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S327 (蛋頭)
2015-04-18 10:01:12記者古依晴/桃園報導
近日旅美投手曹錦輝重回洛杉磯道奇2A,讓球迷想起La New熊(Lamigo桃猿前身)捕手陳
峰民,有網友發起連署,認為陳峰民2011年3月已定讞無罪,期盼桃猿可以為他舉辦引退
賽,或是邀請他在主場開球,桃猿領隊劉玠廷17日以13個字回應:「以聯盟回應為主,其
他不再補充。」
對於網友發起替陳峰民舉辦引退賽,或邀請他至主場開球,劉玠廷沒有多做回應,僅表示
:「以聯盟回應為主,其他不再補充。」還強調相關問題都是一樣回覆,「以聯盟回應為
主,其他不再補充」。
由於中華職棒經歷多次假球案,因此有「起訴後永不錄用」條款,2009年爆發假球案,陳
峰民隔年遭指控可能與組頭往來,遭球團停薪,陳峰民始終否認打假球,但遭到板橋地檢
署起訴。
陳峰民2010年年底一審獲判無罪、2011年檢方上訴,法院仍判陳峰民無罪、全案定讞,但
因中職「起訴後永不錄用」條款,陳峰民無法重回球場。網友近日發起「陳峰民引退賽連
署」,截至17日晚間6點40分,已有超過3800人連署。
原文網址: 網友發起「陳峰民引退賽連署」 劉玠廷13字回應 | ETtoday體育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417/494368.htm#ixzz3XcdkDj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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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4-18 10:03:00
聯盟說予以球團尊重 球團說以聯盟回應為主 到底是三小?
LaNew高熊 無情的城市 黑熊事件 跟高雄市府撕破臉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4-18 10:04:00
兩邊都沒人敢下決定嗎?
作者:
hb777 (酉告木白)
2015-04-18 10:04:00所以只要亂咬人,被咬的就該自認倒楣?
都要辦Lanew復古趴了... 大家多少都知道Lanew也有假球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4-18 10:07:00你想亂咬人要吃上偽證的風險,還要有能通過測謊的自信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4-18 10:08:00
聯盟的意思就是叫LM自己決定 不要再互相踢皮球了 噁心有沒有通過測謊沒差啦 有沒過的現在當明星 通過的被封殺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4-18 10:10:00不要以為亂咬人有這麼簡單,你去亂咬人對自己沒有任何
作者:
kurotuna (matsu)
2015-04-18 10:10:00這本來就聯盟為煮的事吧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4-18 10:12:00
聯盟連黑道開球都沒辦法作主了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4-18 10:15:00是不容易構成沒錯,但我為何要去背負這風險呢?我做偽證趣隨便亂咬別人對我有什麼好處?咬死他我能拿到多少錢?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5-04-18 10:17:00
我猜球員根本沒在擔心偽不偽證 連知不知道都是個問題台灣人法律觀念那麼薄弱 球員的話應該也好不到哪裡去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4-18 10:18:00球員做證時旁邊一定都有律師在場,在你供述以前檢察官
作者: ding0214 (大蘇) 2015-04-18 10:18:00
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4-18 10:19:00清楚的讓你知道做偽證的下場,所以球員一定會知道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5-04-18 10:19:00看起來很狠,但大環境禁不起一再的傷害,即使錯殺也只能說很遺憾。先例一開後患無窮
作者:
shenkui (喜劇泰斗)
2015-04-18 10:22:00劉玠廷加油 要撐住
作者: yankees733 2015-04-18 10:27:00
勿枉勿縱 杜絕後患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4-18 10:30:00錯殺就該道歉無辜受害就該補償
作者:
anckyX (夜之翼)
2015-04-18 10:33:00都知道是錯殺,還不肯認錯....標準可以嚴格,但錯殺跟冤獄一樣要補償是理所當然吧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04-18 10:34:00立個恥字看板很簡單 輪到自己要認錯就很難囉
作者:
hcrcool (HCR)
2015-04-18 10:34:00冷處理 河蟹高手請參考去年鄉長事件就知道了
作者:
anckyX (夜之翼)
2015-04-18 10:35:00而且也不是叫你賠錢,還給球員應有的名份就好了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5-04-18 10:37:00跟有罪的求償很容易 給被錯殺的一點補償像要了球團的命
作者:
b54102 (可問江湖頂峰)
2015-04-18 10:39:00陳峰民還是很可疑,雖然法律上他無罪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4-18 10:42:00那放生路的好人可疑嗎
作者:
TllDA (踢打)
2015-04-18 10:44:00城島峰民無罪 巨蛋合法 鄉民理盲
真好奇連署的人真的有認真看判決書嗎無罪就是錯殺 那小曹都不起訴了 豈不是更冤枉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5-04-18 10:50:00我也真的很懷疑連署的人有多少真正看完整篇判決書的?
不用懷疑連署的人...上面就有幾隻感覺就為酸而酸的
作者:
twnc1006 (twnc1006)
2015-04-18 11:41:00一些反串的人真噁心……曹也無罪何不繼續簽他?也不是只有陳峰民無罪好嗎 現在什麼都推給太子就對了^^
作者:
ichiyo (ichiyo)
2015-04-18 13:15:00是聯盟該決定+1 LM的決定是影響到四隊喔新聞一出來等於重新勾起社會大眾的回憶,一不小心四隊票房就……
作者:
tue678 (~*幻風*~)
2015-04-18 16:29:00如果峰民都能無罪重返球場 那曹也是無罪 只是私德有問題為什麼會有兩種不同聲音 我是寧可聯盟錯殺 也不願放過