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澳職致歉寫sorry 中職不滿意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01-05 02:09:56
※ 引述《hitots (哈拉)》之銘言:
: 當初是中職有錯,而且錯很大
: 第一時間,當騎士隊告知亞職大賽官方,也就是中職,當下就應該進行調查
: 第二時間,亞職大賽結束後也應該立即進行調查,可惜都沒有
: 第三時間,等到坎培拉時報爆出這條新聞時,中職才開始動作,不讓人聯想很難吧
: 當時有兩件事會讓人產生聯想,一是兄弟象轉賣,二是414慘案(總冠軍戰7.8局)
: 中職既然已經進行調查,也查明是騎士隊球員個人行為,那不就好了
: 錯是錯在球員個人,為啥要ABL道歉,這沒道理
: → Y1999:球員造謠,澳職沒責任,處理不合己意,中職會長下台 01/05 01:49
我想原PO並沒有說要會長下台,而且實際上會長說要下台,也整個模糊了這件事情的
焦點了。
澳職球員如果是造謠,那麼他當然錯在先。
但中職在這件事情的處理上有沒有瑕疵?事實上還是有的,不然也不至於衍生出後面
一連串的問題。正因為中職是一個曾經發生多次假球的聯盟,所以在應對疑似假球的
相關事件上都得更謹慎,這次沒做好怎麼辦?下次做好就是了。會長完全沒有必要因
此而下台。
至於澳職的部份,澳職在處理這件事情上如果有問題,當然需要慎重的跟中職道歉。
而如果澳職在球員回國後實際上也善盡調查責任,那麼其實他們最該做的是把犯錯的
球員抓出來道歉並給予該球員一定的懲罰,並且要求該球員在坎培拉時報公開發表澄
清的致歉函(最後這點中職有做類似的要求),這應該也比較是中職所要做的訴求才
是。
用中職過去的例子來說,今天如果有球員打假球,中職本身在知情後沒有做出處理甚
至隱匿,那麼當然有錯必須要跟球迷或社會道歉。但倘若中職有善盡調查責任而且沒
有隱匿,那麼該說抱歉與受懲處的絕對是球員本身,中職本身的責任並不大,甚至也
是因此形象受到嚴重傷害的受害者不是嗎?
這件事情最需要出來說明、澄清與道歉的,絕對是該名澳職球員本身。如果該名球員
沒有辦法具體的澄清事情的原委,那麼即便澳職因為無法做好這件事情的調查而道歉
並發澄清函,對中職或對亞職的傷害,依舊還是存在的。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01-05 02:51:00
不過我也覺得中職強硬的要求澳職道歉否則終止交流,也是一個可以做的策略(如果真的把該球員抓出來道歉無望的話),而且
作者: ZenUp (紫色流浪貓)   2014-01-05 02:52:00
實際上中職本身就是一個比澳職還優勢的聯盟,這應該也會對澳職有一定的影響力吧。
作者: Adven (電風扇)   2014-01-05 08:36:00
坎培拉時報的那位記者應該要負多一點責任 如果報導真是
作者: Adven (電風扇)   2014-01-05 08:37:00
羅織出來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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