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 印地安人偷跑 棒協罰錯對象

作者: a111111zz (嘿嘿嘿)   2013-12-05 12:53:18
【特約作家陳穎】
今年六月與克里夫蘭印地安人隊簽約的張育成,因為是從台中高農畢業前就與職業球隊簽
約,違反目前國內青棒相關規則,因此中農校長與教練團都因此被禁賽二學年,而張育成
本人則被處以未來三年不得進入中華隊的處分。至於與張育成簽約的印地安人隊,棒協則
對其提出嚴重警告,並表示下次再犯將禁止他們進入國內各級比賽場地。
為什麼印地安人隊偷跑簽約,反而中農的校長與教練團被禁賽呢?因為高中棒球聯賽的競
賽規程中有以下內容:「指導學生在校就學期間,發生學生球員與國內、外職業棒球或業
餘棒球團體或經紀公司等單位或人員,簽訂任何契約(含商業或金錢交易或委託接洽)行
為等情事,經查屬實者,視為督導不週,處該球隊職員禁賽二學年。」但實際上包括校長
、教練團在內的球隊職員,原本就非球員的監護人,球員與家長若要提早與職棒球隊簽約
,校長與教練根本沒有任何權利可以阻擋,僅以「督導不週」為由就處以相當嚴重的禁賽
二學年處分,似乎真的處罰過重了。
相較來說,在高職畢業前便違規簽約的雙方,張育成僅被處以禁止進入中華隊的處分,考
量其年紀原本短時間內要參與大型國際賽本就有難度,這道禁止加入中華隊的禁令,反倒
可以讓他專心備戰職業球季。而應該在這次偷跑事件中負最大責任的印地安人隊,則僅被
棒協提出嚴重警告而已,根本就沒有獲得任何實質的懲罰。原本巴爾的摩金鶯隊有意以
110萬美元簽下張育成,但印地安人隊因為在規定的期限前簽約,因此僅以50萬美元的價
碼就簽下張育成,此違規事件中最大的獲益者,居然完全沒有受到任何懲處,實在是讓人
難以理解。
韓國業餘棒壇去年也曾經發生巴爾的摩金鶯隊在韓國國內規定的期限前,提早以55萬美元
簽下17歲左投金聖民的事件,此事件當時引起軒然大波。在韓國棒協的強列抗議之下,大
聯盟否決了金鶯隊與金聖民的合約並對金鶯隊處以罰款,而金聖民則被韓國業餘球界永久
禁賽,金鶯隊的球探更被禁止進場觀看韓國的業餘與職業比賽三年。由於按照韓國職棒目
前的規定,旅外球員與國外職業球隊的合約結束後,得兩年後才能經選秀加盟韓國職棒,
金聖民在無法旅外也無法加盟韓職的情況下,只能前往日本就讀大學以延續自己的棒球生
涯。
違規偷跑簽約這件事情對球員來說經常會是不利的,因為傑出球員大多會有多支球隊想要
開價簽下,在合格簽約期限前簽約往往會因此無法得到最高的簽約金,但高中球員與家長
可能因為沒有相關認知而讓自己的權益受損。國內相關單位針對這類的偷跑簽約事件,或
許也真的不需要給可能受害的球員太大的懲處,而是應該全面禁止該違規職業球隊的球探
進場觀賽,甚至與大聯盟協調讓偷跑的球隊獲得應有的懲處,而不是拿球員原本所屬青棒
球隊的教練甚至球隊開刀,如此才是國內棒運之福。
http://mag.udn.com/mag/sports/storypage.jsp?f_ART_ID=488584#ixzz2mZaI0H82
作者: nanako81240 (呆魚-v-)   2013-12-05 12:54:00
棒協本來就沒救了
作者: ayato (自信は大事)   2013-12-05 12:55:00
棒協 不意外
作者: kurobane (くろばね)   2013-12-05 12:56:00
蚌邪是氣沒拿到錢呀 要簽可以 先給我抽
作者: peter610479 (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2013-12-05 12:56:00
簽名檔XDDDDDDXDD
作者: AStigma (為誰無盡寫江天)   2013-12-05 12:57:00
推 說得好!
作者: Basket0205 (Basket)   2013-12-05 12:57:00
110萬跟50萬
作者: hrjiang0209 (老姜)   2013-12-05 12:58:00
政府最近不是都在搞裁併單位嗎 怎不把棒協也裁掉= =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3-12-05 12:59:00
啊就罰不到球員,連坐找人出氣啊
作者: WeAntiTVBS   2013-12-05 13:00:00
因為棒斜是民間團體 不歸政府管..
