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投錯誤引爭議 大聯盟明確規範
作者: 賴意文
HiNet運動網獨家特稿
總教練喊暫停後,走上投手丘,從投手手中接過球,拍一下舉起的左手,觀眾們就知
道要換上正在牛棚熱身的左投手。但是這是正式的換投方式嗎?在8月初西雅圖水手代
總教練Robby Thompson舉錯手復出代價之後,這個問題引發了不少爭議。
事情發生在8月2日波士頓紅襪9局下攻下6分逆轉擊敗水手的比賽,水手終結者9局下沒
有解決任何打者,投出2次四壞,被擊出2支安打,讓紅襪點燃反攻火苗,Thompson決
定換上右投手Yoervis Medina救火。
不料Thompson舉錯手舉起左手,儘管他立即更正改舉右手,但主審Dustin Rackley認
定第1次舉手就已經完成通知主審的動作,而根據規則,後援投手必須投完該人次才能
被換下,因此不接受Thompson的解釋,在該組裁判的小組長Gary Darling支持下,要
求當時在水手牛棚中練投的左投手Oliver Perez上場投球。結果Perez上場後被連2名
右打者擊出2支安打,讓紅襪延續反攻,最終紅襪單局灌進6分逆轉再見獲勝。
這個判決引發不少爭議,因為在棒球規則裡,根本沒有舉手代表通知裁判的規定。根
據2013年版大聯盟棒球規則,規範換人程序的規則3.06僅規定:「總教練應該立即告
知主審所有的換人動作,也應該立即向主審表明替補者的守備位置與打擊順序。」
當然,各聯盟、協會的裁判除了棒球規則外,通常還有一本解釋規則、判例的裁判手
冊。有趣的是,小聯盟裁判手冊中確實記載著,總教練或教練的手勢就構成更換投手
的動作。但是大聯盟裁判手冊中卻完全沒有寫到手勢,只有寫到當主場裁判被告知時
才完成換人動作,如果主審裁判沒有被告知,那麼當該投手踏上投手板要投球前,就
被視為完成換人。
Thompson該場比賽賽後只表示:「要說我學到什麼的話,那就是當你的手做了任何動
作,就確定了。我原本不知道是這樣。」但根據《ESPN》的報導,大聯盟官方第2天早
上就針對這個判決展開討論,並向許多裁判徵詢意見,結果據傳意見紛歧,有一半認
為是完成換人,另一半則認為這個判決有瑕疵。
根據《ESPN》該篇報導,大聯盟隨後在6日通知各隊最新的更換投手方針,其中指出,
裁判會將總教練手勢認定為通知主審的動作,所以若總教練已明確指出左手,就必須
派左投上場,若總教練已明確指出右手,就必須派右投上場。若牛棚內有2名慣用手相
同的投手正在熱身,主審得出於謹慎詢問總教練欲更換的投手姓名。在這種情況下,
若錯誤的投手上場,可以立即做更正。
http://www.tsna.com.tw/index.php?q=node/44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