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華翼獨資買兄弟象?黃鎮台:此話易誤導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3-12-05 14:03:54
講好聽是逃避金控法的限制,但是如果今天中信不想玩了,
他也可以用股東不同意繼續贊助廣告經費為由,減少每年廣告贊助經費降低球隊預算。
聯盟也沒辦法拿中信皮條,舉例如果今天華翼片面宣佈解散職棒球隊。
照理講聯盟可以處罰華翼公司,華翼本身又沒啥資產到時候只要脫產就可以解決問題。
相較於義大、辣米哥、統一經營球隊的公司都可以算是本身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是關係企業
的子公司,聯盟還可以對母公司去追責任。
但華翼如果出問題,在法律上有什麼依據可以要中信負責嗎? 中信就只是一個贊助商而已
與其這樣脫法惡搞,還不如請中信上呈金管會要求專案審查經營職棒隊伍乙案。
讓華翼變成名正言順的中信金子公司或是關係企業才是王道。
金管會在這種風頭上,專案審查要通過的機會一定會很高,如果法律適用上有問題
還可以推給立法委員去修改相關法令,如果因此可以開放讓金融業可以經營職棒球隊,
這樣未來才可以擴大可以經營球棒隊伍的產業,而不是要用這種迂迴沒保障的方式
來贊助冠名,如此一來後面衍生的問題真的很大。
而且中信金說不玩就不玩又不是沒前科,這也是很多象迷擔心的。
針對本次爭議還是要確認中信與華翼彼此間的法律關係會比較好,如果兩者真的只有贊助
跟合作這層法律關係,那我覺得真的不能同意讓華翼買兄弟象。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3-12-05 14:05:00
為什麼法律要幫職棒開例子 那接下來SBL/高爾夫等等行不行?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風炭)   2013-12-05 14:06:00
中華民國法律在金融上面掐的非常緊的
作者: VaROne (One)   2013-12-05 14:06:00
同意! 金管會如果不講話,某一天中信放手不玩,球隊所有權
作者: liveDkcalB (reverse)   2013-12-05 14:06:00
第一句話怪怪的..如果中信不想玩 就算中信直接買 下場
作者: liveDkcalB (reverse)   2013-12-05 14:07:00
場不是也一樣是收起來?
作者: MAX777 (跑堂小二)   2013-12-05 14:07:00
興農突然解散想必被聯盟整死了 統一中信突然不解散 相信聯盟一定可以告到他們倒閉嚕 別再玩假議題了
作者: tachikoma (塔奇庫馬)   2013-12-05 14:07:00
你把棒球運動看得比金融體系健全還重要?
作者: VaROne (One)   2013-12-05 14:08:00
歸屬給誰,沒有白紙黑字明定華翼與中信金關係,等於把錢
作者: VaROne (One)   2013-12-05 14:09:00
公開送給別人,這是重大舞弊!
作者: MAX777 (跑堂小二)   2013-12-05 14:09:00
味全:我就解散了 你咬我喔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3-12-05 14:25:00
不玩的球團,聯盟有辦法追究??
作者: karamazor   2013-12-05 16:23:00
中信要不想玩,用子公司或華翼有什麼差別,一樣說不玩就
作者: karamazor   2013-12-05 16:24:00
不玩,以前入會要繳保證金,現在連保證金也不用,中信真不玩你要怎麼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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