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S327 (蛋頭)
2014-07-21 06:40:55〔記者黃照敦/台北報導〕中職昨天兩戰原有轉播平台維持正常放送。中華職棒聯盟會長
黃鎮台昨天重申,一定會保證球迷的收視權益,球季後續比賽都會有電視轉播,最快今天
會對外說明後續處置。
黃鎮台前天一早得知跨國媒體代理商MP & Silva(MPS)片面宣布和中職解約後,立即著
手處理應變,並和4隊領隊溝通後,馬上委託聯盟律師團於下午發電子信函給MPS要求公開
說明。
根據MPS發布的新聞稿,基於中職違約的理由,終止雙方之間的媒體版權顧問協議。對此
,黃鎮台強調,經律師仔細研究後,中職和MPS合約至今仍然有效。
中職已做好不排除跨海興訟的準備,黃鎮台認為會優先確保中職的權利,降低相關的損失
,但這需要一點時間。這兩天忙於應變的黃鎮台嚴正表達中職立場,他表示,自從7月1日
起已和各隊領隊密切會商,有關轉播合約議題發展,他們也都很了解。
黃鎮台強調,中職前晚就發聲明回應,目前在MOD和CPBL TV兩個轉播平台的賽事直播服務
絕不會中斷。至於本週起博斯兩個頻道是否續播中職比賽,及緯來前天也表示只要中職提
出需求,會考慮承接轉播,對此,黃鎮台只表示,現在還不方便談,聯盟會依法採取必要
措施,確保賽事直播,最快今天就會對外說明。
http://news.ltn.com.tw/news/sports/paper/797639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4-07-21 07:06:00誰管你嘴巴有效 現在就是只看到700
作者: theropod (theropod) 2014-07-21 07:07:00
\下台/ \下台/ \下台/ 叭叭叭
作者:
chot (C-hot)
2014-07-21 07:11:00出ㄧ張嘴
我覺得好奇的是雙各說各話但為啥能這麼有把握站某一邊部份鄉民這麼強看過合約?還是瞎起鬨
作者:
iceyang (追)
2014-07-21 07:33:00樓上都知道答案了何必多此一問 xD
作者:
ferment (下雨的側臉)
2014-07-21 07:45:00只會噓文跟叫人下台的不是也是出一張嘴的範例?
作者:
euson11 (無名)
2014-07-21 07:47:00太子跟聖人迷???
作者: tonypfc (冬尼君) 2014-07-21 08:06:00
某些回文著實令人噁心... 會長加油!
作者:
KamiKaze (Time to work)
2014-07-21 08:08:00會長難道不能先和博斯要上半季的轉播權利金?
作者:
WSnipes (正向思考)
2014-07-21 08:08:00某些人就是見獵心喜!!典型跳樑小丑
作者: RICE0428 (堅持夢想) 2014-07-21 08:15:00
會長作這麽多事,下什麼台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7-21 08:30:00找新加坡的律師研究比較實際,要去新國仲裁XD
作者: kayama (天山) 2014-07-21 08:34:00
下台,順便為亞職事件負責
這缺太爛 下台也不會有人接手負責 會長現在是做興趣
作者:
icwf 2014-07-21 08:40:00"一定會保證球迷的收視權益" 結果到現在有線台還是沒辦法看
作者: tonypfc (冬尼君) 2014-07-21 08:42:00
上面的趕快去叫有線播 我給你錢
有錯就該下台 沒錯就繼續當 沒甚麼為做那麼多事 做錯就不用負責的道理只希望事情快點落幕 不要再有任何爭議
如果MP存心要玩到底 要繼續沒有爭議很難 總之大概就是搓湯圓喬如何解約或是繼續履約 至少內部大家要有個結論如果確定朝解約方向走 就是趕快找下家把下半年的轉播賣掉如果要朝要求對方履約 那就是要籌律師費用 代墊的製作費
作者:
redzero (小王)
2014-07-21 09:05:00誰對誰錯還不知道一堆人要他下台下什麼台
我是很懷疑聯盟找的律師能力到底行不行,還有聯盟律師有誰懂新加坡法律??
