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雅筑/桃園報導
中華職棒第5次假球案,高等法院於13日上午宣判,陳致遠、張誌家等人均獲減刑改判,
外界認為這是「輕判」,Lamigo桃猿領隊劉玠廷表示,對於刑事判決沒有意見,但會繼續
向涉案球員進行民事求償。
高等法院13日宣判,陳致遠及蔡豐安都判有期徒刑6個月,張誌家有期徒刑4個月,均可易
科罰金,3人刑度都較一審輕。法官宣判時表示,由於刑法新舊法適用,95年7月前犯罪,
應視為連續犯,僅論一罪,被告刑度都降低。
劉玠廷表示,法官會這樣判,自然有其道理,有判刑就是有罪,尊重判決,但桃猿會繼續
向涉案球員進行民事求償,希望有警示作用。
劉玠廷也指出,每次假球案發生,球迷崩解,得花很多時間重建,然而受傷最大的其實是
球隊,在精神和物質方面都受害,希望大家愛惜職棒,「要破壞只要一個晚上,重建卻很
花時間,如果再發生這種事,應該不會再有人對這個環境有興趣了。」他說。
原文網址: 中職/假球案減刑 猿持續向涉案球員求償 | ETtoday體育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814/389545.htm#ixzz3AJzoYlGq
Follow us: @ETtodaynet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