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obevin (Cucalacha)》之銘言:
: 有一點我覺得不是很理解 看了一下聯盟聲明稿
: 2013/06 聯盟多次向球團表示由各球團自己協商轉播事宜
: 11/29 理事會決議授權給聯盟談(中間就是和各電視台談還有和愛爾達達成初步協議)
: 14/01/13 緯來所提權利金低於12.13年
: 01/17 聯盟於理事會報告洽商進度
: 01/24 聯盟和四球團與MP達成協議 由MP取得所有製播和轉播權利(除CPBL.TV和愛
: 爾達)
: 假如我沒理解錯誤 在一月中之前各球團就知道緯來提的權利金過低
: 而後由MP取得所有權利 在這之前也沒有一家電視台談成
: 那之後要談就是電視台自己去找MP談..
: 難不成當初各球團老闆都只看到權利金的數字 卻沒看到轉播和製播的電視台
: 還沒找到?現在有人跳出來說當初是被趕鴨子上架 那挑燈夜戰簽名看合約時
: 怎麼都沒疑問MP沒電視台怎麼播?怎麼不說"那個人"以為MP會喬好給緯來或民視
: 反正權利金高就好?
: 如果當初怕被罵 授權聯盟時就給但書 只能給緯來統包然後無論權利金高低
: 都可以接受 不就好了?
: 現在就看哪邊要再出來報料 只是現在的資料去理解一下 我也很難不想像有人
: 既想權利金高又不想流失觀眾 那當初自己去洽商不就好?
其實緯來權利金高低真的沒差,權利金差那給他的權力就低阿
取消獨家就好了
結果MP一定要弄到都給一家博斯
舉例一下,當初有一堆跳出來說想轉播,包含年代東森等等
那麼假設MP取消獨家,賣給緯來1億,再賣給年代,再賣給東森,加一加也好幾億,
對緯來不爽,就再賣給其他人便宜一點又如何
反正條約保密,表一下緯來他也不知道
現今的事實是,你不要緯來結果有線電視完全都沒人轉
處理方式可以有很多種,
先弄個3個月簽,3月簽太多你搞個月簽,用時間換舉空間,等博斯上架
你要解決緯來不行嗎
例如以前緯來都還有買NBA結果轉不到季後賽那種鳥事頂多再來一次而已
MP最終選用這個方式處理是大多數人都受害,有必要嗎?
今天會看中職的上網世代會看就是會看,但是沒看沒差的人再怎樣都不會裝MOD
這些人就是中職流失的觀眾阿,那就更別提開發小球迷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