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曹錦輝激動落淚:「我沒有答應放水。」

作者: Chongyuan (白龍飛舞之年)   2015-04-11 08:51:39
前文恕刪
噓 Skyblade: 曹沒答應,檢查官也找不到絲毫能起訴的證據 04/11 08:36
→ Skyblade: 這就夠了,剩下的只是對人不對事的自爽安罪名 04/11 08:37
→ Skyblade: 反正在網路幫別人扣帽子很輕鬆啊 04/11 08:39
→ encorej77107: MLB對於跟組頭接觸不是只有罰錢而已嗎 04/11 08:39
→ encorej77107: 中職都禁賽5年了還不夠嗎??? 又不是道德聯盟 04/11 08:39
要講別人在扣帽子之前,請先去看不起訴書。
http://www.pcc.moj.gov.tw/ct.asp?xItem=186364&ctNode=5396&mp=011
http://www.pcc.moj.gov.tw/public/Attachment/021017343320.pdf
我節錄結論就好:
綜上所述,本案雖能證明曹錦輝原本已答應蔡政宜要配合打
放水球,然該兩場比賽後來均因故取消,而曹錦輝確實與「
綁球」組頭蔡政宜、林秉文等人過從甚密,且時常接受蔡政
宜、林秉文、莊侑霖等人之性招待(從卷附之通訊監察譯文
可知曹錦輝因常至酒店消費及帶小姐出場性交易,故與臺北
市松江路欣殿酒店之媽媽桑「葳葳」十分熟識),且與蔡政
宜、黃俊中等人見面之時間與下一次出賽之敗投場次均有所
關聯性,然相關證人均證稱曹錦輝雖曾答應要配合,但尚未
實際配合打假球
在此不討論曹錦輝"有沒有"放水,
但是曹錦輝根本已經答應了,
他沒被起訴的原因是"沒有"放水成功,
"答應"跟"起訴"是兩回事,請不要混在一起談。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4-04-11 08:36:00
曹沒答應,檢查官也找不到絲毫能起訴的證據這就夠了,剩下的只是對人不對事的自爽安罪名反正在網路幫別人扣帽子很輕鬆啊
作者: encorej77107   2014-04-11 08:39:00
MLB對於跟組頭接觸不是只有罰錢而已嗎中職都禁賽5年了還不夠嗎??? 又不是道德聯盟
作者: OLM (歐買尬得)   2015-04-11 08:52:00
曹本人說他沒答應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4-11 08:53:00
又一個把檢察官不起訴書當聖旨的了
作者: jackwelch (中二病別來)   2015-04-11 08:53:00
我沒有答應放水,我只有答應衝撞讓別人付錢
作者: Chongyuan (白龍飛舞之年)   2015-04-11 08:53:00
噗 那樓上不就是把曹錦輝的話當聖旨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4-11 08:54:00
照聖旨論,陳峰民罪該萬死啊是吧,結果呢
作者: ilikewind (ilikewind)   2015-04-11 08:54:00
推砲曹別再演了拉 說什麼沒答應 笑破人的嘴
作者: gglong (豆油)   2015-04-11 08:54:00
別說答應了尚未放水,就算真放水了也很難舉證所以聯盟本來就要採高道德標準
作者: ilikewind (ilikewind)   2015-04-11 08:55:00
有種當面對全台球迷說你沒接受過性招待啦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4-11 08:55:00
現在就是在講「檢察官寫的東西」阿檢察官也對其他無辜的人寫過很多耶 你確定要每個都當
作者: saijuk (sai)   2015-04-11 08:56:00
起訴書都可以亂掰了 還把不起訴書照單全收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4-11 08:56:00
聖旨看嗎?起訴書都可以亂掰了 還把不起訴書照單全收 XDDDD你好狠
作者: Chongyuan (白龍飛舞之年)   2015-04-11 08:57:00
跟組頭吃飯喝酒談放水的人 以及檢察官 當然相信後者
作者: saijuk (sai)   2015-04-11 08:57:00
說聯盟的高道德標準就更可笑 27人名單都講到爛了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5-04-11 08:57:00
檢察官時常出包結果大家還比較相信檢察官
作者: ilikewind (ilikewind)   2015-04-11 08:58:00
缺德迷說亂掰 怎不找西班牙中 媽媽桑問問看是不是掰
作者: Chongyuan (白龍飛舞之年)   2015-04-11 08:58:00
本篇哪裡提到高道德標準?我說了 要另外戰請自己開戰場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5-04-11 08:58:00
不自己檢討一下喔
作者: Chongyuan (白龍飛舞之年)   2015-04-11 08:59:00
其他證人陷害他是有好處嗎?怎不去問什麼莊侑霖
作者: saijuk (sai)   2015-04-11 08:59:00
上面推文提到的 不能回推文是嗎 當你家喔
