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球輕判 外界批難遏歪風
2015-01-01 聯合報 記者藍宗標、婁靖平/專題報導
陳致遠、張誌家在2009年涉入假球事件,一審被依詐欺取財罪各判刑兩年6個月與兩年兩
個月,併科罰金350萬元、300萬元,但上訴後高院改判,兩人皆獲輕判,陳致遠6個月、
張誌家4個月,並得易科罰金,引發外界抨擊,認為不足以遏阻假球歪風。
當時共有44名現役或退役球員涉案,檢方將24人以犯詐欺取財與賭博罪嫌起訴。
2014年除了涉賭輕判,沒被起訴、但曾允諾打放水球的曹錦輝,也在國外找到生機;轉
進澳洲職棒雖受阻,但還是獲得美職道奇隊的小聯盟合約。
http://udn.com/news/story/7001/615497
其實搞錯重點了 要打擊是背後的犯罪集團+高薪水這兩點才是最重要的 但就是因為難作到才欺壓球員
作者: ccmail (隨便) 2015-01-02 20:53:00
開放打假球好惹,沒足夠賭客就不會有人去買,就打不了假球啦
作者: HaHaBird (哈哈鳥) 2015-01-02 21:17:00
外界是什麼? 沒根據的報導……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5-01-02 21:40:00
陳志遠張誌家那時運彩有修法嗎?
作者:
IHD (終於要等到時空變異了嗎?)
2015-01-02 22:22:00CPBL先賠償職一到職六的假球啦 這樣CPBL才會認真經營啦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5-01-02 23:18:00肅靜!肅靜!鍵盤大法官再度蒞庭!
作者:
mcbirdy (我為你押韻)
2015-01-02 23:52:00陳致遠加油!永遠不要再打假球了吧!
作者:
kyle123 (..)
2015-01-03 01:23:00讓法條溯及既往?真是太有才了!
作者:
yushenlin (Science & Faith)
2015-01-03 09:38:00某人真有法律素養
作者:
moyamoya (滄海寄餘生)
2015-01-03 17:19:00建議開放打假球 等到保證都是假的 沒人打球就不會打假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