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球員的薪水是球團付的 只要球團同意球員打業餘比賽(當然球員自己也要願意)
就是視同打球季賽 受傷就是球團買單 按合約付薪水 根本不存在保險的問題
(那種不尊重合約的搞笑球團 不在討論之內)
現在的問題是 有些球員有義務代表國家打國際賽 球團想不同意都不行
不同意的結果 萬一受傷 球員就得自行買單 球團無買單的義務
這種強制球員代表國家出賽的畸形狀況 隨著義務役走入歷史 問題就會解決
另外 隨著假球絕跡(希望是這樣啦) 中職不再需要國際賽戰績的加持
自然也不存在 球團迫於大環境的氣氛 被迫出借球員
我會建議磅鞋 就算要徵召中職的球員 也應該考慮投打 一個球團不要拉超過一個
搞砸中職比賽的精彩度 是殺雞取卵 搞傷中職球星 更會引起眾怒
※ 引述《master0101 (master)》之銘言:
: 選手保險有案 薪水60%、上限10萬
: 作者: 張耀中
: 體育署競技組組長王漢忠。(張耀中/攝)
: 體育署今天(24日)針對中華成棒隊徵召問題進行第3次協調會,明台產物保險公司提出暫
: 時失能保單草案,初步研擬受傷可理賠薪水的60%、上限10萬元,且此案會用在亞運38個
: 項目。
: 日前球員工會提出4項訴求,1‧球員運動傷害保險、2‧任何國家選訓會議必須要有工會
: 代表出席、3‧集訓與比賽期間必須要有工會代表陪同、4‧比賽收入要有合理分配,全部
: 達成才會同意球員參賽。
: 體育署因此開始著手保險一案,今天由明台產物保險公司提出暫時失能保單草案,如果球
: 員受傷有免責期30天做為評估,研擬受傷可理賠薪水的60%、上限10萬元,未來2週內就能
: 確定實施。
: 體育署競技組組長王漢忠今天表示,這項保單不會只用在棒球上,亞運38個項目都會適用
: ,如果是學生身份的選手,會有其他的計算方式。
: 今天協調會有中華職棒、棒協、球員工會、明台產物保險公司等代表出席,體育署逐步完
: 成球員工會的訴求,但因中職認定亞運為二級賽事,仍無法徵召中職球員。
: http://www.tsna.com.tw/index.php?q=node/49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