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ook8685 (8686 you out)》之銘言:
: 本聯盟於台北時間12月29日收到大聯盟(MLB)官方的身分照會,要求確認曹錦輝選
: 手與中華職棒球隊的合約關係。本聯盟隨即於12月30日回覆大聯盟官方,曹錦輝與
: 中職球隊沒有合約關係同時已被中職永不錄用,並詳實說明曹錦輝雖然在2009年的
: 假球事件中獲判無罪,但起訴書明載他意圖放水的事實。
曹錦輝沒有「獲判無罪」,而且也不是「起訴書明載他意圖放水的事實」。
曹錦輝只有「不起訴書」且既然檢察官不起訴了,當然沒有法官判他有沒有罪的問題。
中職要抗議或表示遺憾甚至抵制都可以,但是寫出這段聲明會讓人覺得對整件事情有
狀況外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