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n9ma (我也是看報紙才知道的)
2014-06-28 05:12:54※ 引述《ZenUp (路過的貓)》之銘言:
: 棒球規則7.03
: 兩名跑壘員不得佔據同一個壘,在比賽進行中,若兩名跑壘員觸於同一個壘時,後位
: 跑壘員被觸球於身時應被宣判出局。前位跑壘員有佔壘的權利
: ====
: 後位跑者會出局。\(‵▽′)>
那請問一下
若兩名跑壘員 前位跑壘員未攻佔下一壘包
而後位跑壘員佔領該壘包時被觸球於身時
應被宣判出局?? 或是安全上壘??
ex..
二、三壘有跑者
深遠飛球被接殺 兩位跑者於接殺後各從二、三壘出發
二壘跑者腳程較快 先佔領三壘 但原三壘跑者還沒回本壘
二壘跑者就被觸球於身
那二壘跑者應宣判出局?? 或是安全上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