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作者搞錯了,讓渡制度早就改了
: 余賢明當初可是希望被讓渡的
: 因為現在被讓渡後,若5天內沒有球團撿去,原球團也不收回
: 則該球季不能再上場,但下個球季開始就變成完全自由球員
: 但義大不讓渡他,也不交易他,也不放他上一軍
: 由於現在規定FA需要「一軍年資」
: 因此儘管余賢明其實也差沒多久就能有FA
: 但上不了一軍的結果,使得他的FA期滿日子遙遙無期
: 不得以只能選則最後手段任意引退才能離開義大
: ((他有將近八年年資了,再一年多就能有FA,
: 但2013年半個球季都上不了一軍,只好選擇走人)
: 任意引退條款原本是防止球員藉由退休手段離開原球團
: 卻趁機跳槽到另一個球團而設立
: 但在余賢明這個例子,卻成了球團封殺球員的手段
: 既然當初張家浩因為假裝退休離開興農,卻跑去LANEW復出
: 讓球團覺得被耍了,而聯盟立即生出一個任意引退制度的防堵條款
: 那麼在有球團利用此條款行不合理的作法壓榨球員時
: 聯盟方面自然有義務提出配套措施來改善這缺失
讓渡條款修到現在其實已經合理多了,已經幾乎跟MLB同步了
任意引退條款個人認為還是有存在的必要,只是要有配套措施
MLB新簽的球員,一定期間內也不能任意離隊,社會上很多行業也都有競業禁止條款
所以說,任意引退條款其實是必須的,否則難保以後球員只要薪水喬不好就亂打或者乾脆不
打,現行讓渡條款基本上已經沒什麼漏洞
任意引退條款尚需要一些配套才能更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