就算合約完善 如果MPS擺明要打官司好像也很有得搞
mps亞洲分部就在新加坡,當初第三地不找香港or26找新國,現在有點自找麻煩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09:17:00老實說擬約就這樣了 不看好法律戰會翻盤
作者: encorej77107 2014-07-21 09:19:00
我很看好就是了
作者: wuklean 2014-07-21 09:21:00
不知道這個說法是不是完整從會長口中說出聯盟新聞稿不是一直強調 "不清楚MPS說終止契約的原因"
作者: wuklean 2014-07-21 09:23:00
要求MPS公開說明? 現在又說經律師完整研究後契約有效
比方說按月結算之類的 也不該去跟博斯重簽就叫MP付款
作者:
eliczone (C'est la vie)
2014-07-21 09:23:00法律不是保護對的人 而是保護有錢的人 MPS財大氣粗 再怎
不是說MP要毀約就能毀約 至少上半季的錢可以先入袋
作者:
eliczone (C'est la vie)
2014-07-21 09:24:00麼樣都比要付剩下的錢划算 所以他們當然願意打官司啊
作者: wuklean 2014-07-21 09:24:00
好笑咧 對方的主張你都不知道 就可以完整研究咧
這件事從6月底就再吵了 中職說不知違約的點可信度很低
壞就壞在付款條件太寬鬆 全季收三億 半季打完才收10%不到而且還是博斯出的錢 我到現在還是搞不懂包給MP的約為啥是
作者: wuklean 2014-07-21 09:26:00
這前後兩種說法是矛盾的 好不好? 難道中職請的律師強到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09:26:00同樣的 中職為何也不主張已發現mp違約事實 這任人講的
作者: wuklean 2014-07-21 09:27:00
連檢方起訴書都沒看過 就寫好答辯狀 準備回家洗洗睡
就如W大所言 你說你都不知道 現在又能完整研究 搞笑咧....
MPS太聰明了 因為聯盟有提供轉播的急迫性 越急越犯錯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09:28:00有違約事實不等於解約決定的理由
作者: wuklean 2014-07-21 09:29:00
不過這種唬爛的律師還蠻多的 客戶剛進門才說聲你好
看起來聯盟目前公開的回應 找不是啥毛病阿 你打太極我跟打
現在就是一個說有 一個說沒有 反正仲裁時再去攻防了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09:30:00合約認定有效跟"我希望"合約是有效狀態不一樣
作者: wuklean 2014-07-21 09:31:00
本來還以為 是改革的"鎮神"咧 原來整天前言不對後語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09:32:00打這個不太合理吧 要打也是先前付款方式
現在又多一個謝神囉~~ 反正鄉民喜歡造神運動... XDDD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7-21 09:33:00事發後今天才是第一個上班日,就算律師假日加班好了,短短兩天可以掌握一個準據法並非我國民法的商務合約?
我也覺得重點在於付款條件 MP今天要跑怎樣都會找到理由當然沒有明訂罰金現在看起來也是頗失策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09:34:00撇開這篇新聞 聯盟就是認為合約關係不受mps單方宣布解約
所以才說去找新加坡那邊的律師研究 我覺得聯盟律師不可靠
那種對外的公告 新聞稿 甚至是往來的信件都未必會全說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09:36:00影響吧 畢竟現在公開的訊息就只有mps發新聞稿
但你要交付第三地仲裁或訴訟時 就不是本國律師力能所及
所以我說 付款條件當初談得非常差 付款人也是很怪為什麼應該是MP付款的 會變成顧問約然後改成博斯付博斯付錢就算了 半季打完收不到3000萬也頗扯...
