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總是用高道德看待運動選手,
然後再用無道德來看待政治人物.
各位覺得呢?還是只有我這麼想?
看到被關出來依舊高票當選的代表、與
無罪卻再也回不到球場的選手,強烈的
對比是為什麼呢?
※ 引述《ksten1688 (ksten1688)》之銘言:
: 現在是怎樣
: 全部可以易科罰金不用關
: 陳致遠易科罰金16萬2000元
: 張誌家易科罰金10萬8000元
: 蔡豐安得易科罰金16萬2000元
: 這些都是他們不到半個月的薪水
: 它們領組頭的錢早超過易科罰金
: 這還不算CPBL遭受的損失
: 這甚麼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