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到底為什麼要補償金?

作者: wade860708 (就是愛棒球)   2014-10-28 19:26:58
我還是不太懂補償金的道理,假設火哥是新秀養出來身價,3-5年內行使FA那給球團補償合理,火哥都打多久了,轉隊還要轉隊費,這樣根本是逼迫球員待在母隊被壓榨吧.....
30幾歲的球員已經不年輕了,還用高額轉隊費去壓住球員,這種不是FA吧!?這是DFA吧!? 草創聯盟能進步嗎?
作者: RobinTsao (每天欣賞美女五分鐘!)   2014-10-28 19:28:00
國外還有入札金勒
作者: tupp   2014-10-28 19:28:00
這個國外也有,你酸錯地方了
作者: WLR (WLR™)   2014-10-28 19:28:00
就資方壓迫勞方薪水成長的手段,增加轉隊成本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4-10-28 19:28:00
自己google一下日韓FA制度就知道答案了
作者: OLM (歐買尬得)   2014-10-28 19:29:00
火哥看能不能跟球團要求交易出去?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14-10-28 19:29:00
因為是抄國外的
作者: wade860708 (就是愛棒球)   2014-10-28 19:30:00
可是日韓球隊數量跟台灣怎麼比...台灣4隊你還要這麼高
作者: qazxswptt (...)   2014-10-28 19:30:00
FA年資弄短一點才是真的 不過大家討厭的空鎮跑了剩下的人大該只會想著不出事安全度日就好了應該沒啥人會想去動太多條文惹事
作者: wade860708 (就是愛棒球)   2014-10-28 19:31:00
不就變相的壓榨球員,你說6隊8隊可以玩 但4隊.....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4-10-28 19:32:00
台灣的FA制度其實還是草創,就算是已經運轉三四十年的美國前幾年也都有修正過
作者: tupp   2014-10-28 19:32:00
中職本來就資方得利居多,現在球員身價平均還是偏低
作者: RobinTsao (每天欣賞美女五分鐘!)   2014-10-28 19:33:00
本來就是要一直修訂,那有一出來就完美的規定定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4-10-28 19:34:00
還是該有,但該降低沒錯用了9年,補償金一半年薪已經很夠了
作者: tupp   2014-10-28 19:36:00
現在有些不錯的高中生進來了,未來行使FA剛好巔峰期,或許在那個時候才有真正明星球員轉隊
作者: RobinTsao (每天欣賞美女五分鐘!)   2014-10-28 19:38:00
七年比較折衷
作者: albertlaw (圍住巴士照個象)   2014-10-28 19:40:00
大聯盟是補償選秀權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4-10-28 19:40:00
變成外國不要 中職四隊默契的產物
作者: Chia2323 (Chia2323)   2014-10-28 19:42:00
我贊成你的想法 看是要年資短一點還是費用降低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14-10-28 19:43:00
年資短比較有意義 錢是其次現在這票FA根本沒一個能打的
作者: hergan (Q.E.D)   2014-10-28 19:43:00
中職FA大致上是學KBO的
作者: ultratimes   2014-10-28 19:45:00
我們要的是真FA,自由就自由,一毛錢都不該補償應該連選秀權都不用才對,補償選秀權也是假自由球員拜託弄個真FA好嗎?五年就自由 免轉隊費免補償選秀
作者: linchw (james)   2014-10-28 19:47:00
樓上 照你的說法 不好意思 全世界都是假FA
作者: Rivera (里維拉)   2014-10-28 19:48:00
所以我們要領先全球 無償FA 讓全球跟著中職腳步逆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4-10-28 19:48:00
我覺得重點是要分出不同的情況分別對待吧,例如美國前幾
作者: linchw (james)   2014-10-28 19:49:00
無償FA 可以阿 那也別要求什麼簽約金 選秀了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4-10-28 19:49:00
年資越久補償金越少每年都能 FA多有趣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4-10-28 19:50:00
但是台灣是全部都一視同仁,這其實是很不公平的有些球員是非常強,非常搶手,原球隊沒錢留下來,所以那才要由有錢的球隊補償沒錢的球隊,這個合理但如果是有一個球員原球隊覺得他不行了,想給她生涯規劃掉或者是大砍薪,但其實其他球隊還願意花稍高的薪水在這種情況下轉隊費就單純變成對球員找飯碗不利的制度了
作者: WINKAO (被約談中)   2014-10-28 19:54:00
球團簽約金給三百萬就算高 但補償金動輒破千萬 太好賺了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4-10-28 19:54:00
假設有球團願意多出五萬的月薪,但轉隊費一壓上來誰還肯
作者: Rivera (里維拉)   2014-10-28 19:54:00
你反過來想 要是沒人想買 這球員就是你球團的資產
作者: Rivera (里維拉)   2014-10-28 19:55:00
所以FA 真的只有爽到超大咖啦 挖要花不少錢 但是值得
作者: ganbaru (加油)   2014-10-28 19:55:00
美國現在就是這麼幹的,你不提出標準合約就視為不想留既然不想留就應該沒有補償
作者: rex0423 (rex)   2014-10-28 19:58:00
入扎金是變自由球員前 提前出國才付 變自由球員就不用付美國就算要補償選秀 新制也是要出高薪拒絕後才有
作者: greenlive (反紀藤聯盟1號會員-綠樣)   2014-10-28 20:10:00
本來現行的FA制度就很獨厚原球團了,有名無實的FA先是超長的FA年限,打得到這邊的球員相對少外加大多數都是各隊主力球員,薪水相對較高,等到可以行使時一來年紀都有一點外加霹靂貴的轉隊權利金,寫爽的而已
作者: qazxswptt (...)   2014-10-28 20:14:00
競標金是約還沒到 你就要把他挖走 跟FA補償是兩回事吧?
作者: sorrycar (redeem)   2014-10-28 20:15:00
在台灣能撐到FA年限 都是老將+薪水不低 破千萬補償太困難了 一隊伍大概就一個指標縣人物 可能會被挖恰恰 益全 這種FA 才有增加自己薪水身價用 其他難如登天
作者: greenlive (反紀藤聯盟1號會員-綠樣)   2014-10-28 20:17:00
恰恰比較有,畢竟可以期望他的票房效益....
作者: jess730612   2014-10-28 20:36:00
金額降低腦X喔低薪了還降該改是年限縮短更具競爭時FA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