作者: fireneo (Josh)   2013-12-05 13:02:00
一年後上到三A,棒協跪下來要求進入國家隊
作者: lionsss (l07300617)   2013-12-05 13:03:00
怎麼有人一直認為棒協是官方機構啊...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13-12-05 13:03:00
連坐正常啊 不然怎辦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3-12-05 13:05:00
怎辦?有種就罰球員,不得加入中華隊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3-12-05 13:06:00
偏偏打的出成績的旅外,棒協又哈的要死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12-05 13:06:00
蚌邪,不意外。
作者: MilkTea0509 (奶茶)   2013-12-05 13:06:00
本來就該罰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3-12-05 13:07:00
動態標準當然沒人會服氣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3-12-05 13:07:00
棒協都罰球員不准打那個層級的中華隊,可是球員早就不用
作者: a33071201   2013-12-05 13:07:00
蚌邪
作者: otto23   2013-12-05 13:07:00
找學校罰最快 這樣就可以交差了事
作者: l23456789O (優良鹼民)   2013-12-05 13:07:00
又是誰放棒邪出來亂咬人了?
作者: hrjiang0209 (老姜)   2013-12-05 13:09:00
該罰錢也不會進到Milk大的口袋阿 標準的棒協護航者
作者: hrjiang0209 (老姜)   2013-12-05 13:10:00
沒畢業不能簽約?那辦休學總可以吧= =
作者: z67186718 (阿吉)   2013-12-05 13:10:00
A肉表示 無感
作者: otto23   2013-12-05 13:11:00
要罰應該是球探和本人吧
作者: daniel0203   2013-12-05 13:12:00
棒協就是為了自己利益
作者: synchron   2013-12-05 13:12:00
棒協原本也想罰終身禁賽阿..誰知道被罰的出了個郭泓志
作者: iamgoodboy (床頂上的演說家)   2013-12-05 13:13:00
起風了 恭喜方向又變了 棒協關一關吧
作者: synchron   2013-12-05 13:13:00
棒協只好把自己的LP摸一摸吞下去了....
作者: KEYSOLIDER (SOLIDER)   2013-12-05 13:14:00
麗寶表示
作者: SatoTakuma (鍵盤評論家)   2013-12-05 13:25:00
民間團體怎麼可以罰國立學校
作者: AllenHuang (∴'☆:∵★.\:)   2013-12-05 13:26:00
棒協 不意外
作者: hrjiang0209 (老姜)   2013-12-05 13:26:00
只有教育部體育署可以罰國立學校吧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2-05 13:31:00
罰學校真的沒道理.......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3-12-05 13:32:00
為啥急簽,為啥不要百萬要五十萬?不懂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3-12-05 13:32:00
棒協不能做什麼處分啊,只是辦比賽不讓中農報
作者: bracc (阿罩)   2013-12-05 13:33:00
韓國那個罰好重...
作者: corlos (ナニソレ、イミワカンナ)   2013-12-05 13:34:00
罰什麼啊,沒錢搶的就吃屎啊
作者: GoldenWasabi (黃金哇沙比)   2013-12-05 13:35:00
重點是人家有嚴正抗議 台灣去抗議大概還先被自己人酸
作者: globekiller (世界越快 心則慢)   2013-12-05 13:36:00
打蚊子不打老虎
作者: momo0723 (摸摸)   2013-12-05 13:54:00
所以為什麼有110萬不簽......?
作者: Sechslee (キタ━━(゚∀゚)━━!!)   2013-12-05 13:58:00
就被騙啊 台灣這種傻傻的球員跟家長又不是第一次看到
作者: iceroy (低調低調低調)   2013-12-05 14:13:00
棒協就是個廢物協會阿...
作者: amaranth (liann)   2013-12-05 14:14:00
棒協只是個民間單位,除了說以後不選跟不讓對方報名棒協
作者: WeAntiTVBS   2013-12-05 14:14:00
樓上當心棒斜的員工具名檢舉..保重
作者: amaranth (liann)   2013-12-05 14:15:00
辦的活動外甚麼權力都沒有
作者: amaranth (liann)   2013-12-05 14:16:00
今天如果有人不鳥棒協自辦比賽,他要回來打棒協也只能電電
作者: maikxz (超級痛痛人)   2013-12-05 14:31:00
高中棒球聯賽跟玉山盃不能參賽話 其他比賽也無意義 對於科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3-12-05 14:31:00
這東西我真的覺得不用學日韓...
作者: WeAntiTVBS   2013-12-05 14:31:00
學日韓真的沒用
作者: mike0327 (小麥)   2013-12-05 14:32:00
而且這制度在台灣我真的很懷疑沒有違反憲法工作權?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3-12-05 14:32:00
棒協管不到高中棒球聯賽,這部分學生棒球聯盟辦的
作者: Archi821 (Archi)   2013-12-05 14:36:00
棒協根本罰不到球員,球員照樣出國檔不到什麼工作權啊
作者: K30342 (龍魂不滅3.0)   2013-12-05 15:04:00
棒協的思維不是發展,是保護自己,所以想完全掌控旅外這塊啊
作者: gilonglee   2013-12-05 18:23:00
韓國的處罰還滿合理的
作者: Mudders (狠心就是最好的良藥)   2013-12-05 19:18:00
爲什麼不能簽,真的很奇怪
作者: star60281 (小星)   2013-12-05 20:05:00
不得進入中華隊也算處分 以為每個人都想打中華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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