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中信10年冠名權 沒這回事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3-12-05 07:26:41
〔記者林三豐/台北報導〕中信透過華翼入主兄弟象,象隊是否有在臨時常務理事會
上報告,現在成了羅生門。
中信確定接手象隊、回鍋中職,簽約記者會上卻冒出「影武者」華翼育樂公司,讓外
界看得一頭霧水,聯盟會長黃鎮台甚至還撂下「如果是華翼接手,聯盟不會同意」的
重話;但他昨天澄清,已了解象隊易主方式,卻否認在記者會前有舉行臨時常務理事
會一事。
象隊老闆洪瑞河表示,球團在臨時常務理事會上就已說明球隊易主方式,不知道黃鎮
台為何否認;但洪瑞河也解釋,可能是因記者會比較倉促,言詞造成外界誤解,「球
隊轉手是好事,請大家不要在細節上做文章。」
黃鎮台表示,象隊雖已由中信透過華翼接手,但仍需要聯盟召開常務理事會審核,不
過猿隊董事長劉保佑最近出國,何時召開還不確定,「如果時間緊迫,不排除用視訊
會議方式舉行,也希望中信有代表列席說明。」
黃鎮台強調,他知道中信為避免違反金控法,才透過華翼出面接手象隊,但對華翼董
事長林逢春所說:「華翼是他獨資,中信用4億分10年買下球隊冠名權。」感到疑惑

黃鎮台指出,他進一步了解後,確定華翼性質像是中信鯨育樂公司,4億就是象隊轉
賣金額,洪家會拿到4億;未來球隊扣掉票房、轉播權利金與商品等相關收入後,不
足部分就由中信透過廣告贊助方式負擔,並無所謂10年冠名權。
據了解,華翼已支付部分轉賣權利金給兄弟飯店,而球團人事、球員薪水等相關支出
,現在起也由華翼負擔。
黃鎮台也澄清,象隊宣布轉賣,中信就主動聯繫他,了解職棒環境與未來後,表達接
手意願,便告知洪瑞河與前領隊洪芸鈴,並非媒體指稱,中信是透過他找上洪騰勝。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dec/5/today-sp1.htm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3-12-05 07:29:00
該說標題會讓人誤解嗎....??
作者: spy9527 (實事求是,以理服人)   2013-12-05 07:35:00
鎮神還在睡 人家都腦補到中信抽手會有黑金資助了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3-12-05 07:36:00
這標題有點太果斷 而且會長會直接說"無所謂10年冠名權"嗎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3-12-05 07:37:00
中信金的公開消息都說"支付新臺幣四億元, 冠名期間十年"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3-12-05 07:40:00
我猜會長解釋的目的,只是要降低"冠名"一詞帶來的疑慮而已
作者: bxxl (bool)   2013-12-05 07:42:00
樓上應該是要說"太武斷" 而不是太果斷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3-12-05 07:52:00
樓上是對的,謝謝
作者: sgheart   2013-12-05 07:55:00
不要在細節上做文章? 唉
作者: volcom (南台灣建材小天王)   2013-12-05 07:57:00
10年本來就假議題 結果酸民一直大做文章..XD
作者: volcom (南台灣建材小天王)   2013-12-05 07:59:00
10年只是4億/4000萬=10年所生出來的東西
作者: crusaders811 (沒事在低調個鳥啊)   2013-12-05 08:01:00
這個本來就只是要交代4億怎麼給的說法 讓金管會接受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3-12-05 08:06:00
volcom理解怪怪的,4000萬這數字沒有出現過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3-12-05 08:07:00
金控公開的資訊,合約就是"4億、10年"
作者: kauw (kauw)   2013-12-05 08:13:00
10年後解散也很給面子了
作者: volcom (南台灣建材小天王)   2013-12-05 08:14:00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3-12-05 08:18:00
那些簽約的人也是很有經驗的 不會無故講十年冠名權恐怕是想預留伏筆 但被中職破梗了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3-12-05 08:20:00
@volcom: 那是記者(或引用不具名者)的解讀,看原資料較準
作者: luka322605 (You are abcdefghijk.)   2013-12-05 08:22:00
洪家做事總是想鑽漏洞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3-12-05 08:30:00
原資料:http://tinyurl.com/l4wsloz 沒有4000萬這數字
作者: KDDKDD (KDD)   2013-12-05 08:40:00
因為不能超過5千萬  所以要寫"十年"出來 避金控法
作者: bxxl (bool)   2013-12-05 08:40:00
從某個角度,只有四億是真的,四千萬跟十年都是假的.
