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25年 5次假球案沒人坐牢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08145001-1.aspx
(中央社記者林宏翰台北14日電)台灣職棒史上涉案人
數最多的「黑象事件」假球案13日宣判,包括陳致遠、
張誌家在內的前中職球星判刑確定,但不用坐牢,這樣
的結果引發球迷不滿。
中華職棒開打25年以來,先後歷經1996年時報鷹「
黑鷹事件」、2005年La New熊球員戴龍水等人的「黑熊
事件」、2007年中信鯨「黑鯨事件」、2008年米迪亞「
黑米事件」以及2009「黑象事件」。
這5次涉及打假球放水案,有上百名教練、球員曾
經接受調查,其中84人遭起訴,但沒有一個涉案球員坐
牢。
中華職棒聯盟副秘書長王惠民對昨天的判決表示遺
憾,「判刑過輕,司法判決無法達到嚇阻不肖球員的目
的」,司法機構對於職棒環境,以及賭博案所造成的傷
害,理解不足。
中信兄弟領隊李文彬表示,「輕判不合理,沒遏阻
作用」;Lamigo桃猿領隊劉玠廷說,要對涉案球員民事
求償,「不會放過涉案球員」。
涉案的前職棒球星陳致遠、張誌家、蔡豐安等人,
只要繳交罰金,就可以不用坐牢。這樣的判決結果,也
在網路上引起球迷討論,認為法院輕判,變相鼓勵球員
打假球。
不過在「黑象事件」之後,立法院在民國100年通
過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修正案,提高打假球的刑責,涉賭
球員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併科
10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罰金;結夥3人以上犯罪
,最重更達10年徒刑、5000萬元罰金。103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