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Chih (星星)
2013-12-03 23:51:40這樣的轉賣是很有問題的
金控法規定不可以投資非金融產業超過某個比例
但是 實際上要買球隊 就算中信金不能買
也可以用辜家自己的錢買 這並不是多大的數字
可以直接掛辜仲諒的名字
反正辜家就不只這個錢了
更不用說 另一個辜家還有一些生產部門可以買球隊
透過一個如此複雜的機制去購買球隊
等於在找了一個防火牆
反正將來出事的時候
就只會燒到華藝公司
至於要買球隊讓聯盟點頭
就把辜家亮出來
這樣實在有違誠信原則
以這個角度來看
將來球團經營不下去 要解散的時候
中信辜家一點責任都沒有 反正 都是they要解散 we很想贊助
如果是這樣的條件
那兄弟乾脆打槍辜家 賣給歷保好了
作者:
steven610381 (Keiko Kitagawa is mine.)
2013-12-03 23:52:00可以直接掛辜仲諒的名字 直接end
作者:
amovie ( )
2013-12-03 23:53:00興農表示:請call魏應行
作者:
gary27 (小龜)
2013-12-03 23:53:00反正會長會給大家交待...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3-12-03 23:53:00
其實沒違反法律上的誠實信用原則
作者:
sam9595 (帕帕)
2013-12-03 23:53:00你覺得出事不會影響企業形象嗎......又不是負債倒了就沒事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3-12-03 23:54:00
另外 也沒違反民間說法的誠實信用原則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3-12-03 23:54:00中信鯨倒了有影響中信金控的形象嗎?好像沒有 根本沒人在乎
作者:
steven610381 (Keiko Kitagawa is mine.)
2013-12-03 23:54:00如果可以直接掛名字買 壹傳媒辜仲諒早就有入主囉
中職就規定不能用個人名義買球隊了,龍巖李老闆提過了..
作者:
cum (莫忘初衷)
2013-12-03 23:54:00個人覺得是中信為了閃金控法的權宜之計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3-12-03 23:55:00其實一般民眾還是分得很開的 球隊是球隊 企業是企業
作者:
steven610381 (Keiko Kitagawa is mine.)
2013-12-03 23:55:00還出事都別人的錯 球隊的名字有中信是要賴在誰身上
作者:
jjroad (JJ路)
2013-12-03 23:55:00推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3-12-03 23:56:00每年做這麼多公益 花這麼多錢做公關 怎麼會臭到母企業呢
作者:
amovie ( )
2013-12-03 23:56:00中國時報都活得好好的
作者:
nobeldd (情緒上的完人)
2013-12-03 23:56:00絕對可以完美切割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3-12-03 23:56:00
買賣雙方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錢和貨是真的不是假的
辜家大少申請公司,還是中信金『關係人』,當人家沒想過?
作者:
ice31 (小修修)
2013-12-03 23:56:00的確是不喜歡這種模式 但你要碰金控業就得這樣做 無解
作者:
nsk (nsk)
2013-12-03 23:56:00中信鯨會解散 是中信金控不給中信鯨育樂公司贊助費了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3-12-03 23:57:00反正現在就是這樣 金管會一念之間 要查就會掛 不查就會過
真的一堆人當中信金髮物跟律師吃乾飯的...有那麼簡單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3-12-03 23:57:00如果要申請一家,中信自己就有中信鯨育樂公司啦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3-12-03 23:57:00
就不曉得黃鎮台有沒有問過法務阿 經歷那麼多事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3-12-03 23:58:00
真覺得CPBL法務是裝飾用 西瓜很多顆
作者:
afa1919 (家洛)
2013-12-03 23:58:00木已成舟不贊成又能怎樣 頂多以後不支持而已
作者: MAX777 (跑堂小二) 2013-12-03 23:59:00
就不能是中信金控關係人 所以才跑出來個林老闆阿
關係人法規認定是看『實質控制力』,董事長是誰沒差...