作者: wuklean 2014-07-21 09:38:00
我認為時間並非不可能 真的要砸銀子 是會有精通當地及台灣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09:38:00我是覺得先前協商時 其實應該就已經是破裂了
且博斯是直接再跟聯盟 球團簽轉播約 MPS根本不像代理商阿
作者: wuklean 2014-07-21 09:39:00
民商法的 律師事務所 假日照樣可以請出來 可是不知道理由
早在兩個月前 某篇新聞曝光的時候 就一堆人覺得很怪了
作者: wuklean 2014-07-21 09:40:00
還可以詳細研究 就真的太扯了 擺明唬爛
當時還有人能護航 我只能說這次事情讓大家學了個乖...
當初光是"3000萬"是每支球團還是4球團分2800 都不說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09:40:00老實說 難就卡在要去新加坡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7-21 09:40:00要找精通兩國民商法的律師又假日加班,這價碼絕對不低。
去新加坡還在其次 如果現在每個球團都收到3000+萬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09:41:00問題是要到法院才知道真的解約的理由阿
那要不要解約 就不會那麼急迫了 現在一個球團才收到700萬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7-21 09:42:00聯盟花了多少諮詢費請律師做評估也很重要,免費諮詢或年度法
解約理由中職早就知道了啦 不燃怎麼找律師仔細研究啊~~~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09:42:00聯盟只可能知道協商為何破裂的原因
真正的解約理由說不定MP還在編哩 沒上法院不知道的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7-21 09:43:00顧的諮詢,丟給實習律師或助理審的機率不小。
那些信都是寫得不痛不癢 官樣文章 等到真的上法院或是談和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09:44:00重點就是聯盟不想讓約被中止掉
作者:
a0187 (高高)
2014-07-21 09:45:00會長加油阿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4-07-21 09:45:00本版超多神人 沒看過合約也能評論 這些人跟他們自己口中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4-07-21 09:46:00當事人一上門就說這件很簡單 到底有什麼不同?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09:46:00看看今天周一球團可能開會 有沒有新說法吧 明後天
光是付款條件2266就可以評論啦 第一次合作半季收不到10%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09:47:00當事人看完合約也還是可以騙你阿XDDDD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4-07-21 09:47:00聯盟以前法律顧問是萬國的合夥律師 這已經不是小事務所了
未必急就章 問題出在雙方其實簽過一份合約 但是後來又換約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09:50:00因為跟MPS跟博斯簽約的時間都很趕阿 只能一直換約
一開始在四月的時候 都是說MP要付錢 後來到了五月又變博斯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09:52:00緯來1月中報價 MP一月底春節前宣布簽約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09:53:00開幕周 周四上午MP跟博斯簽MOU 周六開幕戰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4-07-21 09:54:00付款條件很寬鬆是有可能 但也有可能合約付款條件沒很寬鬆但是在真的合作的時候 考量對方式大型企業 也不可能付款
每次換約 就是同意讓他們更晚付錢 這完全不合理...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4-07-21 09:55:00有拖延 馬上就去採取高姿態 很多不是法律上考量
這很難說啦~我客戶對到鴻海 也是說票期要改就改 XD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09:56:00就是預定付款時間到了 MP前沒入帳 這時傳出義大沒簽名
要看客戶得不得罪得起阿 還有自己要不要靠這筆錢過活
作者: JonBrockman (洛克人) 2014-07-21 09:57:00
李領隊也懂檢討喔?就是這種差別讓會長有神的稱號!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09:58:00所以鄉民根本不是神 這細節這麼多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09:59:00好亂阿XDDDDDDDDDDDDDDD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10:00:00所以MP可能那時就不想付了
變成伯斯付款 雙方要重議約 問題是按照舊約 MP早違約了當時空謝就不爽 出來說過該付的錢沒付 後來大家又搓湯圓簽了新約 變成博斯付款 然後MP之前的違約解套然後隔沒多久一隊收到700萬 但者也只是唯一的一筆博斯出的
私心希望最後結果 有線一台 高畫質的去MOD看 行動裝置就用CPBLTV
作者:
Allen524 (Allen)
2014-07-21 10:10:00然後咧..有線電視能看轉播了嗎?趕快下台啦
光是讓MPS跳出合約就足以讓空鎮下台了 搞什麼東西
作者:
scwu930 (布萊恩)
2014-07-21 10:14:00會長加油!
