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旅外優秀標準 恰恰:工會研究

作者: oceanman0704   2013-10-09 06:40:18
※ 引述《girl10319 (凱莉)》之銘言:
: 旅外優秀標準 恰恰:工會研究
: 【謝岱穎╱台南報導】
: 擁有超過10年日本職棒經歷的「貓仔」許銘傑和林威助,日前分別被歐力士和阪神釋出,
: 與許銘傑同屆並一起拼戰過1998年曼谷亞運的張泰山,以及跟貓仔曾是2001年世棒賽投捕
: 搭檔的高志綱,都認為兩位選手都不該參加選秀,球員工會理事長「恰恰」彭政閔則說:
: 「工會有在研究所謂旅外優秀選手標準,到時候會再跟聯盟、球團討論。」
: 可考慮用登錄天數
: 同時擁有球員工會理事身分的高志綱說:「先不管旅外年資有多久,以貓仔賢拜過去成績
: 和國家隊經歷,怎麼看都絕對有優秀選手資格;威助以前不也曾是阪神主力打者嗎?」
: 泰山也說:「要想想,貓仔以前為國家貢獻多少次!而且人家在外面奮鬥那麼多年,我們
: 歡迎他回來都來不及,為什麼還要他參加選秀。」
: 工會也已針對優秀選手資格進行討論,恰恰說:「先前球員所屬經紀公司有來問工會關於
: 優秀選手的資格,所以我們就先研究一下,畢竟以前沒有這種事,這次郭泓志回來剛好點
: 出這個問題。」高志綱說:「可考慮用登錄天數來做標準,例如大聯盟幾天、日職一軍幾
: 天。」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sports/20131009/35350309/
我忘記有沒有人提過這方法
是否要靠選秀進入中職
打者在美日職的話就依照在一軍名單的打擊數作為參考
畢竟能在一軍累積不少打擊數實力一定不差
投手的話一樣算在一軍的投球局數來算
當然,能在美日一軍投不少局一定也是個狠角色
然後標準設在多少打擊數和投球局數就是另一個重點了
作者: bob85017 (叭ㄅㄨ)   2013-10-09 07:34:00
已讀
作者: FG355077 (帥氣仁甫哥)   2013-10-09 07:35:00
不想回
作者: QCmmm (MIT午夜餓狼)   2013-10-09 08:27:00
這樣說來陳金鋒大聯盟生涯只有11個打席實在是弱爆了
作者: afa1919 (家洛)   2013-10-09 08:28:00
泰山還提出一個中華隊資歷...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08:37:00
要定標準定到最後就是沒標準 或是因人設事的標準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08:38:00
如果真再有一個陳金鋒 專打國際賽 但是最高層級季賽沒表現怎麼辦
作者: a90275 (867)   2013-10-09 09:01:00
我覺得就交給球團自己決定,如果你認為他有價值讓你放棄三個選秀機會來選你,這樣就好啦
作者: afa1919 (家洛)   2013-10-09 09:03:00
最好是LM選許 義大選林 三隊都放三輪 讓兄弟一次補新人?
作者: miniUU (UU)   2013-10-09 09:39:00
說真的 這兩隻沒郭那麼多人氣讓球團想先去簽
作者: uplove (uplove)   2013-10-09 09:41:00
為什麼球員都想自由加盟。就是都怕被某隊選上。
作者: uplove (uplove)   2013-10-09 09:42:00
連高中生都說綏洨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09:43:00
自己嚇自己而已 兩百五十萬入袋不是笑得很開心嗎
作者: suzhou (☂☁☁☁☂)   2013-10-09 10:23:00
其實可以學韓職的國家隊成績優惠FA天數模式來計算貢獻
作者: suzhou (☂☁☁☁☂)   2013-10-09 10:24:00
譬如打到WBC四強以內 可折抵旅外免選秀特例之計分累積而本國職棒的球員 也靠WBC成績 減少FA年限 這樣兩邊都顧到
作者: afa1919 (家洛)   2013-10-09 10:27:00
先領到250萬 就慢慢撐到FA吧 FA之前別想領太高而已
作者: incaseofif (就是愛棒球)   2013-10-09 10:28:00
之前有板友提過 MLB日職1軍沒有新人王資格者不用選秀
作者: incaseofif (就是愛棒球)   2013-10-09 10:29:00
我是覺得是個蠻明白的建議
作者: hichcock (快樂一整年 ^^~~~)   2013-10-09 10:46:00
把旅外身分在中華成棒隊有多少打席, 或多少局數當標準呢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0:49:00
中華職棒的標準建立在棒協的中華隊上??這邏輯沒問題嗎??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3-10-09 10:49:00
被選上怎樣?球迷不是一在說是空氣象嗎?
