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半薪的口頭契約是否存在 就讓教主舉證好了
舉證失敗的話 麻煩跟契約乖乖付錢
再說FBG有沒有說謊
第一 球員本身很難知到道自己有沒有隱藏傷患
第二 就是有傷了 難道跟老闆說 我受傷喔不能投
第三 你買這球員回來 就得 caveat emptor (買者自慎)阿
球員不會知道 亦無責任告訴你他的身體狀況 (除非球員明知又故意欺騙或隱瞞)
幫球員做體檢 是球團最基本該做的事情 我可沒聽過台灣外哪支運動隊伍不幫新入團球員做體檢的
連Lamigo都找到李國生有問題了
你不幫FBG做體檢 然後他爆了 那是你自己的責任 與人無尤
自己問題 還要扣人半薪 現在再這樣放話 教主你不是一直在講什麼仁義道德?
雖然用凶宅跟FBG比喻好像有點毛毛的 不過情況原完全一樣阿
不想離開職棒還在黑下去 一年虧4000萬的球隊也放手了 300萬也不是什麼大數目吧 洪教主
※ 引述《hotyy (hotyy)》之銘言:
: 私以為這事跟前陣子低收入家庭買到
: 凶宅沒法貸款只得認賠的新聞有點像
: 就法律面來看沒人有錯:
: 1. 法律沒規定法院法拍資料要提示是否為凶宅
: 2. 銀行不貸款給凶宅是銀行的自由,也沒違法
: 3. 單親媽拍下凶宅前自己沒去探聽 怨不得別人
: 1、2同小雞在簽約前沒有告知洪老自己是否有傷的義務
: 3 同洪老在簽約前沒有強制小雞體檢的行為
: 不過兩件事在鄉民間顯然有截然不同的反應
: 一件是講求道義、同情
: 一件是講究法律野球
: 建議洪老與小雞 這事要解決很簡單
: 誰先找到古美門誰就贏惹 決鬥吧。
: ※ 引述《EEERRIICC (魯蛇觀止)》之銘言:
: : 我想這個議題只從一個面向來看是比較不公平的
: : 以下採各人稱思考
: : 支持雞哥的人:
: : 洪老跟人家簽了合約 降半薪已是獨步全球
: : 現在還被爆料積欠人家雞哥薪水 法律上洪老八成會敗訴
: : 所以我們要支持雞哥把積欠的薪水討回來
: : 而且你說小雞帶傷還簽約
: : 那當初沒有體檢難道也要怪小雞嗎
: : 洪老自己做事不謹慎 還妄想球員共體時艱
: : 現在球隊也賣了 球員翻臉不認當年口頭約定 也只是剛好而已
: : 呵呵 自認倒楣吧
: : 支持洪老的人:
: : 小雞帶傷騙了一張合約 月薪29萬
: : 結果只投了兩場就去養傷 合計9.2局 6.51防禦率
: : 洪老情義相挺 降半薪(14.5萬)讓你偷 還用10萬月薪讓你養了2011一整年的傷
: : 結果2012小雞復出 只投了一場5局 就回去FB發動態了(月薪7萬)
: : 2013是小雞加盟兄弟以來最有貢獻的一年
: : 85.2局 8勝5敗 3.88防禦率
: : 好吧來粗估一下
: : 2010年1月中旬簽約 從2月開始算到4月 然後半薪到年底
: : 3*29 + 8*14.5 = 203
: : 2011 10萬月薪 2012 7萬月薪 2013 11萬月薪
: : 12*10 = 120 12*7 = 84 12*11 = 132
: : 總計 539萬
: : 扣掉現在追討積欠的300萬 539-300 = 239 (粗估!! 粗估!!)
: : 四年實領239萬好了
: : 貢獻度呢 100.1局 9勝
: : 平均一年 25局 2.25勝
: : 大概跟一個8月從小聯盟拉上來major觀光的RP差不多
: : 說實在的 前三年已經偷很大了....
: : 結論:
: : 大家都說洪老是慣老闆
: : 其實雞哥也是名符其實的薪水大倫
: : 法律上洪老贏的機率很低
: : 不過雞哥以前一直不說 事後才這樣搞
: : 說真的...跟洪老欠薪一樣難看
: : 一個帶傷無法投球的人 不知道簽下合約那一刻心裡有多爽快
: : 蠻期待
: : 到底洪老會成變法院認證的慣老板
: : 還是小雞會變法院認證的薪水大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