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是公開的,要講什麼都可以
你只因為自己的看法,就po上網
還講的好像真有其事?這種行為跟當初那個記者
有什麼不一樣?以為講個"懷疑"
就可以沒事一樣?
希望中職能夠強硬一點!
作者: f18g16h14 (A4) 2014-04-23 09:28:00
無聊
作者:
kevin91 (只發費文)
2014-04-23 09:29:00會不會太過火 要不要以後看到什麼是都顛顛假裝沒看到
作者:
cjfnued (西街)
2014-04-23 09:29:00哩咧公蝦?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4-23 09:35:00為什麼他要po在板上阿 呵呵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4-04-23 09:39:00都會記錯了..還先po版喔,自己先查證很難?
作者: ken50104 2014-04-23 09:45:00
要看記者有沒有判斷能力 會不會亂抄
作者:
Wi11iam (愛棒球的心不會變)
2014-04-23 09:46:00如果告得成那CJS還能當記者嗎?
作者:
aninto (悶)
2014-04-23 09:47:00你這麼有信心中職一定贏?如果變成法院認證怎辦
不然我也會說 為啥有人舉牌後 火郭就不放火了?暗號?
作者: marc1029 (marc1029) 2014-04-23 10:04:00
推
中職是前科犯 有風聲出來 適度懷疑是合理的 無罪推論是法庭上的事 中職的道德水準是我們可以質疑的
作者:
elong (人只是需要被需要)
2014-04-23 10:59:00可以質疑 不代表不用負責^^
作者:
typewang (正宗打字王)
2014-04-23 11:23:00依樓樓上的標準 那任何人都可以隨便說某人會殺人
作者:
typewang (正宗打字王)
2014-04-23 11:24:00因為台灣一直都有殺人犯 所以懷疑台灣人是殺人犯是合理?
作者:
richjf (jeff)
2014-04-23 11:28:00有罪推定,無限期通訊監察"保護"你也是合理的...
作者:
f59952 (雷神 ライジン)
2014-04-23 13:07:00告了啦 酸酸來鬧 故意吸收支持
作者:
prince (修紗窗紗門換玻璃)
2014-04-23 13:49:00#1JLeG4vo (Baseball)
作者:
K30342 (龍魂不滅3.0)
2014-04-23 17:19:00前科犯不是這樣用的.打假的是那些黑人,不是現在打球的球員整天用'中職是前科犯'這種說法真的很沒邏輯.也很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