黃鎮台做的方向都對,但是太高估中職(或不了解中職價值)我就說過訴訟最後一定是損害球迷權益,看雙方誰玩得起~當初一下子搞得變動這麼大,經典賽以來累積的人氣一下都散掉了,除了王建民加入,我不曉得下次台灣棒球往上的氣
不想看球會有100種理由啦 台灣的環境就是如此艱困
氛是何時?是因為之前假球太多了,今年要不是有全猿主場,全部票房會下滑許多,這麼脆弱的體質還要一下子變動這麼大,像是第四台,很多人根本不懂為何大家要keep第四台,是因為MOD上的節目無法跟第四台比(大家習慣看的),在被系統業者綁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4-07-21 10:28:00全猿也不過漲4%而已,辦趴的新鮮期過了還能繼續嗎?
假的問題沒解決前,你用換MOD吸引大家看中職,根本本末導致..我最近換租屋終於辦了MOD,結果我老婆一點都不想看MOD上的節目,連幫我們裝MOD的人都說他還是看第四台,
誰說價高者一定得得?對方可以毀約跟你打官司阿..然後要是合約訂得不好,最後誰是輸家?->球迷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10:33:00轉換時間太快+電視台根本不鳥MP
我是都看壹電視耶 套裝很正(誤)還有高畫質的蕭彤雯(歪)
價高者得是沒錯 不過重點就像謝領隊說的 明顯沒利潤的開價要更小心啊 誰會做賠本生意
價高者得OK 但是連最基本的違約金都沒有就不OK了大家都認為至少有違約金是常理 連這都沒有就很扯
做生意不一定價高者得,就像NBA很多球星,你要是配套(得
一開始球迷也都想的很美好 mps要打台灣市場想砸錢搞
冠團隊)沒有做好,誰跟你依定價高者得?要看長遠影響..
如果知道對方有違約的風險 那還用這種付款條件就太天真了
我明知道你公司在虧損 怎麼可能還會讓你搞啥月結180天
長遠影響就是,這下中職被看破,根本沒那價值,傷得更重!
緯來也賺錢還合作多年 還要先開三張本票一個外國公司 第一次合作 付款拖延 還可以換約解套
緯來整個公司賺阿 照你這樣說 緯來真的虧錢播 MP不就虧更
收得到錢才是真的,價高者得開6年600E 收不到錢還不是廢紙
大 會想要要防緯來落跑 卻不去防MP落跑還是說要套一句老話 歪國仁都是很耐斯低 這一定有什麼五會
如果對待緯來真的是這樣,對MP卻完全信任,真的很扯...
