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假球知情不報 無鞋喬悲慘教訓

作者: typewang (正宗打字王)   2014-11-13 17:10:02
※ 引述《jackwelch (中二病別來)》之銘言:
: 【特約作家蔡鵑如】
: 「Say It Ain’t So, Tsao.」
: 這是台灣第一位登上大聯盟的投手曹錦輝,被列為打假球被告後,美聯社感慨萬千的標題。
: 直譯成中文:「小曹,告訴我,這不是真的吧。」
: 這段話最早的出處,是「Say it ain’t so, Joe.」
: 一個比同伴勇敢的孩子擠上前道:『告訴我,這不是真的吧,喬。』
: 「傑克森抑制住要哭的衝動,恥辱與羞愧之情,湧上他暗褐色的臉頰。他哽住了半晌:「『
: 是的,孩子,這恐怕是真的。』」
: 1921年2月,傑克森與七名隊友被判終身球監。但「Say it ain’t so, Joe」這震撼力十足
: 的短短五個字,就和貝比魯斯在被紅襪交易到洋基時,是否詛咒紅襪一百年拿不到世界冠軍
: 一樣,真實性令人存疑。
: 無鞋喬多次澄清,那段對話是記者灑狗血捏造的故事。他說只聽到有人大罵:『那個王八蛋
: 有穿鞋子!』根本沒有小男孩。但將錯就錯的報導,就像黑襪,跟了他一輩子。
: 【2009/10/31 聯合新聞網】
: 請問,無鞋喬都回不去球界了,小曹憑什麼可以?
恕刪一些文字~
敝人在棒球版發的第一篇文,也是m文的,就是寫黑襪事件後球員的發展
資料是來自wiki,以及關鍵字交叉搜尋,用google翻譯的
因為我英文不好,所以一直希望有人可以補足或是更有更詳細的介紹
聯合新聞網2009這一篇特約作家的心得(??)還是作文(??),
我留下來的這一段,就是抄wiki的,一字不差
http://en.wikipedia.org/wiki/Shoeless_Joe_Jackson
但是,他沒有抄下半部的部分
無鞋喬被判無罪(小曹也被判無罪),
但當時的MLB執行長卻禁止這八人進入MLB(小曹中職永不錄用)
1999年,美國眾議會(相當中華民國立法院)通過一項決議,稱讚喬的體育成就
並鼓勵MLB撤銷對他的禁賽案,希望他能有資格進入名人堂
但美國眾議院對MLB沒有管轄權,所以只能建議
試問,我國的立法院,有機會通過對CPBL建議案,撤銷對小曹的禁賽嗎??
喬是被MLB禁賽,但沒有被其他聯盟禁賽,
後來再一些半職業聯盟(Semi-professional)擔任職務
喔,對了 喬也開了燒烤店,這一點小曹跟喬是一樣的XDD
格林威爾 也建造了喬的紀念公園、博物館
如果問喬都永久禁賽,小曹為什麼可以??
喬被MLB禁賽,沒有被其他聯盟禁賽;小曹也是被CPBL禁賽,其他聯盟沒有
我也想反問:
美國都替喬蓋公園、紀念館,花蓮什麼時候要替小曹蓋公園??
喬都有眾議院替他平反,
我國的立院,什麼時候要為這些球員平反??
尤其是像 何紀賢 這樣,因為檢察官輸錢 濫訴,而永遠再也踏不上投手丘的球員平反??
而台灣又有多少球員,當初是為了換取緩起訴,才承認他們沒有做過的事情??
作者: EasyVinus (尊貴鄙人)   2014-11-13 17:12:00
性招待..幹了還沒照辦..所以無罪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1-13 17:12:00
中職緊窟咒+檢察官貪功不知道害死多少涉案情節輕微的人
作者: chey (Waitingfor)   2014-11-13 17:13:00
恩...台灣司法? 回家洗洗睡吧
作者: yeyagami ( )   2014-11-13 17:16:00
現在要騙選票 怎麼能跟假球沾上邊 連查都不能查
作者: good90150   2014-11-13 17:17:00
接受性招待 還能立公園 台灣人好棒棒
作者: mothertime (我超愛傅紅雪這變態)   2014-11-13 17:17:00
美國都有陪審團,台灣何時才會有陪審團?
作者: jackwelch (中二病別來)   2014-11-13 17:19:00
如果美職終生禁賽無鞋喬,那麼怎麼會簽一個有疑慮的海所以原來關於ㄨ,曹的新聞,就我看來只是一篇為了洗白曹的業配文,重點就是,曹沒有罪,為何不給他機會
作者: nanaceking (............)   2014-11-13 17:24:00
亂牽拖一堆,把接受性招待的跟被陷害的放一起胡扯
作者: goodevening (小瑋柏)   2014-11-13 17:40:00
無鞋喬被你這樣類比他會哭的有陪審團制度的話你就要相信將來殺人都是可以協商的陪審團花費的金錢勞力是你無法想像的,一個死刑判決歷經數審定讞,一般是要花費上百萬美金
作者: sophia810413 (Seth.)   2014-11-13 18:00:00
淚推無罪 假道學台灣最會
作者: gadgets (小玩意兒)   2014-11-13 18:10:00
根據無鞋喬案例至少等80年 主動接觸組頭妮妮的下輩子吧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4-11-13 23:51:00
台灣只有LN欠陳峰民一座紀念館!
作者: samwu995 (ftir)   2014-11-14 00:15:00
原po邏輯太爛了,你的老師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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