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回頭想一下當初味全龍解散的過程
1999-12-07 味全龍宣布停賽一年
引來領隊會議各隊抗議
那時候職棒是虧損到極點的產業
而且完全沒有明天
統一球團以及興農球隊都表達強烈抗議
甚至要求味全龍隊解散
只有兄弟球隊要求澄清味全龍的義務
反對味全龍片面地暫停 要玩就要繼續玩 沒有暫停一年的事情
1999-12-13 味全龍宣布解散 同一天龍迷發生抗議大遊行
1999-12-15 才傳出遠雄老闆因為感念龍迷 所以想接手味全龍
但此時領隊會議反對 不收取加盟金讓遠雄進來(加盟金約1億)
因為如果不收取加盟金 對於前幾年付加盟金的中信鯨不公平
在這一場領隊會議 所有領隊都是要求付加盟金
而實際上味全龍宣布解散後 所有球隊與球員權利與義務都消失了
味全龍實際上成為消滅球隊 在法律上就不存在延續性
這跟轉賣的案例完全不一樣
所以如果嚴格上說誰殺了味全龍 所有領隊都難辭其咎
甚至味全龍的老闆展現了極度不負責任的態度 不尋求買主變自行宣布解散
否則在解散前 哪怕是10元賣給遠雄 其他球隊都沒有權利說話
這是商業行為
至於遠雄到底有沒有心要玩棒球
我想了很久 日後一直有機會重組球隊
遠雄也可以組織自己的職棒隊
在兩聯盟惡鬥的時候 遠雄也沒有入主或是贊助任何球團
那我實在非常懷疑 遠雄是不是心中只想蓋大巨蛋而已
如果有人認為蓋大巨蛋就是愛棒球 那就更可笑了
因為大巨蛋是一個聯合開發案 包含旁邊的商場
對於遠雄來說 大巨蛋就算賠錢 旁邊的商場也是賺翻了
至於遠雄老闆的人品是好是壞 我個人不與評論
也許鄉民可以google一下趙藤雄 可以看看他的說法 就可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