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要講合約就來比薪水。
恰恰
年度 月薪
2001 9.5
2002 10
2003 12.7
2004 20
2005 30
2006 31
2007 24
2008 32
2009 40
2010 50
2011 52.5
2012 55
2013 55
共421.7萬*12月=5060.4萬
加上接下來還有3年55萬月薪,55*12*3=1980萬
不算教練約,共計7040.4萬
陳金鋒
年度 合約總值
2006~2008 3000
2009~2011 3003
2012~2013 1200
共7203萬
再加上明年月薪30萬,30*12=360萬
共計7563萬,
就算鋒哥明年結束就不打,恰恰除了比他多打2年(5年教練約就別提了),
2年後也還有522.6萬的差距,
合約比較長又沒有領得比較多,拿恰恰來酸有比較好嗎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