經可以證明台灣人光靠民間企業的力量是
無法成功的經營職棒,因此新聯盟由政府跟民間企業合作來經營成立。
將初階段的草創期訂個時程(如五年),這個階段過了之後聯盟若已經步入軌道,則由
成立時出資的財團接手、政府監督。
三.球團加盟
球團還是維持現有六隊,但球團加入新聯盟時必須繳交五億台幣的保證金,由聯盟存續
,三年後發還。
(注意!! 不是加盟金。由於聯盟是由政府合作成立,再加上六隊已經繳交保證金了,
恐怕無力在支付加盟金,因此這部分由偉大的政府吸收。)
保證金的目的是在證明球團是否有能力經營「真正」的職棒球隊。
(五億對一個真正有心玩職棒的大財團來說其實不算多,當時劉保佑評估澄清湖球場加
蓋屋頂時便說了十億以下可以蓋,超過二十億便有點困難了。因此五億應該對大財團
來說是個可以接受的金額,更何況幾年後就能返還。)
綜觀現存的六隊:
(1)有能力且願意花這筆錢的應該為統一、LaNew、中信。
(2)誠泰若由新光順利接手,則財力沒問題。但是新光願不願意接手則又是個隱憂。
(3)至於兄弟跟興農,財力方面應該無法承受,但這兩支又是國內最具人氣的球團,
因此希望能有財團能接手其球員。(Acer、BenQ、遠雄.....等)。
而「由政府成立的聯盟」也可以跟球團合作,以此保證金為資金與政府採BOT的方式蓋
新球場(或是整修擴建球場),五億不足的部份由政府出資,蓋完後此球場為球團所有。
(斗六球場斥資8億、新台中國際棒球場斥資7億,蓋這種等級的就足夠了,政府也不至
於多花太多錢。)
已經有球場的如LaNew則可以用此五億買斷球場使用權(現在認養一年要一億),不足的
部分由政府擺平。(當然這些事情沒有政府支持很難實行。)
(但須有但書,若有重要的三級棒球的比賽需要使用,球團需提供場地,酌收費用)
四.強制二軍制度
1.球團至少擁有四十名以上的球員,最高上限六十名球員。而一軍隊員數須維持25人。
2.由聯盟排出二軍賽程,與一軍賽程同時進行。
3.一軍賽制加長為120場以上,每週每隊進行5~6場的比賽,不搞好二軍就等著墊底吧。
(台灣球團積習難改,不用強制的會搞二軍的還是只有那一隊)
五.成立FA制度及球員工會
由各隊較具份量的球員帶頭組成球員工會,與資方對抗。
一句話:窮球團bye bye。
六.強制主場制度
在此先「假設」誠泰由新光接手、興農被Acer買走、兄弟由BenQ買走
六隊中較明確的主場為:
1.La New:高雄
2.統一 :台南
3.Acer :台中
六隊中較不明確的主場為:
4.新光 :台北
5.中信 :台北
6.BenQ :@#$%
原則上由新光跟中信其中一隊設在嘉義市。另一隊跟BenQ在台北。
七.球季賽
1.廢除CPBL獨家的上下半季制,改成單一球季120場以上的球季。
2.廢除CPBL獨家的三個半小時球賽時間制,平手時一律打到12局為止。
3.廢除CPBL獨家的爆頭退場制度。(請相信裁判的眼睛跟判斷力)。
4.廢除CPBL假日聯盟的賽制,每週每隊至少打五~六場。濃縮漫長的球季。
5.裁判二軍制,誤判太多的去蹲二軍當裁判。
6.將六隊分成南北(南:LaNew、統一、中信)、(北:新光、Acer、BenQ)
明星賽由南北對抗賽取代紅白對抗賽
(每年紅隊白隊的隊伍組成都不同,無法計算哪隊歷來的勝負關係)
7.季後賽名額:
(1)方法一:取前三名晉級
(2)方法二:既然已經分成南北:
北部第一名晉級 + 南部第一名晉級 + 外卡
(比較有噱頭,但是跟上下半季制一樣會有不公平的情形產生)
例如名次為LaNew、統一、中信、新光、Acer、BenQ
則晉級晉後賽的為LaNew(南部第一)、新光(北部第一)、統一(外卡)
原本整季第三的中信就倒楣了...XD
但是方法二還挺有話題性的。
八.廢除領隊會議、廢除離隊同意書
萬惡的領隊會議:從我認識字以來,領隊會議那群老頭們就沒做過任何一件值得誇讚
的事情來瞧瞧........掰掰。
該死的離隊同意書︰這該死東西本來就不該出現在這個世界上的,FA制才是球員該有
的制度.....掰掰。
九.球員兵役問題
這項就是國家成立聯盟的好處之一。
建議仿效南韓,打職棒的球員可以延到28歲才去當兵,而這段時間若加入國家代表隊而
獲得金牌,將可免除兵役問題。
這樣將會出現大批高中畢業生加入職棒……如果S級的高中畢業生能一畢業就踏入職棒
接受磨練,即使是在二軍,實力也會大躍進,不用再浪費四年時間。國內太多球員加入
職棒時已經都24歲了。
訂出在職業賽打出超過高門檻的摽準即可免除兵役。(例如30+的全壘打、0.360+的打擊
率、18勝以上............等)。 可以使球員追求超強成績,以刺激比賽精采度。球員
亦可有機會可免役
十.外籍球員
(1)最多登入四名(但是至少須是一名為洋砲,不可四個都是洋投)。
(2)最多上場三名(但是不能同時上場三個洋砲,頂多兩打一投)。
(3)廢除兩年條款。
(4)請尊重外籍球員,不得再亂取名子。
(5)取消薪資上限。
十一.其他
1.球衣補丁禁止
(只開放自家公司的產品貼在手臂跟頭盔帽沿兩處,且補丁背景配色需與球衣顏色相同
,不可太突兀。)
這方面日本是完全禁止的。
南韓似乎比較鬆,三星的頭盔就有Anycall的字樣。
2.每隊都須有主場及客場的兩套不同的球衣。
3.輔導球團使用外籍教練。
4.CPBL規定之球員不可將球拋入觀眾席的規定取消。
6.每座球場都需有座椅。且劃位。
十二﹒這篇是來賺P幣的 這篇是來賺P幣的 這篇是來賺P幣的
(總冠軍賽跟亞洲職棒大賽,我把P幣都輸光了 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