信任國際大廠沒啥問題 但合約完全沒保障很扯不過MPS是用違約當藉口 合約再有保障都很有得戰
信任? 四月份那筆錢沒入帳早就該硬起來了... 還換約要說違約MPS四月份那筆錢沒入帳 算不算違反一開始的約?當初空謝就是在不爽這個 我不懂當時為啥還有人可以護航
不利是因為空謝超黑所以不利 只能說大家以後別因人廢言
高速攝影機每次都拍些無關緊要的揮棒 上次花花疑似被
還好吧~我看小胖跟鬼腳的揮棒 一看就覺得難怪有差 XD
現在還不是照樣吃球,當初說要提昇中職轉播技巧,結果沒一個實現
當年緯來一開始接手也是被罵翻 總要給時間練功 當然硬體加強就只能說希望真的能夠引進...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4-07-21 11:16:00看看能不能至少再增加一台高速攝影機,民視目前看來就那一台且固定拍右打者角度,所以花花的case就沒得看高速攝影
要衝擊保守派 本來標準就會被訂得很高 不然你看連MLBHR大賽的導播也可以鳥成那樣
作者: ice0101001 (夢如風) 2014-07-21 11:20:00
仲裁跟本沒差
我昨天說過了 訴訟不是不可跑 但MPS擺明就是想脫身就算給你打贏 他也可能擺爛或是勉強付筆錢滾蛋
可見的未來還是沒有MPS的存在 不如趕快繼續找一下個
替代接手的當備案 等到MPS徹底滾蛋時 一樣有公司能接
現在到徹底滾蛋中間不知道會拖幾年 直接找人頂會不會更直接違約 我想這才是現在最頭大的
否則又回到緯來這種製播綁票 民視這種只製不想播這一年多的改革 等於是改假的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11:32:00綁票是還好 問題在之後價格一定會被砍
砍價沒辦法啊 證實衝擊市場失敗了 台灣就是這窮酸樣所以以後要看球團有啥大破大立也暫時不用想了
把製作跟轉播切開 收回給聯盟處理算了 公開條件分別議約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11:34:00其實緯來也不用一定堅持比賽或版權一定得在71~72播才行阿
未來大概是走獨立轉播權了 聯盟顧好CPBLTV跟製作就好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11:35:00之前緯來把轉播權總攬 就是忽略了這點趕不走民視好了吧 民視價格超便宜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11:37:00聯盟現在也沒有空間另找人播了
趁這機會把遊戲規則立一立有啦 至少博斯跟緯來還有矛盾在 價格不會被砍太慘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11:38:00老實說亞職後~球季開幕前 時間不算少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11:39:00比較好奇聯盟年底前重新議約前條款修了多少雖然緯來說聯盟之前雖然沒有講明 但至少也來回了四五次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11:43:00有關製播分離的事情 至少在mp來之前 沒有明確趕緯來走
作者:
jfy (天之子)
2014-07-21 11:43:00CPBL與MPS的約是否是CPBL過往的約改寫可能有待確認,畢竟當初一開始簽的時候是只有英文約,後來謝領隊罵了幾次後,才有中文約出來,並決定「英文為主、中文為輔」,所以個人推論,若合約
棒球方面空謝真的是亂搞 但是合約部分空謝有時候不是沒道
真的超可悲的 本來有這條錢 第五隊隨便也有8000萬可
作者:
jfy (天之子)
2014-07-21 11:45:00是CPBL過往合約去中翻英的話,那麼應該是一開始就有中、英文兩
作者:
jfy (天之子)
2014-07-21 11:46:00版本,而不是一直都只有英文版,然後罵幾次之後才拿出中文版。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11:47:00我是說mp還沒進來正簽約前 聯盟告知所有競爭者的草擬規範
作者:
aalittle (a little)
2014-07-21 11:48:00製播合一、製播分離本來就各有優缺點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11:49:00比如果說李文彬之前假設發現緯來錢沒進來 緯來不用付違約
作者:
jfy (天之子)
2014-07-21 11:49:00「投標須知」?這東西應該不會去限定誰不能來投,不然要是限定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11:50:00金嗎 還是mps丟一個草約優於其他競爭者 就自動推翻
作者:
jfy (天之子)
2014-07-21 11:50:00了誰不能來投,結果實際想投的只有被限定那家不就好笑了;另外
作者:
jfy (天之子)
2014-07-21 11:51:00照年初CPBL與VL對罵的內容,VL是得標後就要簽本票,然後季初、
作者:
jfy (天之子)
2014-07-21 11:52:00季中、季末這三個時間點付款,季末除了結尾款也要一併付收視率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11:52:00白話的說 如果確定有要爭取 聯盟應該要告知他們要啥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11:53:00頻道商要做啥 不然敲定四五家 每一家要談判都配合頻道商條件 不是聯盟就沒得談了???
