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整體聯盟來看 如果全部洋將都是頂級球員
對於比賽的精采度也比較好
順便帶來其他聯盟的觀念
也可以激發本土球員的潛力
對某些球隊來說 好洋將一位難求
結果其他球團 勝投王 防禦率王一直洗
洋將都變成免洗餐具了
其他球團要撿還要等隔年 真的是浪費人才
所以我認為應該要廢止洋將離隊隔年才能挖的規定
不過如果沒有配套措施又會被球團惡意挖角
建議可以這樣做
1) 原球團解約洋將 其他球團若要爭取當年加盟需給予接下來到季末的保障合約
且無重大事故(受重傷、奔喪等)不得無故解約
註:球團若惡意挖角的話會增加風險 且配合3名洋將名額可防止無止盡挖角
2) 在雙方球團同意的情況下 甲方球團可以將洋將交易至乙方球團
甲方球團可從乙方球團得到球員加入(甲方指定乙方一軍25名單外本土球員)或現金
a.洋將薪資提高1.5倍 所占名額為乙方球團所承接
b.被交易的本土球員薪資由乙方球團支出
c.洋將歸還或解約後,該本土球員回歸乙方
註:小球團就算留不住好洋將 還是可以得到一位球員補償
且還保有一洋將名額可繼續開福袋
如果小球團進不了季後賽 還可以換錢 並增加季後賽洋將強度
以上兩條是分開的 也就是你想要別隊的洋將只有兩條路
第一條惡意挖角不過會增加風險 不然就去跟原球團談拿本土球員或現金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