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RK 2013-11-22 09:09:04作者: 鄭又嘉
我對許銘傑認識不深,但這並不影響我對他的評價。
他永遠不是個超級王牌,但它卻是個你無法忽略的好投手,2001超火熱的世棒賽,大家只
記得一鳴驚人,最後卻也急速墜落,自毀前程的張誌家,卻忘了當年,許銘傑更是中華隊
拿到第三名的幕後英雄之一。
他不像二郭一莊,在日本職棒留下傲人成績,卻默默地,在日本職棒打了14年,投了超過
300場比賽,只差一場勝投,他在日職就可以達到50勝。
要在日職打14年,不僅要有實力跟運氣,更重要的是能融入日本的棒球文化,許銘傑的低
調、沉穩,我想是讓他可以細水長流的主因,但或許也是因為這樣的低調,讓他成為中職
認定「不太優秀的旅外球員」。
他優不優秀,每個人看法不同,我好奇的只是,優不優秀,是誰決定的?標準是什麼?我
問過相關人員,得到的答案是:「由會長認定」。
我肯定被大家捧為「鎮神」的黃鎮台會長很優秀,因為如果不是他認定郭泓志是優秀球員
,不需要經過選秀就可以加盟中職,小小郭恐怕還會把中職拒於門外,但不管評選標準是
「會長認定」或是「領隊討論」,在現在這樣的法治社會,似乎都顯得可笑又草率了點。
7年旅日經驗的陽岱鋼,被評選為優秀球員,返台不用參加選秀,我想這不會有人有異議,
但14年的許銘傑卻被拒於門外,所以,評選的標準是,陽岱鋼比較紅?球迷比較多?還是
比較帥?
林哲瑄在小聯盟熬了5 年才拚上大聯盟,近年的中華隊,他也是當然名單,中外野幾乎不
做第二人想,但中職也認為他不夠優秀,如果想回台灣打球也得乖乖參加選秀。
中華職棒走過了二十幾個年頭,最不變的特色就是,人治永遠數百倍大於法治,所有事情
都可以在領隊會議,或是會長辦公室裡拍板定案,就像對旅外球員如何不用參加選秀的資
格這件事,至今完全沒有任何標準可以依循,只新聞稿表示,「某某某不適用優秀球員條
款」,看得人還沒決定未來動向的許銘傑,心先涼了一半。
有人會說,當年的陳金鋒,不也參加選秀嗎?問題是,時代在進步,制度也該跟上來,就
像他加盟中職的那年,智慧型手機還不普及,高鐵還沒通車一樣,現在科技急速躍進,但
制度卻停滯不前。
中華職棒要往前走,一定得把所有的規定都制度化與數據化,讓所有人都有明確的規範可
以遵循,不管是「人治」或是「神治」,在那個小房間裡的密室政治,只會繼續阻礙進步
罷了。
http://ppt.cc/7gT9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3-11-22 09:10:00那最佳十人跟MVP也不應該票選,一切都要用數據化去跑
作者:
suzhou (☂☁☁☁☂)
2013-11-22 09:10:00神 是不可被質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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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3-11-22 09:11:00記者忽略了根本上"以人頭票選"也是一種制度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3-11-22 09:12:00特案資格本來就是用領隊會議投票決定那個人是否開放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3-11-22 09:12:00特案名單不是由領隊提出討論表決嗎?
作者:
ORK 2013-11-22 09:12:00原作者應該是想強調,如何定義優秀選手吧?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3-11-22 09:13:00這記者腦袋像公務員一樣只有考試制度沒有票選制度
作者:
bxxl (bool)
2013-11-22 09:13:00當初開特案就錯了,一錯不可再錯,以後一律選秀就好了
作者:
ORK 2013-11-22 09:13:00讓旅外選手有標準可以達到不用選秀的門檻
作者:
suzhou (☂☁☁☁☂)
2013-11-22 09:13:00只是要承認幾個月前特案是不對的 這樣很難吧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3-11-22 09:14:00不然以前林益全也會抱怨他不知道為何自己不算MVP記者當時怎麼沒有幫他伸張正義要求明確數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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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K 2013-11-22 09:14:00中職年度MVP也是有成績來當背景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3-11-22 09:15:00如果林益全數據化出來成績最高,那他就是MVP,不是很好?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3-11-22 09:15:00這篇廢文還被轉到這來?