就是像是見錢眼開的小企業主 看到人家收買價高就不管啥鳥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11:56:00今天最扯的是 頻道商跟轉播權購入銷售商(仲介)
弄到要被第三方便宜收購的下場 還好公司本大不然就倒了其實有 因為聯盟跟MP的第一份約就有約定4月要付錢雖然金額不明 不過當初可以要求博斯要蓋括承受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11:59:00對阿 但mp自己gay路 拿不到錢
無所謂 那合約責任就會轉到博斯身上 至少四月的錢要拿到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12:00:00現在如果證實是仲介約 非買下立即付款約
作者:
jfy (天之子)
2014-07-21 12:01:00但是CPBL與博斯是快5月底才簽約的喔,照Rinehot所談的4月應付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12:01:00我就不曉得mp何苦堅持要對頻道商報超高單價
作者:
jfy (天之子)
2014-07-21 12:02:00時間來講,在CPBL與博斯完成簽約前,MPS已經遲延一個月。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12:03:00所以mp第一年就想大賺一筆阿最後一天 才開出240x100的單價含製播要緯來吞
作者:
jfy (天之子)
2014-07-21 12:06:00MPS開出的單場價應該不只100萬吧。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12:06:00緯來看清楚另一競爭者(民視或使用民視訊號頻道)不鳥你就??????? 就是被緯來砍 才冒出要年代買民視訊號阿
這樣說 如果聯盟比照緯來處理 三張本票在手 根本沒再怕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12:08:00總之博斯 撇開亂放話 光是買英超跟中職就超冤(?)
作者:
jfy (天之子)
2014-07-21 12:09:00查了一下舊文,VL開出的價格是2013與2014各1.72億,但2013年轉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4-07-21 12:09:00第一年總額一定不超過3.4e 看起來是因為賣不出才轉成差額約
作者:
jfy (天之子)
2014-07-21 12:10:00144場,2014年轉120場,雖然VL是要製播合一,但是經過換算後,阿,上面打錯了,是2014與2015。2014年1.72億144場=場均119萬4444元,2015年1.72億143萬3333元
VL是用1.72億來卡位兼養自己團隊用的 保持能量
作者:
jfy (天之子)
2014-07-21 12:13:00故若以VL本身提給MPS的場均單價去反推買下240場所需價格,2014
反正他吃定你剩下120場賣不掉 到時候六年一到MP自動會退出
作者:
jfy (天之子)
2014-07-21 12:14:00年240場總價為2.87億,2015年240場總價為3.44億。
一來整體預算沒上升多少 二來解決兩頻道隊打 還兼養氣等到MP一走 又是回到他獨大的局面 最糟糕也是兩強爭食年代都可以逼退了 再打一戰應該不至於會輸太慘
作者:
jfy (天之子)
2014-07-21 12:18:00嗯,VL的提案當然有VL本身的考量、盤算,我引價格不是要幫VL洗白,只是就上面book8685提到的單場價100萬去回應。
作者:
jfy (天之子)
2014-07-21 12:21:00哈哈,在這版VL應該是一直都很黑XD,不過如果沒競爭對手,VL應該不會開到單場破100萬的價格。
作者:
GDN ( )
2014-07-21 12:29:00一堆人只懂得2分法 只能說台灣政治訓練得很好
某些酸民真的無所不酸? 下台能解決問題? 你有看過馬囧下台負責了嗎??
作者:
AutumnLi (.........)
2014-07-21 13:18:00叫會長下台的人馬英九最符合你們胃口 不沾鍋不犯錯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4-07-21 13:35:00馬不沾鍋?????我們身處在同個國家嗎?
作者:
AutumnLi (.........)
2014-07-21 14:00:00叫會長下台的人出社會了嗎?有好好作過事情被稱讚嗎 有彌補過自己犯的錯嗎
作者:
c760709 (Pure Boy)
2014-07-21 15:05:00作對十件事做錯一件事 比不上完全沒做事 這就是台灣
作者: pths9033 2014-07-21 18:28:00
還再屁話 下台啦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7-21 19:20:00他沒下台不過也沒解決什麼問題啊XD
作者: fnb10803 2014-07-21 23:38:00
是值得檢討 但一些酸民出張嘴有破壞沒建設 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