作者: frank47147 (少朋)   2013-10-09 11:02:00
投手要看登陸天數吧 不然中繼和先發有差
作者: ctsk0302 (CharlesTsai)   2013-10-09 11:05:00
覺得要看在所屬球隊一軍表現較好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0-09 11:07:00
我覺得大家的意見都很不錯 只是這聯盟根本沒要做
作者: ctsk0302 (CharlesTsai)   2013-10-09 11:07:00
MLB的話可以參考到3A
作者: savishu (........)   2013-10-09 11:11:00
基本上能登錄美國三A或日本一軍的就比大部分CPBL強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1:12:00
那林益全高國輝也比大部份強 應該立刻取得FA如果強度論者堅持的話
作者: savishu (........)   2013-10-09 11:15:00
我們不是要鼓勵強者回來嗎?沒誘因會回來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1:16:00
我們有在鼓勵強者回來嗎 我們鼓勵的是打不下去的回來吧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1:17:00
鼓勵強者回來 那應該是開大聯盟底薪約的水準搶王 大聯盟先發輪值約搶陳偉殷才對阿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0-09 11:18:00
誘因?講難聽點 哪個不是混不下去才回來?混不下去 看不起某隊 聯盟 卻又要當上賓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0-09 11:19:00
一有好的待遇 大家都出去 留在台灣打中職根本是北七
作者: savishu (........)   2013-10-09 11:25:00
是阿~KUO混不下去卻又回來當座上賓他憑什麼特例
作者: dentyneice (最愛哈利波特)   2013-10-09 11:25:00
樓上這樣說是影射郭不行了才回來嗎?這樣不好吧?
作者: Allen524 (Allen)   2013-10-09 11:25:00
推樓上..大家表面上講的冠冕堂皇.事實上都是混不下去才回
作者: savishu (........)   2013-10-09 11:26:00
回來就是選秀,這樣大家都一樣公平不就好了還需要討論啥
作者: Allen524 (Allen)   2013-10-09 11:26:00
來.如果又不肯遵守聯盟的規定.那留在台灣的情何以堪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0-09 11:30:00
制度不合理可以改善 不是因人設事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0-09 11:31:00
另外 我沒有影射 我認為郭在MLB就是沒人要啊 當然啦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0-09 11:32:00
等等有人又要出來說我跟他比是魯蛇之類就算了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0-09 11:34:00
如果都要跟球員的成就一樣 那職業運動也不會存在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1:36:00
所以有一派就是比較支持選秀阿 因為簽不下還有交易可以做當然如果站在反爪的立場而不是站在制度考量 就不用說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1:38:00
甚至真的很想要也可以提前交換選秀順位 都是不需要改變規則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1:39:00
的做法 以今年來看 統一真的要郭 跟兄弟換狀元籤還不見得會損失第二第三輪阿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3-10-09 11:42:00
如果四隊都是統一的薪資水準,旅外哪會care被哪隊選中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0-09 11:42:00
覺得是兄弟問題 三隊可以開會把兄弟趕走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1:43:00
沒有人可以要求職業聯盟裡每隊都同樣薪資水準阿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1:44:00
薪水福利這東西都是要靠工會去爭取的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1:44:00
換狀元籤也是要私下橋,而且又不一定橋的到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1:45:00
而且以統一GM的立場,放棄三輪他可能更高興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1:45:00
喬不到就是條件開得不夠好阿 不然怎麼叫喬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1:46:00
不過都是後話了 惡例已開 以後個案任喬吧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1:46:00
因為用特案,球團只需跟郭橋
作者: Allen524 (Allen)   2013-10-09 11:48:00
交易不到就是條件開的不夠好阿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1:48:00
選秀還只要喬一隊 特案要表決還得一隊+會長支持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1:49:00
但交易的話會長其實還有否決權這種天王條款在 所以中職尚未脫離人治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1:52:00
什麼時候有脫離人治的錯覺?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1:53:00
一直都沒有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1:53:00
用特案不需要跟其他隊橋交易條件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1:54:00
用交易的話,球團的花費比較高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1:54:00
要跟其他隊喬補償條件花費會比較低 可以用清球員的方式辦理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1:55:00
清球員也要對方喜歡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1:55:00
舉個例 如果為了郭 要清泰山給兄弟換狀元籤選郭 很划算吧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1:56:00
搞不好對方說我就是缺錢,拿現金來泰山來了還要給高薪,幹嘛咧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1:57:00
也沒很高阿 跟吃不下的郭比起來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1:58:00
而且統一交易球員其實是會問意願的不然涂壯勳早就拿出去交易了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1:59:00