作者:
ORK 2013-11-22 09:15:00最佳十人跟金手套都有入圍的門檻,至少要入圍才能票選
作者: shinu0750 (shinru) 2013-11-22 09:16:00
需要一個標準吧!少了標準怎麼選都是錯的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3-11-22 09:16:00何況特案並不像MVP一定要選一個出來,沒人想搶達標有何用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3-11-22 09:17:00這種東西根本沒有標準可言,只有領隊想要或不想要而已
作者: sige3 2013-11-22 09:17:00
這東西到底有什好吵的 你有想加入的球隊 去找那球隊談
作者:
ORK 2013-11-22 09:17:00不管旅外到什麼時候,終究是要回家的..當然要先未雨綢繆 XD
作者: sige3 2013-11-22 09:18:00
人家也願意為了你放棄三輪 就這樣阿 為何要被名稱搞混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3-11-22 09:18:00棒球數據化的盲點就是什麼鬼東西都想用數據當標準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3-11-22 09:19:00那以後薪水、獎項全部套公式去跑,跑出來是多少就是多少
作者:
a76126 (123)
2013-11-22 09:20:00一律選秀 就會有篇幹譙資深大聯盟選手還要選秀的新聞出現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3-11-22 09:21:00訂了標準,就會有標準門坎太高或太低或詭異的新聞出現
作者:
ORK 2013-11-22 09:23:00如果某個選手不需經選秀但卻乏人問津,那可以參加選秀嗎?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3-11-22 09:34:00會長認定那句話應該就錯了,應該是要先有球隊提出申請才開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3-11-22 09:35:00會來喬。只是許跟泰山同年,有球隊會為了他放棄三輪嗎?
老實說 他想進哪對直接跟球團談比較實際..第一輪就被攔的機會不高 如果球團有心想選 第一輪很容易選到....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3-11-22 09:36:00O兄,選秀只有資格限制,合乎資格都可以來選,但球隊選不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13-11-22 09:37:00選你就是另一回事了。每年都有不少人落榜。
作者: sige3 2013-11-22 09:42:00
frank大 如果他們想進入統一就很難喬了
就是把"特案"變成法規"旅外選手條款"申請自由接觸球
隊者 該隊伍必須放棄三輪 而不是接觸完了 才安排特案
沒有簽下來 隔年不得再申請之類 而不是為了護航小小郭 毫無標準的去定義 王 陳 YOH 就是優秀 其他人則否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3-11-22 10:16:00標準當然有...只是不可能列成文字給你看追求齊頭式平等沒意義的,這本來就是為了爭取有商業價值的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3-11-22 10:17:00"球星"用的,不是在爭取高技術水準的"球員"
作者:
KiroKu ( who)
2013-11-22 10:18:00參加選秀本來就很正確 選秀本來就不是只有年輕人可以選
作者:
takewind (躲到角落去)
2013-11-22 10:23:00問題是選秀沒有簽約金,各方都故意不講這個問題如果現在選秀一律有簽約金或許還是會有大咖回來反正中職並沒有新人約的制度,選秀還是可以給大約
作者: jaden33227 2013-11-22 10:31:00
特案資格最一開始就是會長決定阿 這當然沒制度化
應該就不想改啦~不然用美日FA取得當標準 簡單明瞭
作者:
takewind (躲到角落去)
2013-11-22 10:33:00給簽約金小小郭還是不選秀,從制度來說沒什麼好非難聯盟的
作者:
elic2577 (pupx1000你他媽雜碎)
2013-11-22 10:39:00喵仔也蠻帥的,老婆更是不輸啦啦隊的水準
認同黃金芥末兄的看法!搞特案完全就是大錯特錯,一堆人不知道在護航什麼鬼?
作者:
f204137 (Fj)
2013-11-22 11:12:00推一個
作者: dobu 2013-11-22 12:13:00
讚
作者: zangyo (柚子) 2013-11-22 13:16:00
推 對某些人來說 扯到鎮神就變廢文了
廢文XDDDDDDDDD 果然是PTT 把一個...當神拜的蠢地方XDDDD
我不知道鄉民有沒有發現 為什麼媒體對會長沒有那麼友善?
這篇文章不是只是因為貓仔的事情 而是長久累積下來的問題
如果有到現場看亞職 如果你有觀察力 你會發現很多小地方
我知道一定有人要批判我了 但這就是事實 ^^有腦的人自己想想 如果是前會長做一樣的事 風向會...?
拿MVP來比喻的更可笑了 MVP本來就是投票多數決 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