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因為好長...)
以下純屬個人想法...
我個人認為原PO的看法其實還蠻實際的
棒球會因為出局數的不同與長打出現時機的不同而在得分上有所差異
但是原PO有想過這樣的條件對雙方都一樣嗎?
再者
棒球被認為是很像人生的運動
人生本來就是不公平的
在不同的時間點時機點做相同的事
效果也常常是不一樣的
如果球員甲在滿壘時無法敲出全壘打
而在之後敲陽春彈
原PO會覺得很不公平嗎?
平平都是全壘打怎麼差這麼多?
我不知道原PO怎麼想
但是我認為是球員甲沒有抓住大量得分的機會
這就跟人生一樣呀!!!
機會出現的時候有沒有抓到???
就像原PO說的(請參照原文...)
甲隊在連續六支一壘安打中間夾著一個出局數
而乙隊在連續六支一壘安打中間夾著夾著五個出局數
而乙隊得分可以兩分而甲隊卻沒得分?
這也是有沒有掌握機會的問題呀
乙隊因為有掌握住"無人出局就攻占滿壘"這樣的機會
之後的出局數當然就可能會有得分的效果
我無意探討棒球計分方式公不公平
但是我認為像這種這麼像人生的運動
這麼講究時機性 關鍵時刻
這麼講究有沒有掌握住機會
這麼講究機會在眼前時能不能好好表現
這麼講究團隊的運動是很棒的
講這麼多屁話只是想給原PO參考
反正人生本來就是不公平的
有一種像人生的比賽到也不錯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