球團有問過他,但他寧可領一軍底薪待統一啊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1:59:00
那跟可以用交易這個方式有什麼關係?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01:00
會想要特案不就是各球團吸引球員加入的意願高低差很多?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02:00
會想要用特案只是規避現有機制而已 最早是連季中登錄都要硬幹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02:00
因此回到交易的點,最終還是現金比較可能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03:00
最好是規避現有機制啦,要不是王郭都同時發展不順遂中職想拉攏人回來,誰會去提特案?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04:00
現金也可以阿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04:00
依照現有機制最好他們願意回來啦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05:00
來的意願。既然中職是想吸引人回來,那當然要條件開好一點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05:00
有多希望 結果因為季中有勝負關係就不給統一登錄了XD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06:00
用特案的話至少球員也是操之在己,而不是被動等球團和球團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06:00
說穿了只是會長一頭熱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07:00
無處可去的人這會又操之在己了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08:00
反正郭就是放話要選秀他不要回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08:00
那就不要回來阿 中職有到沒有郭泓志會倒的境界嗎?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09:00
黃平洋也無處可去,但活的好好的他也是放話,要繳叛將金,他就不來中職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10:00
是阿 所以中職沒有黃平洋 陳義信 倒了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11:00
郭泓志應該是台灣棒球史上最偉大的球員 從高中就凌駕棒協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12:00
後來還讓棒協乖乖低頭 現在又讓中職乖乖低頭現在加入了 我真心希望他去當球員工會理事長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13:00
應該可以讓球員權益突飛猛進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19:00
中職當然不會倒,你本身對郭沒啥期盼意願當然可以說風涼話但黃平洋講那句話時,我就會希望中職取消叛將條款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20:00
郭講那句話時,我就會希望他不必選秀也能打中職一個人如果夠份量,就可以迫使「制度」改變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21:00
現在郭就是成功讓制度改變了,制度本來就是人定的,也是可變的,講啥破壞制度?難道中職24年來的制度都一樣?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22:00
制度的改變是要解決問題還是製造問題 有沒有改善原本問題?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23:00
你不去深究 如果特案是共識的 今天大家都不需要熱烈討論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24:00
就是因為是因人設事只為有迫切需要的郭量身訂做 才會搞成這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25:00
樣 所以照你的意思 只要夠"分量" 任何原則都可以不要?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26:00
我們在社會上痛恨因人設事 痛恨特權氾濫 到棒球版面都可以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27:00
因為和原本的原則相比,這個改變是有利的然後大家討論的那麼熱烈不就代表明確標準不好定義?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27:00
因為對特定球員喜好或特定球隊的厭惡就雙重標準?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28:00
既然不好定義,那目前先直接投票有啥差別?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28:00
回到前面說的 既然不好定義回歸選秀交易又有何損失?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29:00
我一直是持贊成的,就跟叛將也有人堅持要繳回饋金也有人跟我一樣,認為叛將規定是狗屎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30:00
制度上改變成優秀旅外不用選秀這個原則我是非常贊成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30:00
叛將跟旅外議題都是獨立的 你可以支持也可以反對 但是要說服反對意見的人 理由要充分阿 不然就是表決硬幹而已 有什麼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31:00
好討論的 四球團跟老闆說得算 有什麼好討論的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31:00
歸舊制度還比較好。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32:00
有哪個規定是四老闆說的不算嗎?叛將也是四老闆說不算後就不算啦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33:00
重點在於他們說的是啥啊當初眾老闆說黃平洋算叛將我當他是狗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33:00
所以不需要討論了阿 周思齊拿多少錢 林煜清會不會加薪 有什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34:00
麼好討論的XD 都是制度底下容許的阿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34:00
還是你有啥方法可以規定四老闆說的不算數?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35:00
重點在於他們說的是啥啊為何不能討論?難道你討論能撼動中職決策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35:00
