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球輕判 外界批難遏歪風
2015-01-01 聯合報 記者藍宗標、婁靖平/專題報導
陳致遠、張誌家在2009年涉入假球事件,一審被依詐欺取財罪各判刑兩年6個月與兩年兩
個月,併科罰金350萬元、300萬元,但上訴後高院改判,兩人皆獲輕判,陳致遠6個月、
張誌家4個月,並得易科罰金,引發外界抨擊,認為不足以遏阻假球歪風。
當時共有44名現役或退役球員涉案,檢方將24人以犯詐欺取財與賭博罪嫌起訴。
2014年除了涉賭輕判,沒被起訴、但曾允諾打放水球的曹錦輝,也在國外找到生機;轉
進澳洲職棒雖受阻,但還是獲得美職道奇隊的小聯盟合約。
http://udn.com/news/story/7001/615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