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較想要知道下二軍扣薪水的邏輯是什麼?
複數年合約部分的意義不就是球團怕投資回不來
所以有機會都會盡量給嗎?
所以那些拿肥約的球員想要一軍出賽球團通常都會給機會
也就是說複數年合約相對保障球員在一軍出賽的位置
假如下二軍就要扣薪
那這個合約到底保障了什麼?
有簽跟沒簽一樣
更何況統一之前釋出曾翊誠的時候不是合約照付
反而下二軍而且還繼續打球的泰山要被扣錢
那這樣不如把合約買斷把泰山釋出不就好了?
這樣泰山被釋出拿的錢還比下二軍多
而且他還可以以低薪加盟其它隊
這樣多好啊?
反正泰山合約已經簽了
直接跟球員工會反應告統一了吧~
反正統一愛面子
應該蠻怕事情鬧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