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補充一下,昨天晚上沒講完]
提出一點看法,順便印證一下其他國家的職業聯盟是怎麼樣面對參加選秀的球員
不與選他的球隊簽約。
以NBA來講,球員被選上之後,如果無法與選他的球隊簽約,球隊的選秀權可以被
保留。如果這名球員與其他職業聯盟的球隊簽約而不替選他的NBA球隊打球,那麼NBA
球隊的選秀權力在這名球員與他隊的合約結束之後的一年內都有效。除此之外,聯盟
不會提供球隊其他的補償。為什麼?
因為大家都是大人了,你選的球員不跟你簽約,你的馬子不給你上,關其他人什
麼事?
再者,參加選秀會是不是表示就一定要跟選上他的球隊簽約呢? 當然不是。選秀
選的是在這個職業聯盟裡頭與這名球員交涉合約的獨佔權力,不是在人肉市場挑長工
。參選的球員可以看球隊的offer再決定要不要提供自己的service,如果今天葉丁仁
收到智冠的offer,要他領年薪百萬去當魔獸測試員每天打OLG打到抽筋,有誰能夠不
讓葉選擇那個工作? 沒有人可以阿。
更何況,如果球員一但參加選秀會,就有義務要和選上他的球隊簽約,不能找其
他的工作。那薪水啦,簽約金啦還談個屁。勞方一點彈性都沒有阿,除了靠著老闆有
情有義的付給你符合身價的薪水,球員的合約談判根本就任人宰割。天下沒有那種我
丟個履歷表,有沒有工作不確定,但你看順眼我了我就要一輩子替大老闆賣命的道理
。
在進步的職業運動環境裡應該是怎麼樣? 以NBA來講好了。NCAA裡的明星的決定動
見觀瞻,不要說球隊早早就打聽清楚自己意中人的動向,我們這些球迷也都可以從報
紙上得知某大學的明星球員宣佈棄學或是宣佈留校一年的消息。為什麼大家關心這些
事? 因為他們的決定很重要,會影響球隊的氣運。說氣運一點也不誇張,想想,要是
Tim Duncan當年大三棄學,今天的馬刺大概選不到這位Wake Forest的中鋒,整個NBA
生態就要跟著改寫了。
當然,我們都不是教主,我們不知道教主與教裡的幹部為什麼選葉丁仁。是因為
想要賭一把能留人成功,還是因為想省一筆簽約金。也不清楚究竟葉與紅襪簽約以及
被象隊選走的時間上誰先誰後,但是這一點也不重要。
因為葉丁仁與紅襪簽約的時候,他沒有與其他球隊有合約關係。所以他是個自由
人,本來就有權選擇自己的工作環境。
要怪,就怪自己職棒環境爛,球員在這邊打越久球丟的越慢,不是養人而是糟蹋
人的環境。球員為了自己的前途,跑去異鄉的小聯盟孵豆芽菜,也不要留在台灣,還
不是因為中職不爭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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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述,葉丁仁最後跟紅襪簽約,反應了台灣的球員志在乘風破浪的航向遠方
,而不願意留在台灣打CPBL。這個事實本質上是殘酷的,但既無可厚非,也無可奈何
。隨著MLB這些年到全世界各地搜刮好手,日本職棒受到的衝擊恐怕比台灣大得多了。
事實就是,只要MLB的競賽水準與薪資水準都遠超過中職,台灣產的球員的夢想就在那
裡,就算老闆說"免肖想",心裡也一定偷偷期盼著。
但這並不表示中職面對好手外來的挑戰可以繼續裝死。要是中職的環境改善了,
即使仍然趕不上MLB的水準,留不住第一流的人才,至少那群天份不高不低,簽下便宜
的小聯盟約到美國孵豆芽菜的幾個球員可以選擇留在台灣打球。如果教練水準提升了
,或許我們可以告訴台灣的下一個陳金鋒說: 留下來打球,我們一樣有MLB級的打擊教
練喔。
可是中職的經營者有用這樣的角度在思考問題嗎?
對中職的老闆們而言,他們的心態是什麼? 他們在台灣市場是獨佔的事業,每年
三級棒球加上成棒球隊固定的生產出一批球員讓他們挑選。這些人最好是生下來就會
打球,就是即戰力,因為經營者沒有打算培養有潛力的球員。中職的未來在那裡? 說
穿了老闆們根本不知道。他們只能期待每年投入選秀的球員實力越來越,每個都是即
戰力,從來不會思考我怎麼樣把潛力變成戰力。
今天鋒哥回來了,他以28歲的黃金年齡回到中職。CPBL的這些大頭們除了高興撿
到一個大喀,明年票房吸引力可以加成,聖誕老人送大禮之外,有沒有考慮過制度問
題,有沒有想過這個職業聯盟要怎麼樣有計畫的利用這些歸國球員的力量改善自己的
實力? 最基本的,你們對於旅外球員回鍋的規範定下來沒有?
今天象隊損失一名投手,不論是出於自己不探查清楚的原因也好,或是出於想要
賭一把卻賭輸的原因也好,總不能一玩輸就賴皮,說球員這樣對我們無情無義,我們
要改變規則。
至於那位秘書長先生,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立場是什麼吧。我覺得沒辦法用是非
規念跟他溝通,我試著站在他的立場跟他剖析利害就好了。不說別的,你也不想想,
要是規則是能夠說改就改的,那你秘書長當假的喔? 聯盟幹假的喔? 這樣各球隊老闆
會尊重聯盟的決議嗎? 會尊重你秘書長先生嗎? 什麼叫做把自己的位置做小? 你出面
表示聯盟打算為象隊爭取權利就是把自己的位置做小。這種時候,你只要規起來說一
句一切依規定辦事就好了阿。
我覺得對於選上的球員與外國球隊簽約這種事,把球隊原有的交涉權展延到球員
與外國球隊的合約期滿之後是滿合理的。NBA的規定就是如此,不是來自默契,也不是
開會時大家談出來的決議,而是白紙黑字的規定。
但是,總不能今天有球隊受傷時,才臨時改規定吧......
有很多人覺得,尤其是中職的球迷覺得,這個板上的有些人就是反中職,反洪教
主,不斷的酸他們臭他們,一點不不感謝他們為台灣棒球的奉獻。不是說我對於這些
經營棒球很熱情的人不感激,當年的環境下要是沒有他們,台灣不知道何時才會有職
業運動。但是,總不能因為他們當年的貢獻,他們很熱情,或是他們現在一直在賠錢
,就任由這些人現在繼續亂搞阿。大家都喜歡棒球,這是台灣最具代表性的運動之一
,曾經有過貢獻又如何呢? 要是他們的存在對我們所喜愛的棒球是有害的,那我們當
然可以主張把他們送到亞利安星球去阿。正所謂:
愛之適足以害之,人人得而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