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高雄市政府花了N億重新整頓澄清湖球場之後
把澄清湖球場再修得美輪美奐,媲美日美球場
請問一下版眾,高雄市政府一年該用多少租金租給EDA?
假設花3億重建好了
20年回收,那一年租金就要1500萬,EDA會想要租嗎?
勢必這個價格必須要被壓低才有可能,中間的落差還是高雄市政府自行吸收
如果再把中間20年的維修費用算進去,市議會一定砲轟市政府的
根本是虧大錢,尤其高雄市負債是全國最高的
還是EDA有可能吸收中間的維修費用?
不然就是政府應該贊助體育活動
學學桃園政府吧,低價租給EDA,一年30萬就好了
這樣EDA要吸收維修費用應該是比較有可能點頭
(不過可能跟米糕一樣,只負責平常保養,大筆金額請政府自行負責)
不過這樣的作法,照樣會被砲轟,就跟桃園縣政府依樣
花了好幾個億經費的球場租給廠商,竟然一年只收30萬
沒有被議會砲轟圖利廠商才有鬼
如果以高雄市政府目前的財政情況來看
我看最簡單又不會出事的作法就是將球場租給業餘球隊
租給業餘球隊也是種推廣體育,應該對大部分的民眾有交代到
而且業餘球隊要求的規格沒那麼高
又不打夜間比賽,還可以省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