作者: azym (ddd)   2015-04-11 08:59:00
曹有接觸組頭是事實而且是在知情狀況下 不過他也接受處罰了
作者: hsiawenc (公司有法務,如有一寶)   2015-04-11 08:59:00
看來法治掃盲教育真的很重要。
作者: azym (ddd)   2015-04-11 09:00:00
五年去賣麵 現在在美職只能祝福他好好保握機會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4-11 09:00:00
要把檢察官聖旨化之前,麻煩去護航一下辦峰民的那位www
作者: GyroZ (傑洛)   2015-04-11 09:00:00
最好真放水也難舉證 那那些被判打假球是如何定罪的你告訴我
作者: Chongyuan (白龍飛舞之年)   2015-04-11 09:00:00
自首居多 因為很難證實放水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5-04-11 09:01:00
曹要是都沒問題幹嘛出來道歉
作者: Chongyuan (白龍飛舞之年)   2015-04-11 09:01:00
更正 不是自首 是認罪
作者: humaisme (咪咪寶)   2015-04-11 09:01:00
曹尼馬如果問心無愧 就不會在那哭的像娘炮喊對不起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5-04-11 09:02:00
別侮辱娘泡 娘泡比那種人好多囉
作者: charles1975 (charles)   2015-04-11 09:04:00
鬧劇,跟張斷腿一樣,
作者: GyroZ (傑洛)   2015-04-11 09:05:00
沒證據沒證人口供沒對價關係 最好會自己認罪啦 好笑
作者: yuhsuan0103 (Ichiro)   2015-04-11 09:06:00
小曹加油
作者: heavensun   2015-04-11 09:06:00
證人說他答應 但曹自己說沒有的.. 並不衝突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4-11 09:06:00
明明一堆死不承認被查到逃不了才認罪的wwww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04-11 09:07:00
又是不起訴書 天阿 台灣到底有多少法盲
作者: Chongyuan (白龍飛舞之年)   2015-04-11 09:07:00
這時候樓上就不會說大家都把檢察官的話當聖旨了呢~
作者: leesteven (那克柏)   2015-04-11 09:07:00
道德迷就是雙重標準啊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4-11 09:08:00
我不用把誰當聖旨阿,我看結果就好啦 本人沒答應+查無證據,我就不會繼續黑他啦
作者: heavensun   2015-04-11 09:08:00
以證人說法推論曹錦輝根本已經答應了...這點是錯的
作者: Chongyuan (白龍飛舞之年)   2015-04-11 09:09:00
所以本人說沒答應你就相信 你豈不是把曹錦輝都當皇帝了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4-11 09:09:00
又不像某些死抓著黑用不起訴書當黑人依據,卻無視其他
作者: sdg235 (魯宅)   2015-04-11 09:09:00
不起訴書如果不是事實,曹應該要控告檢察官毀謗
作者: heavensun   2015-04-11 09:09:00
檢察官是忠實紀錄證人說法.. 但還要找證據證明..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4-11 09:10:00
本人說歸本人說阿,重點檢察官就查不出任何證據嘛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04-11 09:10:00
100%相信檢察官寫的那還要法官幹嘛
作者: sdg235 (魯宅)   2015-04-11 09:10:00
討論就討論,不要講沒兩句就說人家是法盲好嗎?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04-11 09:11:00
拿不起訴書當聖旨 不是法盲是什?
作者: heavensun   2015-04-11 09:11:00
無罪推定原則阿...找不到證據..曹說沒有.只能無罪推定
作者: johnnyguava (guava)   2015-04-11 09:12:00
他都心虛道歉了 你覺得他沒有對不起球迷嗎?
作者: iwinlottery (我中樂透頭彩)   2015-04-11 09:12:00
陳峰民那個檢察官是有問題的 無罪並不代表無辜
作者: Skyblade (天劍家的女兒無與倫比)   2015-04-11 09:13:00
就算姑且不論檢察官的可信度問題,都找不到證據了還要黑
作者: GyroZ (傑洛)   2015-04-11 09:14:00
sdg235不要秀下限 你去找出有誰已不起訴還會告不起訴書內容
作者: humaisme (咪咪寶)   2015-04-11 09:14:00
林益世就貪污部分也無罪 你信嗎?