作者: KDDKDD (KDD)   2013-12-05 08:42:00
你現在看到中信一堆莫名其妙的講法 講白一點就是閃金控法
作者: KDDKDD (KDD)   2013-12-05 08:43:00
而已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2-05 08:45:00
呵呵 一直在破梗 連規避金控法都說出口了 金管會繼續睡摟~
作者: skycloudtw (漾)   2013-12-05 08:48:00
鑽漏洞的是洪家??酸酸想酸真的沒有極限,見識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2-05 08:48:00
洪家就是錢到手就沒事了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2-05 08:52:00
不然呢?拿錢不走人 又酸洪家賣了還愛管 XDDDDDDDDDD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2-05 08:53:00
反正現在就這樣啦 你爽他爽 公然違法金管會裝死 結案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3-12-05 08:54:00
某推文也不先看是金管會先破梗的 呵呵 酸啥還公然違法呢
作者: saijuk (sai)   2013-12-05 08:54:00
所以到底有沒有開臨時常務理事會 會長說謊還是洪說謊
作者: vitali (維大力)   2013-12-05 08:54:00
現在是金管會在煩吧 這個華翼到底要怎麼管理
作者: saijuk (sai)   2013-12-05 08:55:00
體諒一下酸民啦 洪家最後一役了 不酸以後沒機會啦
作者: vitali (維大力)   2013-12-05 08:55:00
要是中信用這個華翼偷偷轉投資什麼阿貓阿狗虧一狗票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2-05 08:56:00
以廣告贊助名義這條能通的話 其實中信搞不好也可以
作者: vitali (維大力)   2013-12-05 08:56:00
虧到被擠兌了 那我不就上天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2-05 08:56:00
沒發生的事情小心被說滑坡謬誤喔~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2-05 08:57:00
不講那些阿 規避監控事實明確 金管會放水也明確 不是因為棒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2-05 08:58:00
球什麼都可以轉彎的吧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2-05 08:58:00
還是必須用法規防堵一下 例如金額超過多少的贊助需要申請核准之類的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2-05 08:59:00
當然可以轉彎啊~不然辦花博 辦世大運幹嘛?錢太多?台電虧成那樣 為啥還要養球隊?
作者: crusaders811 (沒事在低調個鳥啊)   2013-12-05 09:00:00
某人說公然違法就違法 中信養的法務大概都是死人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3-12-05 09:02:00
其實完全照法條規定來說的話,沒有什麼需要4000萬<5000萬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3-12-05 09:03:00
這條金控法規定的是"投資",管不到"廣告贊助"額度
作者: vitali (維大力)   2013-12-05 09:04:00
那把"廣告贊助"的定義補強就好 對象和用途寫的清清楚楚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2-05 09:05:00
的確 不然每年贊助紅火公司10E怎麼辦 XD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2-05 09:06:00
這點交給金管會審查就好了
作者: skycloudtw (漾)   2013-12-05 09:08:00
上限就是五千萬,虧個五千萬就能擠兌的話,銀行早點收了~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2-05 09:10:00
5000萬是轉投資 廣告費用的話 就很難設限
作者: LoveFood (食在愛玩)   2013-12-05 09:11:00
投資或贊助金管會都會管~不然惡意贊助把銀行掏光者辦?
作者: skycloudtw (漾)   2013-12-05 09:12:00
金管會都說會審查廣告費用對金控的效益,金管會真的沒大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2-05 09:12:00
所以交給金管會把關就好 只怕中信預算很低 不怕高 XD
作者: skycloudtw (漾)   2013-12-05 09:13:00
助廣告給阿哩不達的公司,就請你去喝咖啡了...
作者: qhaabk (沒有人哪有那個國)   2013-12-05 09:18:00
中信應該說冠名權是100年4億 這樣會長總沒話說了吧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2-05 09:21:00
個人腦補會長第一時間可能以為中信只是買兄弟10年的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2-05 09:22:00
冠名權 根本沒真的買球隊~
作者: Adven (電風扇)   2013-12-05 09:34:00
講四億十年 拐彎抹角著幹
作者: yang1026   2013-12-05 09:41:00
法律問題不是有專板可以討論這裡是棒球板吧
作者: yang1026   2013-12-05 09:43:00
有沒有人可發個中職規章討論文這還比較有討論空間
作者: sandyweill (同花打不打得過full hous)   2013-12-05 10:00:00
冠名權是鄉民說的啊,那天不是一堆高手出來說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3-12-05 10:05:00
冠名權不是鄉民說的,是中信金自己說… 請看推文我PO連結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3-12-05 10:05:00
公開資訊上就是了
作者: shiro923 (シロ)   2013-12-05 10:25:00
噗哈哈哈 我在看JOKE板? 酸民真是有趣啊 XDDDDD
作者: K30342 (龍魂不滅3.0)   2013-12-05 13:13:00
冠名權明明是當時記者會講的....幹嘛腦補??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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