所以以後棒球版只要討論球賽本身 就可以了嗎? 我很樂見阿XD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36:00
是你說沒作用不能討論的,我可沒這樣講只是你講人治的部份,目前9成以上制度都是老闆說了算啊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37:00
現實就是制度不是討論的阿 是表決的阿 那都定案了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37:00
拿這點來反對是很沒意義的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38:00
所以你是贊成還是反對目前這制度?我是贊成的, 因為他比目前制度還好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39:00
你認為回歸原本制度比較好?就目前而言我是看不出回歸原本制度下,郭回來的可能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39:00
當然反對阿 我只支持選秀-交易 交易補償條款可以再深化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40:00
而且我根本上就是反對因為一個人想要回來就量身定做這回事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40:00
那改變後的制度,缺點是啥?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41:00
職場上很多都是因為某個人而改變的制度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41:00
缺點是標準浮濫 而且是用投票的 會造成道德風險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42:00
不然哪來的xxx條款?重點在於,那個條款內容合不合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42:00
中職現在是兩大一中一小 如果變成一超大 兩中一小 生態又不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43:00
同了 到時候就會有優秀球員被投票幹掉的風險在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44:00
奇怪了,那對你有差嗎?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45:00
或者是 有些優秀未滿的 也會因為球團利益競爭被犧牲掉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45:00
被幹掉只是回歸選秀而已,你不就是贊成選秀的?目前是兩種制度並存耶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47:00
結果你希望現有制度都不要,直接歸選秀?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47:00
變成回歸選秀你沒差?那你不就跟我同一派嘛XD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48:00
比起你,認為應該廢掉這制度,只剩選秀好多了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0-09 12:48:00
FA制度就一切搞定 多一種選擇@@"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49:00
現有的制度下,不管怎樣,球員還是有選秀可走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49:00
你哪來的自信覺得你的好阿XD 雖然我也反對FA採任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50:00
但真的走到這步也比特案好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50:00
因為現有制度下,球員一樣可以選你的方案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51:00
球團想提報你是優秀球員 就算你是金城武 也可以喔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51:00
球員都可以自由選擇參加選秀你好像不知道,達不成協議,他們也可以參加選秀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52:00
選秀報名權在球員那裏我管他提案權在誰那裏?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52:00
想進入中職 就是球團選你 兩個制度都是一樣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53:00
要讓球團動用特案,本來就是要有一定份量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53:00
你報名選秀只是獲得被球團挑選的資格而已 不是你選擇選秀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54:00
但特案比較有機會讓球員選自己要的球隊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2:54:00
放棄特案這麼灑脫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55:00
我有說過球團一定要被動等球員選的制度?不論是啥制度,球團不想要這個球員,是誰能強迫球團簽啊?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56:00
現在是你說現有制度比以前差,但現有制度下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57:00
球員參加選秀的權利並沒有消失,那這制度要怎麼比以前差?球團覺得選秀好他可以直接報名選秀啊球員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3-10-09 12:58:00
但以郭而言,他一定覺得有這制度真好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3:36:00
這不是很奇怪嗎 如果只是球員不想被選 那就是先簽約再提案給常務理事會認定破格加盟就好了 何必白紙黑字定條文呢?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3:37:00
你的前提就是因人設事是可以的 那就不叫制度啦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3:39:00
沒有適用標準、對象、範圍的怎麼能算制度呢?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3:42:00
說個題外話 如果今天陳用彩 張寶樹 或者呂建剛 侯鳳連想打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3:43:00
中華職棒 那是要他們先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呢 還是為他們定華裔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0-09 13:44:00
球員加盟條款? 或者都開個案認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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