作者: saijuk (sai)   2015-04-11 09:14:00
你是說陳峰民無罪不代表無辜嗎
作者: prcyscys (99999)   2015-04-11 09:14:00
為什麼要為一個連在2A都被打爆的黑人戰半天阿
作者: humaisme (咪咪寶)   2015-04-11 09:15:00
事實上他就是喝了不該喝的酒幹了不該幹的女人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5-04-11 09:15:00
跟組頭出去花天酒地就是out
作者: saijuk (sai)   2015-04-11 09:16:00
humaisme的意思是陳峰民無罪是跟林益世一樣狀的?
作者: 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   2015-04-11 09:16:00
還是你們覺得沒關係!?
作者: pkqooet (油口皆悲)   2015-04-11 09:17:00
反正曹自己都說有和組頭來往 這種垃圾就值得唾棄一輩子
作者: GyroZ (傑洛)   2015-04-11 09:17:00
被中職高道德標準封殺沒問題 但他沒答應過放水 也沒放
作者: humaisme (咪咪寶)   2015-04-11 09:17:00
陳峰民甘我屁事 現在戰曹尼馬陳峰民我還相信他 從頭到尾喊冤 不像某人還會哭的像娘炮喊對不起
作者: heavensun   2015-04-11 09:18:00
中職的確讓他out了~~ OK的
作者: saijuk (sai)   2015-04-11 09:20:00
誰叫你扯林益世 林跟陳都被起訴 曹可沒有
作者: ilikewind (ilikewind)   2015-04-11 09:20:00
再過兩年 推泡曹就開始哭哭沒衝撞過 然後迷迷們也就相信他的狗屁話囉
作者: GyroZ (傑洛)   2015-04-11 09:27:00
邏輯有問題嗎 陳峰民有被起訴當然會喊冤 狀況根本不同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4-11 09:30:00
看不起訴書只看故事情節 不看認定該故事的證據是啥…
作者: saijuk (sai)   2015-04-11 09:30:00
曹就算道歉 認得錯可從來不是放水 硬要栽贓說他之前承認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4-11 09:32:00
不起訴書連打一場對價多少 有沒前金後酬都沒有上個酒店就要答應放水 曹有這麼廉價? 這種邏輯根本說不通的故事也要信
作者: Catlaco (深淵正凝視著你)   2015-04-11 09:39:00
到底懂不懂什麼是不起訴書?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04-11 09:42:00
R大說完我才想到....曹的價碼是多少阿
作者: Catlaco (深淵正凝視著你)   2015-04-11 09:47:00
不起訴書上的內容 有任何證據能證明 早就起訴了
作者: beebaa (菜比巴)   2015-04-11 10:02:00
不起訴書書就當是故事書就好了 因為檢方的內容也是聽來的誰能肯定所謂的相關人士不是因為小曹不答應而捅他一刀
作者: paris0826   2015-04-11 10:23:00
我才不相信台灣檢查官。恐龍司法
作者: jack2 (我的小跑車夢)   2015-04-11 10:28:00
這就是曾參殺人啊,一群人說,但證據呢?
作者: MITPHYSICS (最愛達比 煞氣ㄟ達比修)   2015-04-11 10:40:00
不用跟黑曹迷辯啦,他們就是所有不利的東西就不相信啊。如果不起訴書寫他們都稱曹沒答應,他們就相信司法了咪啾恐龍司法?那判曹無罪應該判錯了吧哈哈哈
作者: encorej77107   2015-04-11 10:53:00
要放水要有對價阿 樓上講看看曹一場價碼多少
作者: rainfarmer (伴藍比翼鳥)   2015-04-11 11:11:00
曹沒說謊 他只是騙了組頭,再享受花酒。真是....法律只是最低限度的人性,有些缺德迷就是硬要護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沒錢不能沒梗)   2015-04-11 11:14:00
道德迷最高了 都可以容忍洪一中 呵呵
作者: bassonly (豚不下垂)   2015-04-11 11:14:00
總之我是不可能相信他讓人接受幹女人 談了價碼 但沒放水
作者: rainfarmer (伴藍比翼鳥)   2015-04-11 11:19:00
球員去台灣酒店或賭場玩 球隊形象會大傷,何況是接受組頭招待去酒店。洪中是該滾沒錯 如果有涉及放水。我從以前就支持涉黑球員一率不任用曹當然該滾出中職。不用回來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4-11 11:47:00
法盲無極限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5-04-11 12:31:00
要認定別人有罪 本來就該提證據啊 有人連不起訴書內容都不好好看 證據在哪都不認真看 還能強加事實在別人身上
作者: abacada (放眼2006)   2015-04-11 14:24:00
不起訴書就檢察官說得算啊 法院沒有機會審理看他寫得對否
作者: qazxswptt (...)   2015-04-11 15:17:00
你這樣認定也沒啥不可以 只是希望你也別放過陳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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