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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07日
【王覺一╱台北報導】中信兄弟部分球員拒絕與原東家兄弟象簽約,律師蔡瑞麟(見圖)表
示,中華職棒聯盟是社團法人,在團體會員還沒變更前,兄弟象股份有限公司仍是球隊經
營者,與球員簽約在法律上並沒問題。
團體會員沒變更
蔡瑞麟認為,中信或其代理人華翼公司只是買下兄弟象股份有限公司的百分之百股權,但
球隊的經營者或法人還是兄弟象股份有限公司,並沒有債權讓與的問題,兄弟象股份有限
公司目前也還是中華聯盟的會員,除非團體會員變更,否則球員本來就能跟兄弟象簽約,
而不是跟華翼或中信簽約。
中華聯盟副秘書長王惠民表示,團體會員變更程序須經過理事會審查,先確認股權交易已
完成,再進行團體會員變更,由華翼取代兄弟象成為新的會員,隨後才能指派理事,再進
行常務理事長改選。中職預定在元月17日召開理事會,審核中信兄弟易主案。
原來是合法的 看來要吞下去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