作者:
amovie ( )
2013-12-03 23:59:00中信鯨育樂公司是子公司嗎?
作者: Rivera (里維拉) 2013-12-03 23:59:00
你以為辜大少親自跳下來 金管會會蠢到以為他跟中信無關
作者:
ice31 (小修修)
2013-12-03 23:59:00辜買不到壹電視是無聊的社會輿論害的 本質不同
作者:
amovie ( )
2013-12-04 00:00:00我覺得成立一間新公司買兄弟 容易合法許多
只要想想如果中信成立新公司就能買,他需要找人頭嗎?XD
作者:
amovie ( )
2013-12-04 00:01:00胖子經營壹電視時第四台掛不上去 轉手後 第四台馬上看得到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3-12-04 00:01:00人頭野球
作者: MAX777 (跑堂小二) 2013-12-04 00:02:00
所以那家公司叫華翼 不是大家一開始以為的中信育樂
作者:
cum (莫忘初衷)
2013-12-04 00:02:00華翼一定不能是中信的子公司啊,不然就買不成兄弟囉~有金控法
作者:
jenchieh5 ((」T□T)<喔~喔~喔)
2013-12-04 00:03:00我也很不希望這種模式 只是這不是小蝦米能影響的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3-12-04 00:03:00好笑的地方就在這阿 一定不能是 vs 大家都覺得是 查不查?不查混過去就當沒事摟
我知道要閃 可是沒人想到 中信找個不知哪來的公司來買
作者:
f59952 (雷神 ライジン)
2013-12-04 00:04:00222222222222222222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3-12-04 00:04:00可能找個有頭有臉的公司買很困難
作者:
amovie ( )
2013-12-04 00:05:00大家覺得是不是 和 法律上是不是 其實有差距
有頭有臉的公司一定會有自主性 就很難用贊助的方式影響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3-12-04 00:06:00現在法律上一定不是 事實上查不查 很多人都說有默契
作者:
cum (莫忘初衷)
2013-12-04 00:07:00這叫技術性間接經營,這間公司也還沒成立,算人頭公司~
作者:
hsun3616 (God Bless Mario)
2013-12-04 00:08:00大公司的法務不是幹假的
作者: MAX777 (跑堂小二) 2013-12-04 00:10:00
就開隻分身帳號 主人還是你 不過別被版主抓到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3-12-04 00:11:00現在一般認為版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看有沒有檢舉魔人
作者:
amovie ( )
2013-12-04 00:12:00中信律師群會弄到檢舉也無用的啦
作者:
nsk (nsk)
2013-12-04 00:12:00華翼不是中信鯨育樂買 那1.2億算誰的?
作者: MAX777 (跑堂小二) 2013-12-04 00:14:00
中信屁股擦的夠乾淨阿 用不同電腦 不同網路線 你怎麼抓
作者:
amovie ( )
2013-12-04 00:14:00鍵盤會計師何必幫中信想金流問題
1.2E都放5年惹,辜大少:這種零錢,你是在侮辱我嗎?XD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3-12-04 00:15:00電信警察可以抓但是好像沒有要出動
作者:
INNBUG (最純潔的傑)
2013-12-04 00:20:00可是辜仲諒說跟他沒關係,不是他說要買的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3-12-04 00:24:00買統一布丁可以嗎
作者: taro0116lo (taro) 2013-12-04 00:27:00
先修法再說吧
作者:
hergan (Q.E.D)
2013-12-04 00:30:00再戰一年啦
作者:
liafree (星羽~晴)
2013-12-04 01:48:00那你買 呵呵
作者:
vaughn (草哥哥)
2013-12-04 05:24:00其實老實說,根本沒人在意你讚不讚成......
作者:
saijuk (sai)
2013-12-04 07:10:00你讚不讚成很重要嗎
作者:
huangwm (心中明月當空無絲雲)
2013-12-04 08:54:00反正明年底又要再上演一次告別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