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ystage (亭)
2015-01-29 12:22:05※ 引述《deann (古美門上身)》之銘言:
: 原樓主po的新聞沒切到要害 簡姓球迷提告的真正原因是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128/550259/
: 簡男提告指出,去年5月4日晚上,他帶著小孩在澄清湖棒球場看兄弟與義大犀牛隊比賽
保險費五萬不夠,去告球員幹嘛?
判不起訴判的好,愛搶又愛告。
重點是.............
原來是義大球迷喔?我還以為是兄弟的。
對了,上個觸身球告人的在哪一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